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阮小壮迷迷糊糊,他很少过问儿女的事,自然察觉不到大女儿的变化。
    “就是……”
    丁家珍想了很久才说,“她以前都不敢反抗的,指东不敢往西,怎么现在?”
    困得不行的阮小壮不以为然地敷衍,“这不是挺正常吗?你想想谁十三四岁时,不都爱和爹妈唱反调,随她吧,反正过段时间让她婆家头疼去。”
    ——
    再次醒来,阮清秋挠着胳膊上又痒又红的疙瘩,烦躁又无奈,小柴房紧挨着猪圈,不但臭,还招蚊子,比起冷,貌似夏天的蚊虫更可怕?
    就着微暗的晨光,她又细细看了看身上被叮咬的地方,一片片的红疙瘩,似乎不仅仅是蚊子,还有……
    她突然回头把枕头拿过来看,几个肉眼可见的小黑点在动,用手去碰还会跳,会跳?!
    还有跳蚤!!!
    阮清秋颤抖着手,压下几乎冲出喉咙的尖叫,彻底没了睡意,太可怕了,呜呜呜……
    她崩溃地恨不得把整张木床连带枕头都烧了才好,可是烧了晚上她睡哪儿?
    以这个年代农村的卫生条件和居住条件,很少有人身上不长虱子跳蚤的。
    想要消灭,太难了!
    首先你得有一间通风良好的屋子,做到勤洗澡,勤换衣服被套床单,保持屋子和自身的卫生。
    然而,这对目前的阮清秋来说几乎不可能,即便把身上的消灭了,只要躺回这张床,虱子又会重新回来,更别提它还会人传人。
    换句话说,这会儿的农村,身上没几只虱子跳蚤,出门都不好意思打招呼……
    作者有话要说:ps:关于长虱子这事吧,作者一个是听长辈们口述,一个是看王安忆教授写的《69届初中生》,上海知青下乡的故事片段,那个年代卫生条件不好,人们换洗衣物少,洗漱用品也不便宜,尤其农村里要干苦力活,经常接触牲畜,以上。
    第6章 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
    用过早饭,除了阮甜甜和老太太,其余人都出门上工了。
    “四丫,你咋啦?”
    见阮清秋愁眉苦脸,阮芳芳以为她是因为昨天的事,便安慰道:“奶奶就是嘴巴不饶人,你别往心里去。”
    她才不是为老太太不高兴,而是……
    “芳芳姐,你身上长虱子吗?”
    “有啊,谁身上不长虱子呢。”
    “那该怎么消灭它们呢?”阮清秋眼睛一亮,目光炯炯地盯着阮芳芳,期待她能给出什么解决办法。
    “消灭?这东西还要消灭?大家都不长么。”阮芳芳不以为意,她坚持认为虱子和头上的皮屑一样,是从皮肤里长出来的。
    阮清秋一时语塞,心里直翻白眼:“照你这么说,那阮甜甜怎么不长虱子?”
    “你要像她那样,有十多套换洗衣服,还有死贵死贵的洗头膏和肥皂,不用和兄弟姐妹挤在一块睡,也不用上工,肯定也不长虱子。”
    阮芳芳语带羡慕,同人不同命啊,长辈都说女孩子嫁人是二次投胎,她希望父母将来能给自己说个好婆家。
    好吧,阮清秋明白了,在这个村子里,女主那就是白富美般的存在,她系紧草帽不再说话。
    ——
    朝阳逐渐升起,田地间一派忙碌的景象,又到了八月双抢时节,阮清秋弯腰奋力收割水稻,动作逐渐熟练,身旁快速垒起一堆堆稻谷。
    原主力气大,每天上工都记十二分,这在青壮年男性中都属凤毛麟角,一般男性能记十分就算数一数二了,七八分的才是大多数;女性普遍六分左右,那些体弱的和半大孩子三四分。
    小姑娘心眼实,把自己当牛一样使,每天下工累瘫不说,还吃不好吃不饱,以至于十四岁了,瘦骨伶仃的,身高还不足一米五。
    老太太总说女娃子吃不了那么多,可也不想想这么大的力气要消耗多少粮食,或许她知道,不过习惯剥削原主罢了。
    如果自己一个人过日子,一天十二个工分,肯定每天都能吃饱,哪像现在出最多的力,竟然还要饿肚子。
    连续割了两小时水稻,阮清秋坐在田埂上大口灌水,喝饱了看着田里的水发呆,整个人都热懵了。
    说起来她好像还没照过镜子,原主记忆中照镜子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摘了草帽,阮清秋凑近旁边的水桶,仔细看倒映在水面的五官轮廓,一蓬杂草般的枯发,妥妥的鸡窝头,两条英气浓密的眉毛几乎连成正宗的“一字眉”。
    眉毛下,形状好看的桃花眼,卷翘浓密的睫毛,高而翘的鼻梁,美好的花瓣唇……
    但是!
    万恶的但是,一黑毁所有!
    不仅黑,嘴唇周围还长一圈毛绒绒的小胡子Σ(дlll)!
    她连忙捋开袖子和裤腿看,好一条天然“毛裤”,防狼神器!
    过分茂盛的毛发搭配黑如碳的肤色,哪还有少女模样,再好看的五官也没有美感可言,阮清秋欲哭无泪。
    也不知道原主皮肤底子是黑是白,要是黑的……
    华佗在世也拯救不了啊,毕竟身上最白的地方是人能变白的极限,基因这种事,现代科技都还没突破呢,何况是现在。
    心情沮丧的阮清秋干活也不起劲了,慢腾腾磨洋工磨到下工时间,与阮芳芳一道回去。
    ——
    像双抢这样的农忙时节,为了抢收保证体力,许多人家都是一日三餐,阮家也不例外。
    今天中午主食是杂粮粥,菜有醋溜土豆丝和应季蔬菜汤,搭配爽口下饭的咸菜,这是女人孩子们桌上的午饭标配。
    男人们那桌土豆丝里有肉沫,蔬菜汤里有蛋花,主食除了杂粮粥还有一块粗粮饼。
    没人对这种分配有任何异议,因为男人是主要劳动力。
    众人唏哩呼噜地喝粥吃菜,阮清秋瞥了一眼阮甜甜和姜美丽的碗,与她的一样。
    母女俩气色明显比桌上其他人健康红润,不过女主家私下开小灶也不是什么秘密。
    阮家只有丁家珍明面上对此有意见,但人家用的是自个儿私房钱,她有意见也没卵用,只恨占不到便宜罢了。
    阮清秋摸着肚子,才五分饱,她举手向阮来福提了个合情合理的建议:“阿爷,我想吃和大伯他们一样的饭,吃不饱我干不动活儿。”
    众人面面相觑,赖英子放下碗筷叉腰骂了起来:“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能吃多少?吃这么好也不怕折寿,好吃懒做的懒货,想得倒美,老娘告诉你,门缝都没有!”
    “大伯母都没和阿爷他们吃一样的,四丫你凭啥有脸提这种要求?不知天高地厚,脸皮真厚!”
    阮清秋掏掏耳朵,瞥了一眼愤怒轻蔑的阮秀秀,心道不愧是和女主一个鼻孔出气的忠实狗腿,作为阮甜甜最强有力的发声筒,怼起她这个恶毒女配不遗余力。
    丁家珍罕见的没说话,脸上挂着幸灾乐祸四个大字,只差笑出声了,李梅菊姜美丽这两个妯娌脸上的表情如出一辙,具是惊诧不已,阮芳芳则带着些许担忧。
    阮甜甜眼中闪过一丝不喜,心想这作精堂妹又要搞什么幺蛾子,整天不安生,叫人好心烦。
    “要发狗疯给我滚出去!阮家的规矩向来如此,谁家不是这样?”阮小壮冷着脸怒斥。
    阮清秋浅笑,嗓音温软:“说起挣工分,在座的各位都是垃……谁有我挣的多?何况你和丁家珍加一起都没我多,你都可以多吃,我不行?到底谁脸皮厚,到底谁懒?如果我这算懒货……”
    怼人的话,阮清秋有一箩筐,她似笑非笑扫了一圈,到底还得在阮家生活,便没继续往下说令人难堪的话。
    众人或尴尬或羞恼,有人躁红了脸,有人气黑了脸。
    “那我不管,你大伯母还是村妇女主任,不也吃一样的?在阮家,规矩就是这样,你是阮家人就得遵守!”
    姜还是老的辣,赖英子沉着脸说完,便挥手赶众人,“等会儿还要上工,吃完了都回屋休息去。”
    阮来福没吭声,显然默认了老妻的话。
    有位先生曾说:你要求在墙上开个窗户,大家都反对;你若提出扒开屋顶,大家就同意开窗户了。
    她就没指望习惯压榨原主的老两口会同意,在他们眼里,女娃子是替别人家养的,出嫁前必须物尽其用。
    当然,这一准则,对阮甜甜不适用,就是偏心,怎样?
    反正你有张良计,我也有过墙梯。
    作者有话要说:秋秋:其实我可以一拳轰烂这一屋子人,但我妈说做人要讲尊法守法,不到万不得已,不许暴力解决问题,微笑.jpg
    作者:我闺女真乖,么么哒~
    第7章 进山捉龙虾
    阮秀秀欢快地吐槽道:“挣的工分比我们多,有啥了不起啊,还不是得听阿奶的!”
    闻言,阮甜甜眼中几不可查地闪过一丝轻蔑,还是那个怕奶奶的怂包,还以为她要刚到底呢。
    西厢房,丁家珍拉着丈夫嗤笑:“竟然想从你妈那占便宜,好笑不好笑。”
    阮小壮脸色难看得紧,他偷懒躲闲,一天赚的工分还没闺女一半多,但他觉得自己是好儿子好丈夫好爸爸。
    那不孝女居然当众挖苦他,气死他了!
    想到这,他冷声对妻子说:“彩礼收了是吧,开春就把那不孝丫头送到罗老太那,看了心烦。”
    “干啥等开春了才送去?等秋收结束,入冬前就让她走,冬季不用干活,留她在家白吃几个月?”丁家珍眉开眼笑 ,算盘打得贼精,“不过,你跟妈说这事没?”
    阮小壮一想也对,便同意了,“妈那边我会搞定,你不用管。”
    ——
    夏日悠长,耳边传来刺耳的蝉鸣声,看着阮甜甜午睡的东厢房,阮清秋不由地出了神。
    她记得书里说,阮甜甜上辈子错付良人,丈夫不疼爱,儿女不孝顺,婆婆难伺候,闺蜜背叛她,哥哥们死的死,坐牢的坐牢,父母也早早过世。
    重生后的她,不仅觅得良人,儿女们也聪慧孝顺,还躲过了闺蜜的背叛,帮助哥哥跳过了火坑,父母也长命百岁,一辈子顺风顺水,幸福安康。
    阮甜甜的人生剧本,从苦情剧逆风翻盘成人生赢家,父母宠女狂魔,哥哥们护妹狂魔,丈夫宠妻狂魔。
    各路反派炮灰不用她出手,就被主角团其他人解决了,而她成了人人羡慕的少将夫人,首富亲妹,天才妈咪。
    总之,读者们看的那叫一个欲罢不能,那叫一个苏爽不已。
    也许是年纪大了,阮清秋更喜欢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收获人生果实的故事,让人看完生出一种自己努力,也能实现美好人生的期待。
    她认为,幸福和安全感是来源于富足的内心和强大的人格,而不是他人给予的荣宠;爱情则是与爱人携手共同走过风风雨雨,不是你为我遮风挡雨,而是你为我遮风,我为你挡雨。
    它应该像舒婷的《致橡树》所说那样——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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