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宁愿,长思唇边是带着笑的。
“气温低,没怎么费工夫,就凉了。”
“原来余医生也是知道外头温度低的。”
嘴巴不饶人,却是伸出了另一只手,把余别恨的双手给覆住,搓着他的双手,给他取暖。等到余别恨两只手都差不多有了热度,这才将他的双手放到暖灯前去烤手,“你自己烤烤火,这样等会儿身子就能暖起来了。”
南方人很多可能并不清楚,但是北方的居民应该或多或少有经验。那就是在冻到的情况下,是不适合马上就泡在热水里,或者坐在火炉前烤火,因为骤冷骤热,很容易导致血管扩张,结果反而使皮肤造成二度伤害,冻到的地方会格外得痒,肿胀,或者是针扎似的疼。
他刚刚在外面的时间并不长,长思还是先用他的温度给他暖手,等他他的温度上来了,才让他在暖灯前烤火。
历史上,不过几句话就概括了长思被俘金凉的那几年,但是一个自幼在南方深宫居住,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的帝王,到了地处北地的金凉,种种艰辛,绝不是后人能够想象得到的。
沈长思将余别恨的手放到暖灯前取暖后,就松开了手,反被余别恨给握住了。
“陪我一起暖下手?”
沈长思不解,这暖手有什么可陪的,却也没收回,毕竟,这暖灯照在身上,确实是暖融融的,甚为舒服。
老板娘端着菜进来,见到在暖灯前烤火的两个人,微微一愣,轻声地把菜给放在桌上后,就掀开帘子出去了。
…
干锅包菜下面酒精火炉的火小了下去。
余别恨的手早就暖了,沈长思的手背也被暖灯罩得暖暖的。余别恨松开了手,“先吃吧。天气太冷,菜很容易就凉。”
沈长思摸了摸余别恨的手,确定他的手背跟手心暖和了,这才同意先吃用餐。
沈长思没尝过干锅包菜,筷子最先伸向的还是干锅包菜。
方才舌尖烫了个水泡,这会儿自然是记住了,放在嘴边吹凉了,才往嘴里送。乌色的眸子微亮。他抬起头,问余别恨:“好吃。这道菜叫什么?”
“干锅包菜。包菜,就是卷心菜,各地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是本质上都是一样的。把卷心菜撕成片,再搭配以五花肉、青红椒、姜片、胡萝卜这些。每个地区的喜好不同,辅料也不尽相同。”
余别恨一边替沈长思介绍着,一边把干锅包菜上面的部分,夹到沈长思的碗里。
“这下面的包菜吃不得?”
没想到沈长思观察地这么细心,余别恨夹菜的动作微微一顿,温声解释道:“其实刚刚烧得差不多的时候应该就把火给灭了,现在有点烧得太久了,下面的可能会烧得有点过,上面的部分会好吃一点。”
余别恨自己夹的就是下面的。
过往阿元便是这样的,好吃的都是叫他先吃。即便是他下了命令都无用,阿元依然事事都以他为先。
过去他以为是因为阿元对他的照顾,除却他们二人私交甚笃,亦是阿元严格恪守着君臣之礼之故。现在看来,兴许是阿元本身性格就是如此?
新端上来的是一盘宫保鸡丁,沈长思舀了一勺放进余别恨的碗里,“你不必特意照顾我。”
过去他已深受阿元的照拂,这一世,总该是他好好照顾阿元。
…
沈长思的舌尖被烫出了水泡,倒也没影响他的食欲。
一桌的菜,大部分都是他吃的。
长思吃东西的习惯很好,不管是鸡骨头还是羊骨,他都啃得很是干净,就是他用过过的碗,里头也都吃得干干净净,没有半点剩菜。
“有吃饱吗?还要不要再点?”
沈长思在拿着羊骨啃,闻言,他从羊骨上撕咬下一块肉,吞下,道:“这的羊骨不错,有羊骨汤么?”
“应该有,我去问问?”
余别恨从位置上站起身,沈长思道:“记得跟对方说打包带走,我要带回去给爷爷。”
老人家不能吃再重口的东西,汤水什么的是再事宜不过的了。
余别恨看着复又低头啃羊骨的沈长思,轻声地应了一声,“嗯,好。”
…
两个人从排挡出来,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雪还在下着。
他打电话给保镖杨翔。
余别恨之前邀请过杨翔跟他们一起用餐,沈长思也提过让杨翔很他们一起,杨翔婉拒了。他那会儿肚子是有点饿,可他想吃的晚饭来着,不是吃狗粮么,就没跟着余别恨和沈长思两人一起,一个人去附近的快餐店,买了鸡腿汉堡跟咖啡。
这附近不好停车,杨翔的车子停得稍稍有些远。
杨翔撑着伞走过来,他把其中一把伞递给了余别恨,却被沈长思给接过去了,“我来。”
可是,明明余医生要高一点来的,沈少举着伞,不会累吗?难道,他之前站错了cp,其实沈少才是攻的那一个?!
沈长思发了话,杨翔自是没有意见。他也就顺势松了手。
他自己单独撑一把伞,走在前面。这个时候,杨翔无比想念陈邦,要是陈邦也在就好了,就不会显得她一个人大惊小怪!
夜里的风,比余别恨第一次去沈家公馆的那一晚还要更大,也要更刺骨一点。
沈长思瞧了瞧他跟余别恨两人之间至少还有一臂的距离,对余别恨道,“靠我近一些。”
余别恨:“……”余别恨稍微走近了一点。
余别恨还是有半个肩膀在伞外,沈长思索性像是上一回那样,揽过他的肩膀。
余别恨把手放在了沈长思的腰间。
沈长思从未被人搂过腰,他的腰间有些痒,他又好面子,不肯表现出分毫,只是转过头,询问地睨着余别恨。
只见余别恨越发贴着他的身体,“有点冷。”说话时,他嘴里都呼着白色的气,瞧着就挺冷的。
原来怕冷的不止他一个。
沈长思把人更加搂紧了一些,又把伞也往余别恨的方向倾了倾,“这样可有好些?”
余别恨环在沈长思腰间的手臂微微收拢,“嗯,好多了。”
沈长思轻勾了唇瓣,眼神宠溺,“那便好。”
杨翔打开后座的车门,就瞧见相互搂着的举止亲密的两个人,眼露羡慕。
沈少跟裴慕之离婚的那会儿,不少人在背后议论,说是两个男人在一起就是不靠谱,离婚是迟早的事情之类的,可是明明……两个男人也可以很温馨啊。
说到底,只是人不对,跟性别有什么关系。
车子抵达余别恨所在的小区。
余别恨解下安全带,唤了一声,“长思。”
沈长思下意识地转过头,身体被拥进一具温暖的胸膛。
“谢谢。今天是我人生第一次收到戒指。我很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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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他的身体被拥住
车内开着暖气,车内温度高,余别恨跟沈长思两人在上车后没多久就脱了外套。
因此,现在两人身上都分别只穿了羊绒衫跟卫衣。
没有臃肿外套的阻隔,彼此身上的温度甚至能够透过衣物清楚地传递给对方。
好暖。
比冰天雪地世界,营帐内烧起的那团火堆还要暖人。
沈长思想起他幼时一次发烧,数日高烧不退。他病得迷迷糊糊,母后来东宫探望他,宫人禀报他亦未曾听见。母亲的手带着凉意探了探他的额头,抱着他时,怀抱却是极暖。
他那时分明已经醒来,听着母后同御医交谈的声音,只是未肯睁眼。他只想被母后多抱一会儿。
醒时,母后是从不抱他的,便是连母子之间亲昵的举止都少有,怕他养成娇惯的性子。
余别恨抱了下沈长思,刚要松开,他的身体被拥住。
长思回抱了他。
余别恨微怔。
沈长思抱住余别恨,将脑袋枕在他的肩上。
在这个异世,他是无根的飘蓬,甚至没有来处。
在刚成为沈家病弱的大少爷时,他每日睁开眼,都会有片刻的怔然。他还是会习惯性地等着,等着“吱呀”一声,殿门被推开,宫人会悄声进来,伺候他更衣、洗漱。
如今,他醒来他出神的时间越来越少。岂止是这具身子在适应他,他又何尝不是在一点点习惯这具身子,习惯沈家大少爷这个身份?
他有时难免在想,会不会年岁久了,有朝一日,他会连他自己都忘了。忘了他是曾是大恒唯一被俘的窝囊皇帝,忘了他曾是大恒唯一一位两度登基称王的皇帝。
直至,他发现别恨便是阿元。
哪怕阿元什么都不记得,至少,在这个异世,他不是孤身一人。
阿元便是他的来处。
沈长思的这个拥抱很平静,事实上,他的出身跟经历,也注定他不会是情绪大起大落的人。
余别恨却还是从这个拥抱里,感受到了孤独跟……脆弱。
这份孤独跟脆弱,不会是因为他。
获得一个帝王的信任尚且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勿论依恋。
晏扶风陪伴长思走过波云诡谲的太子时期,在长思被俘,大部分大臣都投诚于沈长俭时,只有晏扶风蛰伏着,不惜顶着骂名,同支持沈长俭的那一帮幕僚交好,并且最终获取沈长俭的信任,得以说服沈长俭最终派兵出战金凉,打得金凉节节败退,主动求和,而长思也得以结束数年被俘生涯,终于能够重回大恒。
余别恨缓缓地抬手,轻抚沈长思的头发。
晏扶风是一代名将,是长思的不二之臣,更是长思的挚友
如果可以,他希望他会是陪长思携手共余生的那一个人。
沈长思感觉到余别恨触碰他后脑勺的那只手。这个举动对于沈长思而言自是冒犯的,他却是未曾出言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