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

    范飞开始还以为它是不肯吐出嘴里的食物,也就没去阻止吕恒的动作,直到这枚黄金钻戒突兀地显现出来,范飞才大吃一惊,心中暗叫不妙。
    而在红尘张嘴吐出这枚钻戒时,那股强烈的黄金味道同时直直地冲入范飞的鼻子里,让他瞬间想起了一些以往没太注意的细节,也忽然明白了一些事情。
    许逸凡这个七十多岁的老头,为什么会对一只才养了几个月的小仓鼠感情如此深厚,甚至超过了对自己孙女的关爱?而在红尘失踪后,许逸凡宁愿绝食也要把它找回来,甚至还许诺给范飞五万元报酬,这件事本身就透着古怪。只是喜爱宠物胜过亲人的老头老太太也有不少,范飞当时也没有去深想,或者说没有想明白。
    而此刻看到这枚钻戒,他便想起了在许静家中探查时,那股遗留下来的仓鼠味道中始终夹杂着一股极淡的黄金味。当时他还以为这只仓鼠是像许静所说的那样,经过了一些生化变异,所以皮毛上带着这种味道。而现在看来,那股黄金味道肯定就是这枚黄金钻戒留下的。也就是说,红尘在失踪前,嘴里就一直藏着这枚黄金钻戒了!
    范飞又忽然想起了“九爷”这个称号。
    在范飞初遇到丁易时,许逸凡正和丁易在一起,并露出对丁易很敬畏的拘谨模样,连长椅都只坐半边。但丁易对许逸凡的态度却有些奇怪,以他那样的强者,肯耐心倾听一个老头无休止的牢骚,这本身就不寻常。而且当许逸凡怀疑丁易的手下在帮他找红尘时偷了他的钱包,丁易也没发怒,反而半开玩笑半当真地说了一句,要把那些“手脚不干净的人”的手脚给送到许逸凡府上来,而且当时丁易的表情一直是苦笑着,这又说明什么?
    加上丁易偶然叫出的那一声“九爷”,就说明丁易其实在内心里比较尊重许逸凡,不敢轻易得罪他。而许逸凡作出的那番对丁易的敬畏相,或许是他对丁易的故意调侃,又或许是做给外人看的……
    连丁易这个黑白两道通吃的主都敬畏的九爷,真会是个普通人吗?
    范飞当时在听到那声“九爷”后,也再次留心地观察了一下许逸凡,发现他的右手食指已齐根断去,所以他只有九根手指。
    当时范飞就联想到,九爷的称号,恐怕就是因为这九根手指而来……
    只是范飞当时一门心思放在丁诗晨和追债上,也就没有多想。而此刻,他忽然想到,在武昭县,从古至今对付小偷的狠办法就是剁手,有的剁手掌,有的剁手指……而其中剁手指的方式往往是剁食指或中指,因为小偷夹钱包时一般是用食、中二指,一旦少了其中一指,想再探囊取物就不太可能了,这贼的身手也就基本废了。
    这么推算起来,许逸凡恐怕以前就是个贼!而且他肯定不是个小贼,估计是个贼王或者神偷,总之不会干净。
    还有,许逸凡还在向范飞许诺那五万元报酬时,曾骄傲地说过一句话,说他纵横江湖几十年,这点存货还是有的……当时范飞以为许老爷子是在开玩笑,而现在,他几乎可以断定,许逸凡曾做过很多年的贼王,直到一次失手后,被人剁去手指,这才郁闷地收山。
    只是俗话说得好,一日是贼,终身是贼。虽然许逸凡有不少积蓄,但他仍然手痒,于是在得到红尘这个奇特的小东西后,便刻意训练它去偷别人家的珠宝。毕竟红尘身形小,动作又敏捷,从排风扇、门缝、空调管道、下水道之类的缝隙中钻进去、溜出来都是很容易的事情,偷点珠宝实在是小菜一碟……
    红尘在偷到这个黄金钻戒后,在回家的路上遇到道士何步尘,被何步尘捕获。而红尘嘴里既然有这个钻戒,就不肯开口吃东西……这是一种可能性,而且正确率估计很高。
    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即这个钻戒是红尘偷偷从许逸凡的宝库中衔出来的,然后被道士逮住。而许逸凡一旦发现赃物丢失,便害怕事情败露,所以一定要找回红尘,说“活要见鼠,死要见尸”,甚至不惜找丁易帮忙,并以绝食相逼许静、以五万报酬相诱范飞……
    不管是哪一种可能,许逸凡都脱离不了干系,也脱不了这个贼王的嫌疑。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该怎么办?
    现在一旦说出这只仓鼠是许逸凡养的,吕恒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警察,肯定会怀疑是许逸凡利用红尘去盗窃别人的珠宝,毕竟在名侦探小说中,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比如用鹦鹉之类的宠物去偷别人家的财物……
    而这样一来,红尘肯定会被吕恒作为“作案工具”控制起来,自己那五万块就得不到了,而许逸凡也会倒大霉,肯定得抄家坐牢,甚至坐牢至死!
    至于许静……她好歹是自己的同班同学,还是丁诗晨的闺蜜,自己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她家倒大霉吗?
    更何况,这只小仓鼠还值得五万报酬,甚至更多,只要范飞能抓住合适的时机开价!
    范飞本能地觉得,自己应该把红尘交还给许逸凡,并从他那拿到五万块报酬。反正他这钱来得也不干净,红尘也帮他不知偷过多少东西,而且自己也正缺钱,还欠了吕恒五千块报酬,并为了红尘和道士大打一架,为什么不堂堂正正地拿走这笔报酬?
    所以这么正反两方面一想,范飞就决定帮许家,也帮自己。
    他需要这五万块,也不愿意坑了许家。
    他懂一点法律,知道这或许就是包庇。但这时他的小农意识又占了上风,觉得这也不算什么大错……
    心念电转之间,范飞已将这些前因后果都快速地在脑海里推算了一遍,并迅速地作出了决定。不得不说,这依赖于他强大的潜能,特别是有些令人发指的推算和计算能力。
    所以当范飞貌似神情呆滞地看着那枚戒指的同时,他的心思却如旋风般刮了好几轮,不但想清了这枚戒指上透露出来的所有信息,还作出了决断,效率可谓惊人。
    “这是什么?”这时,吕恒已从红尘口中取出那枚戒指,眼神如电般地看了范飞一眼。
    “戒指。”范飞缓缓地答道,同时在心中急速地思考着对策。
    既然主意已定,那么接下来就该是他和吕恒的斗法时间了。
    第六十七章  毁灭证据
    “这戒指是你的?”吕恒眯着眼睛看着范飞。
    “怎么可能?”范飞笑了起来,轻松地说道,“这好像是钻戒吧,而且这颗钻石还不小,估计能值不少钱,我这穷学生哪买得起?”
    范飞也想过把这颗戒指说成是自己的,比如祖传的或哪个大老板送给自己的,这样就不存在盗窃的问题的。但这种谎话很容易被揭穿,吕恒打一个电话就能搞定,所以还是赶紧撇清的好。
    “那这只仓鼠是你养的总没错吧?”虽然范飞在审问何步尘时已多次声明红尘是他养的,但吕恒还是再次确认了一句。
    “是,它是我前一阵从马路边捡来的,也不知是从谁家跑出来的,就养了一阵。”范飞含糊地答道。
    范飞从许逸凡那听过红尘的不少事,知道这只“白婆婆”是珍稀品种,市场上要卖到几百元一只,自己既然表现出了勤工俭学的穷学生身份,自然不可能吃饱了没事做,去买这么贵的宠物。既然如此,不如说是捡来的,这样对它的原主人也就留下了点伏笔。
    “哦……那它嘴里怎么会有这个戒指?”吕恒继续审问着范飞。
    “嗯,这种事是很古怪,我想有三种可能。”虽然脑海里正在快速地推算着,但范飞还是满脸轻松的表情。
    “哦?哪三种?”吕恒挑了挑眉毛。
    “第一种,是红尘本来就从大富之家跑出来的,当时嘴里就藏了这个戒指,只是我一直没发现。第二种,这是那个叫何步尘的道士偷来或骗来的戒指,他一时脱不了手,又怕被人找到,就把戒指藏在红尘的嘴里,所以他把红尘的嘴给绑得严严实实,就是怕它吐出这枚戒指来。也是因为这样,他才会为了一只几十块钱的小老鼠和我大打一架。”范飞摸出根烟点上,又给吕恒递了一根。
    “嗯,有道理。”吕恒沉吟了一会,最终还是点了点头,长叹了一声,“看来不该放那个道士跑掉的,明早看看能不能再找到他,希望他今晚没离开咱们县城……”
    “当然还有第三种可能。”范飞看了一眼那个钻戒,又漫不经心地笑道,“这个很可能是假钻戒,我在步步高商场看过那些钻戒,哪有这么大的钻石?我估计这钻石是用塑料做的,指环也不是金的,而是镀铜的。我在那些小摊上就见过这种钻戒,不过几块钱、十多块钱一个,给那些没钱买钻戒的人充门面的。吕哥,你拿去鉴定一下,如果是假的,就给你家儿子当玩具玩吧,不过得洗干净,红尘嘴里有很多细菌的。”
    “嗯,你这么一说,我才觉得摸起来轻飘飘的,恐怕真是塑料做的。”吕恒眉毛一挑,再度摸了摸那个钻戒,脸上露出了一些喜色。
    作为一个警察,这种东西是不是塑料做的,他一入手就知道。只是范飞这番话可是给他搭了个台阶,他完全可以把这个无主物占为已有,然后拿去换钱,改善生活……
    而范飞见到吕恒脸上的欢喜神情,心下顿时松了一口大气。他刚才说的第三种可能,完全是揣摸了吕恒的心理而特意说的,因为他相信这个贪心的警察不会放过这个中饱私囊的机会,就像他刚才私下收了何步尘的五百块钱罚款一样。用一个钻戒,就能换来自己要得到的五万块和许家的平安,范飞觉得这是一种双赢的结局……
    吕恒和范飞说笑了一会,便把钻戒塞进了右裤口袋中,然后把挂在腰间的手铐扯了出来,笑道:“好了,天色不早了,我得去修这副手铐了。”
    “修手铐?”范飞疑惑地看了吕恒一眼。
    “唉,还不是今天和你比武时把手铐摔坏了……”吕恒苦笑道。
    “哦哦,那你赶紧去吧。对了,你把红尘还给我吧,我也要回家了。”范飞笑呵呵地伸出了右手,心里却暗自警觉起来。
    吕恒不太喜欢笑,刚才却一直在笑着和他聊天,这有点反常,加上吕恒一直没有把红尘还给他的意思,现在还拿出了手铐,这让范飞觉得有些不对劲,便暗自蓄满了全身的劲道,这才伸手去讨要红尘。
    “好……”吕恒点了点头,将左手里捏着的红尘递了过来。
    就在范飞刚要接住红尘时,吕恒的左手拇指和食指忽然抓住了范飞的食指,右手闪电般一伸,将捏着的那副手铐往范飞手腕上铐来。
    范飞心下一惊,好在他早已有了些准备,当即一个小擒拿手反扭住吕恒的左手食指,同时身形往前一窜,便躲开了手铐的袭击,并把吕恒的整个左臂给反扭到了他的背上。
    范飞的手劲比吕恒要大,吕恒也没料到范飞早已看穿自己的心思,一不小心就被制住了。
    “嘟啦啦!”
    范飞使劲反扭住吕恒的左手食指,顿时让他吃痛而松开了左手,红尘也终于脱开束缚而掉下地来。而范飞就是在这电光火石的一刻,沉声叫出了这三个字。
    刚刚落地的红尘听了这三个字,顿时像闪电般地窜了出去,眨眼间就消失在了黑暗中。
    许逸凡曾对范飞说过,红尘的嗅觉和目力都很强,还很会认路。他以往带红尘上街时,有两次红尘东奔西跑地走丢了,结果等许逸凡回到家里,红尘早就在家里等着他了。所以许逸凡断定红尘这次的失踪绝对不是因为迷路,要么就是被人抓住关在笼子里了,要么就是已经死了……
    所以范飞将红尘放走,是知道它肯定可以找到回家的路。当然,这也可以起到毁灭证据的作用,这样的话,吕恒手里就没有了“作案工具”这一证据了……
    至于那句“嘟啦啦”,也是许逸凡教给范飞的训练暗语,意思就是告诉红尘有紧急情况,让它先走,在家里等自己……
    这句暗语果然很灵,红尘听到这句话,便跑得比兔子还快,转眼就失去了踪影。
    而在这一瞬间,吕恒也没闲着,他强忍着左手上传来的酸痛感,身子往右一扭,继续想用手铐铐住范飞的手。
    范飞一把抓住吕恒的手,将手铐夺了下来,顺手一扔,手铐顿时在黑暗中飞出了几十米远,也不知落到了哪里。
    范飞这样扔手铐,是想让吕恒等一会求自己去找回手铐,就像帮他找回手枪一样,让他再欠自己一个人情。虽然手铐没有手枪那么紧要,但毕竟也是警务工具。
    “范飞,你敢拒捕?”吕恒愤怒地扭头吼道。
    “吕哥,说得好好的,你怎么想铐我?又想试我的功夫?”见红尘已经逃走,范飞松开了手,退开了几步,微笑道。
    “那只仓鼠呢?”吕恒揉着左手腕,看着范飞空空的双手,咬牙问道。
    “咦,刚才不是你抓着的吗?”范飞明知故问。
    事实上,从吕恒准备铐他的那一瞬间起,范飞便明白了,吕恒这家伙或许还真的像他自己所标榜的那样,是一个有正义感的警察,他虽然有时会不择手段地贪一些小钱,但绝对不会贪污这个钻戒,所以他开始那些话都是在稳着自己,目的就是想出其不意地铐住自己。而范飞能做的,就是毁灭犯罪证据。
    吕恒冷哼一声,没有答话,眼睛却四处搜寻着红尘的下落,自然是一无所获。
    而他们这一番动静,早已惊却了附近的行人。只是看见一个警察和一个少年打架,他们也不敢上前,只远远地围观着,并纷纷交头接耳地议论起来。
    范飞看了看四周,笑道:“吕哥,咱们是兄弟,有什么话不好说?咱们找个僻静处好好商量一下吧,别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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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的字数有点妖孽,199999字,在新书榜老二位置上继续硬撑到晚上十一点。而更新后,也就告别新书榜了,感谢作者朋友和书友们在冲榜期间的大力支持,拱手,再拱手,三拱手……
    下了榜也就松了口气,不用为榜上名次而花费大量时间去拉票了,也不用考虑爆发以及每章字数多了会影响上榜时间的问题了,呵呵,以后的每章会尽量多些字数,并努力争取爆发。不过1号要出趟差,4号才能回,所以这几天的任务是存稿,定时更新,就暂时不能爆发了。
    发书不足一月,在新书榜第二的位置上呆了近三周,虽说有《问镜》在,只能当个万年老二,但也算没什么遗憾了,呵呵,再次谢谢大家的支持。
    下榜后的关注度会少些了,请大家继续支持我,红票收藏神马的,砸昏我吧。
    顺便说一句,有些书友觉得我有点小阅历,所以询问我的年龄……这个嘛,书评区有人叫我吹叔,也有人叫我吹哥胡哥,其实我的真实身份是粉嫩的正太吹,今年才十八……至于去年,当然也是十八,咳咳,下次不要叫错了哦,嘎嘎……)
    第六十八章  被同生共死
    “商量?跟我去派出所商量吧!”吕恒冷笑一声,忽然拨出了腰间的手枪,对准了范飞。
    “吕哥,你这就过份了!为了一个塑料做的假戒指,值得吗?”范飞皱眉说道。
    “塑料戒指?嘿,你以为我还真会相信?你知道这戒指的来历吗?你知道它值多少钱吗?”吕恒冷笑道,“实话告诉你,早就有人报过案了,戒指的照片我也看过了,所以一眼就认出来了。”
    “那也跟我没有关系啊,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个戒指,刚才连摸都没摸一下。”范飞摊了摊手,无奈地说道。
    “跟你有没有关系,咱们回派出所去说!”吕恒从左裤袋里掏出一个小小的银色拇指手铐,递到范飞面前,正色道,“自己戴上,否则我就开枪了。”
    “开枪?笑话!我可是无辜的!吕哥,咱们兄弟间就别玩吓唬人这一套吧?”范飞也没料到吕恒的态度会这么强硬,心中早就虚了,嘴里却还硬着。
    “你说我敢不敢?你现在不再是我兄弟,而是犯罪嫌疑人!在法律面前,没有兄弟,没有人情,只有公事公办!”吕恒左手在手枪上一抹,瞬间把子弹上了膛,然后向前逼了两步,一直把冰凉的枪管顶到了范飞的额头上。
    范飞见吕恒把子弹上膛,知道他玩真的了,顿时心中一惊,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无可奈何地伸出手去,让吕恒铐上自己。
    吕恒却还留了个心眼,怕范飞寻机打趴自己或找机会跑掉,于是只铐住了范飞的右手拇指,把另一端铐在了自己的左手拇指上。这样一来,他和范飞就成了一根线上的蚂蚱,除非把一个人的拇指砍断,否则谁也跑不了。
    这是对付狡猾份子和重刑犯的手段——有些警察从外地抓了犯罪嫌疑人,在押解回来的路上,就会把自己和犯人铐在一起,防止自己打瞌睡或不留神时犯人会寻机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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