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前,周恕朝主子求了恩典,出宫一日看望家人。
为了这恩典,他特意送了根样式精巧的银簪给良嫔身边的金巧。
金巧长得娇俏,又是良嫔身边的大丫头,自然有些傲气,收了簪子在阳光下打量两下,有些嫌弃,皱着眉头说:“这……是足银的吗?”
不过,当她瞥到面前小太监清秀的脸时,眼神微亮,话锋一转:“样式倒是不错。”
周恕松了口气,这是他攒了几个月的银子才托人买到的,幸好金巧没有拒绝。
他微笑道:“给金巧姐姐的东西,自然不敢敷衍。”
金巧歪着脑袋问:“你是在哪里当差,我怎么眼生得很?”
“在下负责翠微宫的殿外洒扫。”
“哦,怪不得。”
最低等的太监,做着最粗俗的活计,只有一张脸还算能看,人瞧着也不算讨厌。
金巧捏着簪子,眼波流转:“不过嘛,近日良嫔娘娘身子重,不喜被这些俗务所扰……”
“那,依姐姐看……”周恕的心提了起来,不过面上还是平静的,对方既然没有直接拒绝,说明还有商量的余地。
金巧一笑:“看你诚心,这次就算破例帮你了。”说完用簪子的一头,动作十分轻佻地在他脸上划过。
周恕僵了一下,即便他现在连个男人都不算,但被年纪相仿的女子这样轻佻地对待,还是有些不自然。
他挤出一个笑容:“那就多谢姐姐了。”
周恕十四岁入宫,初来乍到,受了许多磋磨压榨,慢慢懂得了宫中的道理,才从最底层爬上来的,如今能在有身孕的良嫔殿前洒扫,已经是修来的福分,像金巧这样有头有脸的大丫头,他想都不敢想。
但是他不敢想,总有别人惦记上他。宫中所遇到的女子,无论之前怎样刻薄,见了他这张脸之后,一下就变得轻言细语,十分和气,他能一路走上来,也没少受这些莺莺燕燕的恩惠。
不过他自己清楚,这些都是虚妄。到了年纪,宫女们都是要嫁人的,他这个没有根的人,身如浮萍,和她们不会有什么结果。
将内侍的衣裳换下,穿了一身灰扑扑的布衣,又像普通书生那样将黑发束起。周恕路过影壁的时候,看到里面自己的倒影。
少年的身量纤细修长,脊背笔直,面容如玉,在宫中待久了,姿态仪容也比旁人出众,即便穿着一身普通至极的衣裳,也显出不一般的气度来。
他交了牌子,出了宫,走在皇城的街道上,竟然也有年轻的女子频频回顾。大约是把他当成过来赶考的书生了。但事实上他什么也不是,在主子眼里,他是存在感略等于无的物件,可以动辄打杀,除了这张面皮,大约也没什么优点了。
想到这里,他的脸色阴郁起来。
也正是因为这张面皮,他被嫂嫂刘氏卖进宫里,为了救她生了重病的儿子。
“他本来就长得像个女人,入了宫说不定还能飞黄腾达,你在这里假惺惺什么!”
他哥哥周达知道后,拳头暴起青筋,目眦欲裂,一副要杀人的样子,他和嫂嫂大吵一架,二话不说要休妻。
刘氏尖叫道:“周达,你说我有错,那你倒是给儿子找大夫来啊!是,你不肯救儿子,我做了恶人想了法子来,现在倒开始怪我了!”
刘氏抱着儿子跑到周达面前哭泣:“小宝是你的至亲骨肉!是你的周家的种!他还这么小,你就忍心看他这样没命吗?”
周达咬牙道:“可恕儿也是我弟弟,他才十四岁!儿子病了,我哪一天不是没日没夜地在码头上做工赚钱,可你竟然趁着我不在给弟弟下迷药……”
刘氏喊道:“等你赚到钱的那一天,儿子的命都没有了!”
周达终于沉默了,他死死盯着刘氏,满目通红,却说不出话来。
刘氏抱着儿子,哽咽道:“达哥,你别怨我……等弟弟醒了,自然会明白我们是有苦衷的,恕儿一向脾气好,他不会怪你的。而且,你从前为了供他读书,花了多少银子?若不是家里的钱都花在了他身上,小宝也不会得病。”
周达终于无话了,但从此以后,他对刘氏都是冷眼相待,每日回了家倒头就睡,绝不多说一句话。
夫妻俩再次见到周恕的时候,已经是半年后,周恕穿着内侍统一的服饰,奉命给人施粥。
穷人们都臭烘烘地挤在棚里,哄抢争吵,乱糟糟的一片,这等费力气不讨好的活计,宫里有关系的都不愿意来,就轮到了周恕。
他一身白净,面色冷然,同旁边的人吩咐什么,站在人群中一眼就能看到。
刘氏远远地瞧到了,同丈夫说:“你看,弟弟现在穿着绫罗绸缎,又有人使唤,哪里不比在乡下好?”
周达看着弟弟如今的样子,长长叹了一口气,又看刘氏一眼,终究没舍得一直冷淡她,说了一句:“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