刚才说话的声音,就来自于她。
桑洱:“……!”
卧槽,这是什么东西,牵丝人偶吗?
可是,从来没听说过牵丝人偶有自主意识,也会说话的啊。
这画面,简直像是在人偶里寄宿了活人的魂魄。
尉迟兰廷背对着床榻,桑洱看不到他是什么表情。不过,听了人偶调笑的话,他似乎没有动怒,连背影都是波澜不惊的样子。
老翁竖起了眉毛,转头,斥责道:“小茵!你再乱说话,爹一会儿回去就拔了你的舌头,下个月再给你装上。”
这个威胁非常有效,人偶立刻就闭上了嘴。
老翁这才重新转过来,续道:“尉迟公子,就像我前头说的那样,这事儿办起来,就是在火上走钢丝。万一失败了,您前期投入的一切都会付诸东流水,回不来了……当然,如果您执意这样做,我们父女也一定会鼎力相助。毕竟,若不是尉迟家,我们父女俩的仇,估计要等猴年马月才能报得了了……”
尉迟兰廷似乎不想听他长篇大论地抒情、回忆往昔,冷淡而简短地打断了对方:“之后还要做什么。”
老翁觑他的脸色,讪讪地绕回了正题:“我们父女今天就离开姑苏,去为您牵线搭桥。等万事俱备之时,自会送上信来,邀您过去。”
他们说话跟打哑谜一样,桑洱躺床上,听得迷惑又着急。
好在,这时,一些模糊而断续的片段,涌进了她的脑海中。
这些片段,都是以这具身体为第一视角来呈现的。拼拼凑凑,桑洱总算知道这段时间发生的事了。
从客观的时间线来看,这会儿,距离【尉迟兰廷线】的结局,即她死在城楼上的那一天,只过去了一个月。还没超过七七四十九天,理论上,“冯桑”的灵魂尚未进入轮回道。
在这期限之内,若想行招魂、复活之事,难度也会低很多。
所以,尉迟兰廷并不需要像裴渡一样,因为错过了最佳时机,就要用自己的血肉来蕴养一具肉身。
尉迟兰廷和宓银打过交道,从而知道了冀水族、牵丝戏的存在。
桑洱如今附身的身体,就是一个牵丝人偶。也是尉迟兰廷为她准备的载魂躯壳。
牵丝人偶是空心的假人,心脏的地方藏了一根线。虽有人形,在人群里,也能以假乱真,但和真人的血肉之躯相比,差别还是很大的,没有内脏,不能进食,更没有嗅觉、味觉等知觉。
如果只是把牵丝人偶作为杀戮武器,这些自然无所谓。但若是作为人体的替代品,等把魂魄招回来、放进去了,魂魄自身多半会感到很痛苦,了无生趣,像个行尸走肉。
而此刻,桑洱却明显感觉出,自己这具身体和普通牵丝人偶的不同——她能呼吸,虽然很浅很弱,好像随时会断气。也有血管,有心跳,简直跟活人似的。
这一切,都是拜刚才那个背着人偶的老翁所赐。
这里就要提一下冀水族里的历史了。一般的冀水族人,只把牵丝人偶当武器。可这么多年来,他们族中也确实出过一些异类,和牵丝人偶产生了特殊联系——有的人爱上了和自己朝夕相伴的牵丝人偶,有的人则是试图把亲人、爱人的魂魄引到人偶上。
但不知道是不是诅咒,这样做的人,大多都不得善终。要么就是带着人偶,疯疯癫癫地出逃。要么就是被暴起的牵丝人偶反杀。
这名老翁也是这样的异类。早年,他们父女被仇家坑害,女儿小茵死后,老翁将她的魂魄引进了人偶里存放。
而且,和那些早早就疯了、死了的族中异类不同,这对父女,不知靠着什么本事,竟相安无事地活过了二三十年,没有自相残杀。
尉迟兰廷如今已经是尉迟家的家主了。拿到了实权,要打听这对父女的消息,并约见他们,并不是难事。见面后,他为这对父女牵线,助他们大仇得报。老翁为报答他,则愿意把自己的秘密分享出来。
具体是什么秘密,桑洱不得而知。但是,她看得出,自己这具身体,比老翁的女儿还鲜活几分。尉迟兰廷一定费了不少心思。
身子做好后,招魂仪式也开始了。
系统:“是的,招魂仪式是昨天才开始的。按照常理,就算招魂成功了,也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就把整个魂魄都带回来,身体的神智、知觉,都应该缓慢地恢复。所以,这具身体被锁闭了一部分功能,免得引起尉迟兰廷的怀疑。眨眼、转动眼球等微小的动作倒是没问题。其它功能会在之后逐步开放。”
桑洱松了口气。
还好还好。至少不是要当一辈子的植物人。
纱帘以外,老翁弯腰告辞。被候在门外的家仆带着离开。
随着木门合上,房间里静了下来。
有脚步声在接近。
虽然自己现在动弹不得,不用做任何回应,但看到那道影子投在帘上,越来越近,桑洱还是没由来地感到了紧张。
一线光照在了她挺俏的鼻上。
桑洱先看到了一只修长的手,穿进了纱帘里,轻轻地挑起了帘子。
尉迟兰廷出现在了她面前。
秾丽容颜,额上美人尖,都如记忆中那般惊艳。不过,跟一个月相比,他明显瘦了很多,衣服都显得有点空了。
他的身上一贯有淡淡的熏香味。可今天,那香气却被一阵清苦的药味盖住了。桑洱的眼珠子动了动,透过他微敞的领口,看到他胸前似乎有伤口,抹了药,用纱布裹上了。
对了,之前用青铜沙漏的时候,她也看到尉迟兰廷这个地方裹了伤药……
明明已经干掉了最大的敌人——尉迟磊一家三口了,为什么尉迟兰廷还会受伤?
是谁把他伤成这样了?
尉迟兰廷放下帘子,坐到了床上。
这大床四脚结实,坐下时,连“吱呀”声也没有发出。
他垂下眼眸,凝视着床上的少女,伸手,动作温柔地抚过她的面颊,将她的几缕凌乱的发绕到了耳后,忽然,低低地唤了她一声:“桑桑。”
桑洱的呼吸微微一滞。
尉迟兰廷这是发现她有意识了吗?
瞧见她的衣袖卷了起来,尉迟兰廷顿了一下,伸出手,轻柔地为她拉好了袖子。
“……”
“你这些日子,睡得也真够久的。”尉迟兰廷为她理好了衣裳,握住她无力的手,把玩了片刻,置于唇边,柔柔地吻着她的指节。忽然一弯眼,语气亲昵而有些含糊:“以后我不说你是脏猫了,该说你是懒猫才对。”
皮肤被唇摩挲着,痒痒的,却不能有反应。
仿佛百爪挠心,桑洱的眼睫颤得有点急促,终于明白,尉迟兰廷不是发现她有神智了。
他只是在对着一具没有反应的人偶闲话家常,说调笑话。而且,他自己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一丝丝诡异而心惊的感觉,攀上了桑洱的头皮。
“我今天的事已经忙完了,接下来,一整天都可以陪着你。你高兴吗?”
尉迟兰廷解下外衣,随手放到一旁,拨开头发,在她身侧伏下,正要伸手搂她入怀,忽然,若有所思地一停:“对了,今天是什么日子来着?”
“……”
“我好像有两日没有给你沐浴了。”
第123章
若非全身不能动弹,在“沐浴”两个字入耳的瞬间,桑洱一定会惊得当场跳起来。
好在,接下来,桑洱脑补的羞耻play并没有上演。一来,她现在这具身体是牵丝人偶,整天待在房间里,躺在冰凉凉的丝被上,压根不会出汗。二来,尉迟兰廷的胸膛有伤,不能沾水,最好还是不要靠近浴房、浴桶等东西。
所以,最终,尉迟兰廷只不过是端来了一盆温热的水,沾湿了柔软的布巾,给她擦身。
他的手像块凉玉,力度十分轻柔。擦拭时,每一寸肌肤都没有遗漏。
少女的胴体不着寸缕,被裹藏在锦缎里,柔婉细腻如雪。
擦背时,桑洱被抱了起来,依偎在尉迟兰廷的怀里。她忍着羞耻,闭眼,默默用“既然动不了,就当自己是个植物人,正在被家属照顾”这样的念头来洗脑自己。只是,有些细微的感觉,闭上眼睛,只会更觉清晰。很快,她的肌肤就臊得泛出了粉意,从脸颊到脖颈都在发烫。
尉迟兰廷给怀中软绵绵的少女换好衣服,才发现她的睫毛一直在颤,面颊也浮出了红晕,不由怔了一下。
招魂仪式,是魔修的术法,也是俗称的旁门左道。
在仪式开始前,尉迟兰廷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也许要等候几个月,甚至是好几年,才能等来她再次睁眼,冲他无忧无虑地笑。
不过,等候的时间再长,也算是有个盼头。
或许上天眷顾,刚才擦身时,他就已经察觉到,她的眼珠有了神采,不再呆滞僵硬,晓得转动眼球,也会眨眼了,
这是碎魂开始进入躯壳的征兆。
比他预计的,要快了很多。
尉迟兰廷摸了摸后方的床铺,确认了没有任何尖锐之物,才将怀里少女放平了。又轻柔地托起她的脑袋,往下方塞了一个软枕,手撑在两旁,静默地凝视着她。
碎魂太少的时候,她是没办法像正常人一样思考、对话的,表情也很寡淡。可此刻,和她四目相对,尉迟兰廷竟觉得这一刻的她,看起来格外地真实,不再是一个没填满的空壳了。
“桑桑。”尉迟兰廷呢喃了一句,摸了摸她的发丝。可在他的影子之下的少女,眼皮却不合时宜地开始打架,似乎犯困了。
见状,尉迟兰廷的神色转柔:“好,那你睡吧。”
其实,桑洱并不是真的困了,只是有点顶不住他近距离的凝视,才装睡的。感觉到尉迟兰廷离开了床边,在房间里走动,不知道在捣鼓什么,桑洱又悄悄睁开了眼睛,猝不及防地,就看见了一片赤裸的背部。
尉迟兰廷正对着镜子,为自己换药。纱布解开,终于露出了底下伤口的全貌。
别的小伤已经愈合得七七八八了,最严重的是一道斜贯前胸的笔直剑伤。看伤口状态,受伤的日子,距今应该不超过半个月。因衣服翻飞得太快,一瞬间,这道伤痕就被遮住了。
桑洱眯了眯眼,有点儿狐疑。
她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看错了,或者是多心了。总觉得,尉迟兰廷的伤口,很像是昭阳宗的招式和月落剑共同造成的——毕竟在昭阳宗混过,又和谢持风相处过那么久,桑洱对他攻击的习惯以及月落剑的留痕,都很熟悉。
可是,这两人之间,似乎也没啥世仇和矛盾,连交集也少得可怜。这个月,尉迟兰廷应该一直都待在姑苏、处理家事。谢持风有什么理由,会千里迢迢地追来姑苏,上门撩架?
.
一眨眼,桑洱就穿进这具新身体三天了。
系统确实没骗人。在尉迟兰廷身边,桑洱不用再当以身涉险的小跟班了。
尉迟兰廷寸步不离地守着她、照顾她。不管是多小的事,他都亲力亲为,不假手于人。
为了防止这具身体的肌肉僵化,除了日常的照顾,尉迟兰廷还会给她按摩,天天如此,没有半点不耐烦。
当年在桃乡的时候,尉迟兰廷也是这样照顾她的。可这回,桑洱却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同了。
某日醒来,桑洱终于想通了,到底是何处不一样了。
以前的尉迟兰廷,高瞻远瞩,除了复仇,心中还有广阔的世界。若有了正事以外的闲暇时间,他会去做自己喜欢的事,画画,看书,抄经等。痴傻不开窍的冯桑,从来不是他生活的重点,而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点缀。无聊的时候就逗一逗,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在早期,为了洗掉尉迟邕给自己带来的【霉值】,桑洱经常在他独处时去骚扰他,想方设法地粘着他。但尉迟兰廷却没有认真地搭理过她。
但现在,尉迟兰廷对和她无关的事,似乎都不感兴趣了。
按理说,成为尉迟家的家主后,尉迟兰廷应该忙得脚不沾地才对。但这么长的时间以来,外面一直静悄悄的,宾客盈门的盛况未曾出现。
尉迟兰廷一天到晚都守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