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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喜欢谁(二)

    林棉磨磨蹭蹭走在后面,林聿推着自行车走在前面。她拿出抽纸大声地擤鼻涕,擤完她又感觉悲从心中来,眼泪自己掉了来。
    和脏东西沾在一块过,好像自己也变脏了。
    “回家了!”林聿朝她喊。真是受不了,演什么日剧晨间剧女主角,搞得像真失恋了一样。
    “这样走下去,到家要没晚饭了!”
    林棉只好悻悻地走过去,坐在后座上。
    “坐好没?”
    “嗯。”她的手臂搂住他的腰。
    “他们会报复我吗?”
    “不会。”林聿肯定地说,中学生又不是黑帮组织,为了这样不光彩的小事复仇来复仇去的,那要是什么品种的小心眼啊?
    果然林棉还是脑补大王。
    “你怎么知道?”
    “你要相信我。”
    既然哥哥都这么说了,林棉就不去想了。
    “我不想在宣传部呆了,那个地方乌烟瘴气的。”林棉越想越恶心。
    “也好,学生会没什么意思。”林聿自己都不喜欢那个地方。不过很快他们就要换届了,宣传部的两位应该会下去了。
    这个不用告诉她,她不应该呆在那样的地方浪费时间。有这个功夫不如让林棉陪自己打电动,林聿暗自计划起来。
    “男的怎么这么差劲?”林棉免不了去想这件事的罪魁祸首。
    “所以为什么要为这种男的掉眼泪?男的都是傻逼。”林聿踩着脚踏板,匀速又平稳地骑行在马路上。
    他知道她不是为那个男生掉眼泪,可话到嘴边就成了某种试探。
    “我没为他掉眼泪!”林棉赶忙解释,她不是为那个人哭的。
    “你才傻逼。”过了几秒她补上一句。那个男的是傻逼不假,被这样的人耍了显得自己更像个傻逼。他是不是在说自己?
    “为一个外人骂我,真有你的,林棉。”
    林聿话虽这么说,心里却舒畅了许多。
    林棉不讲话了,手勾着他的腰,脸贴上他湿漉漉的衬衫校服。这条路上两边伫立着着大片的梧桐,据说是民国时期就栽种在此的。本来他们回家不用走这条路线,林聿特意绕远路来这边的,为了让她看着高兴。
    自行车的车链发出咔咔的声音,轮胎踩过一些掉落后枯萎的梧桐叶,发出一地碎裂声,林聿便骑得更慢。梧桐树有粗壮的枝干,隐天蔽日的叶子拱起一个天然的长廊,绿色的缝隙里投下一些光芒,照在他们身上,林棉的脚时不时点一下地面,看着柏油路上斑斓的图案。他们会路过一些民国时期的府邸、现在的政府机构,还有新开的咖啡馆及画廊,林棉口中报着它们的名字。一些名字奇奇怪怪的,她胡乱揣测取名字人的想法,自己把自己逗乐了。
    现在是下班的时候,其他骑自行车、电动车的人从他们身边经过,还有一些贩卖小食和应季水果的摊贩在路边等待生意,支着一个筐子,莲蓬探出头,还有嫩绿色的莲子。玻璃小车子上印着烤鸭、叉烧、拌菜、粉皮、煎饼这些大字,老人搀孩子,丈夫牵着妻子,处处都是烟火的气息。林棉喜欢这些,她努力地嗅了一大口空气中的味道。
    落在别人眼里,只看见一个少年载着一个少女,缓缓骑行在漫天的梧桐叶下,与其他不同,尽显纯洁,所到之处留下一片好光景。
    “哥哥,我想吃蝴蝶酥。”林棉想到这附近有卖蝴蝶酥的。
    还好,还能吃得下,说明没大事。
    林聿右拐进入一片维护整修过的街道,这区是以前的英法俄租界,立着当时银行家、外交官、大商户、政客名流的官邸住宅。一座座小别墅设计得相当精美别致,富有异国色彩,圆顶尖顶的,走廊花园喷泉小阳台,虽然都旧了,但能令人依稀感受到当时生活在此的情形,飘动的纱裙和挺立的洋装似乎还在眼前,人声和酒杯相碰的声音依稀可闻。
    林棉最喜欢的是一座颇具田园风格的房子,很温馨,小立窗,有阁楼,开着乳白色的格子窗户,外面是类似红丝绒蛋糕色的瓦砾铺成的外墙,在一众气派中显得有点突兀。
    “肯定是一位温文儒雅的外交官和她的妻子还有两个女儿住在这里,他们养了一条金毛和一只雪纳犬,两只胖猫。外交官很爱他的妻子和这个小家庭,所以特意把这个房子建得温馨浪漫,这样他们能在一众喧哗中过上相对平静的生活。他们会在周末榨柠檬汁、烤德式香肠。美丽的妻子躺在草坪上,把头靠在丈夫怀里,外交官用温柔的语调给妻子读叶塞宁的诗。”有次他们站在马路对面观赏这座房子林棉说。每次来这边,他都陪她看一伙儿这座她最喜欢的房屋。
    “你看一座空房子能想这么多。”林聿站在一边问她。
    “哥哥,你把这座房子买下来送我吧。”林棉开始提出一些无理要求。
    “这是文物不能卖吧。”
    “你怎么这样死心眼!说你会买给我。”
    “好,我会买给你。”
    “好的。”林棉心满意足,她感觉自己已经是这座房子的女主人了。
    所以这次林聿习惯性问她:“要去看那个红丝绒房子吗?”
    “好。”
    他们就去看红丝绒房子。这个点早就闭馆了。所以显得周遭特别寂静。小房子安静地坐落在一圈黑色篱笆里,与隔壁高大的现代式建筑格格不入。于是,它成了漂流在浮华里的一个小岛,晃晃悠悠,静谧也被容易被人忽略。可是林棉喜欢它,并固执地认为其他人不懂它。红丝绒房子肯定愿意藏进她的口袋被她带走。
    林棉每次来这里都感觉到一种想要的平静,居所代表着一种生活方式,代表着一个人的向往。虽然她没有住在这里,但已经幸运地过上了差不多的生活,林棉有爱她的家人和朋友,虽然因为妈妈对动物毛过敏不能养宠物,但真的已经很好了,她决定一直一直拥有这样的幸福。
    林棉一下子被满足感占据了全身,她由衷感激上天的眷顾,于是双手合十,大喊了一句“阿门!”
    过路的行人因为这声难免看向这里,林聿尴尬地遮住了自己半张脸,他永远不知道她的下一个情绪和动作是什么。林聿喜欢并擅长数学。数学是有规律和逻辑的科学,他喜欢这种按照线索追寻答案的过程,不会偏离太远,总会回到正轨。
    而林棉不是数学,她过分生动,因为生动而缺乏规律性,像布朗运动的那个点,随心而动,永远混乱,永远自我。她和数学没有共通点,甚至和林聿的认同的都没太多交集。她跳脱于他的世界之外。所以林棉是什么,她是某种迷人的例外。
    “我们去买蝴蝶酥吧。”
    林棉大声打断了他游离的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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