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嘉睿沉默了一会儿,道:“我以为你早就扔了。”
“现在再扔也不算迟。”
说着,一把抢过了那张照片。
林嘉睿心头一跳,想也不想地扑上去阻止,结果被林易一勾一带,反而扑进了他的怀里。
“骗你的,”林易低下头来亲了亲他的眼睛,柔声道,“你送我的照片,我怎么舍得扔掉?”
林嘉睿觉得手脚有些发软。就像高中毕业时的那个晚上,他偷喝了大哥柜子里的酒,愣头愣脑地跑去跟林易表白,只是最简单不过的一句话,却用尽了他之前十八年积攒下来的勇气。
他这时没喝酒也像是醉了,紧紧抓着林易的胳膊,低声的说:“别扔……”
林易拍了拍他的背,果然把照片放回皮夹里,小心地收藏好,问:“你明天搞那个开机仪式,是不是要早起?”
“嗯,一大早就得出门了。”
“糟糕,这对我可是一个考验。”
“关你什么事?”
林易暧昧的笑笑:“我怕克制不住自己,一不小心,就害你明天下不了床了。”
林嘉睿一听就明白他的意思,道:“现在还是下午,你不用回公司了?”
林易没有答话,只是笑着搂紧他,热切的吻铺天盖地的落下来。
他们在客厅的沙发上缠绵。
吃过晚饭后,又把战场换到了卧室里。许多年前的那个夜晚,林嘉睿躺在林易怀里,说了无数遍的喜欢。但是这天晚上,他却紧紧咬着嘴唇,一句话也没有说。
由于前一天运动过度,林嘉睿第二天差点爬不起来,最后还是林易把他从床上挖起来,开车送他去了剧组。
所谓的开机仪式只是走个过场,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宣传,趁这机会介绍一下电影的主创人员,好让观众有个印象。林嘉睿这次选的剧本,讲的是一个心理医生的故事,风格上还是延续了他一贯的特点,剧情不怎么突出,重点在于角色性格的刻画和人物心理的描绘。如此一来,男主角的戏份就显得特别吃重,偏偏顾言又是出了名的花瓶演员,大家最关心的就是他能否胜任这个角色。
因此顾言一出场,就成了聚光灯的焦点。
他天生就有一种明星气质,今天虽然只穿了身简简单单的白西装,但一举手一投足都能吸引目光。记者们的问题大多都冲着他去了,有些还问得颇为犀利,好在顾言应对得体,从容不迫地一一解答。
这次的电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女主角,唯一一个戏份重点的女性角色,就是白薇薇扮演的女助手。白薇薇是如今正当红的小花旦,貌美歌甜,人缘也好得出奇,基本上是演什么红什么。不过她今天似乎不在状态,对于记者提问都回答得比较敷衍,看上去恹恹的没什么精神。
林嘉睿这边也差不多,按部就班地对电影做了一番介绍后,开始频频打起哈欠来。正当他考虑要不要提前退场时,忽然有记者点到了他的名字。
“林导,你之前拍的几部电影都没什么感情戏,这次的也是一样,请问是故意的还是巧合呢?”
“只是凑巧而已。”
“那以后会不会尝试拍爱情片?”
“如果能遇到好剧本的话,我当然愿意试试。”
“最后一个问题,你认为什么是爱情?”
林嘉睿一下就懵了。
他事先虽然做过些准备,但绝对想不到有人会问这么无聊又没水准的问题,结果硬生生被问住了。按照道理,他应该说一些漂亮的场面话,轻轻巧巧的把话题带过去,但林嘉睿却将话筒扭到一边,抬头朝四周望了望。
林易早上送他过来后,一直没有离开,这时正抱了胳膊站在角落里,含笑望着他。
林嘉睿与他对视一眼,又飞快地收回目光,重新把话筒转了回来,直接说:“下一个问题。”
他这做法简单粗暴,其实是不太合理的,不过他本身不像顾言那么引人注意,这个小插曲很快就过去了。之后也没发生什么特别的事,开机仪式顺顺利利的结束了。
林嘉睿走得最迟,跟顾言等人一一打过招呼后,才回休息室去取他的外套。不料推开休息室的门一看,里面竟然还有个人。
白薇薇见他进来,也是吓了一跳,连忙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强笑道:“林导,你还没走啊?”
“嗯,过来拿点东西。”
“我原本只是想翻翻剧本的,没想到越看越入迷,不小心就……”白薇薇哭得脸上的妆都花了,掩饰着说,“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
林嘉睿对剧本了若指掌,确定里面没有让人感动落泪的情节,但他不是爱管闲事的人,并没有揭穿这个谎言,只是走过去拿了自己的衣服,又掏出一块手帕来递给白薇薇。
白薇薇道了谢,刚接过手帕,手机铃声就响了起来。她看一眼来电显示,马上就按了拒接,再响,再按掉,最后干脆把手机给关了。
林嘉睿向来尊重女性,这时也不能装做视而不见,便说:“剧本还是回家去看吧,我的车就在外面,要不要载你一程?”
“不用了,我自己有开车来。”白薇薇用手帕按了按眼角,道,“我总算明白林导你为什么不拍爱情片了,都是些虚情假意的东西,确实没什么意思。”
林嘉睿听说过一些关于白薇薇的传言,据说她跟某个有妇之夫关系亲密,后台的来头不小。这种事在娱乐圈不算新鲜,但看她现在的样子,倒像是动了真情。
林嘉睿最不擅长说安慰人的话,脸上仍是一副冷漠表情,淡然道:“与其想着他为什么不爱我,不如想一想,我为什么这么蠢,非要爱上一个混蛋?”
白薇薇一听就笑了起来,到底是个美女,又哭又笑的样子也是动人的。
“林导,”她不知是怎么想的,竟然重复了一遍开机仪式上的那个问题,“你觉得爱情是什么?”
林嘉睿没有拒绝回答,仅是转头看向窗外,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就是明知道那家伙是个混蛋,可你依旧爱他。”
第四章
天气渐渐转凉。
进入冬季以后,电影的拍摄也陷入了瓶颈阶段。顾言不是科班出身,虽然形象气质很符合林嘉睿的要求,但演技方面毕竟还有欠缺,拍来拍去都无法让林大导演满意。
不过林嘉睿从来不发脾气,始终是一副冷冰冰的模样,只是一遍遍跟顾言说戏,一遍遍叫他改进,完全不管要浪费多少人力物力。换成一般人被他这么折腾,恐怕早就叫苦不迭了,也亏得顾言十分敬业,每次林嘉睿说完“重拍”两个字,他都一声不吭地从头演过,连半句抱怨的话也没说过。
因为这个缘故,顾言在剧组人缘不错,尤其是那些个女性工作人员,一见到他就眉开眼笑的。甚至还有男粉丝追星追到剧组里,天天中午煲了汤给他送过来。
林嘉睿有幸撞见过一次。当时顾言正吃着热气腾腾的饺子,他走过去看了几眼,随口说一句:“看不出来,某人还挺有毅力的,真的天天送吃的过来。”
顾言笑笑,道:“可惜做的菜还差点火候。”
“那你怎么吃得津津有味的?”
顾言拿筷子夹了只饺子扬一扬,很大方的问:“要不要尝尝?”
林嘉睿跟他私交甚好,这时也不客气,张嘴就一口咬下了。不过刚吃进嘴里,脸上的表情就是一变,好不容易咽下去后,更是急着找水喝,边咳嗽边说:“这是什么饺子?怎么一股酒味?”
“大概是拌肉馅的时候料酒放太多了,从皮到馅都透着这股味道。”顾言照旧一只一只的往嘴里送,道,“这个大概算酒心饺子?嗯,还挺有创意的。”
林嘉睿见他把一盒怪味饺子就这么吃完了,脸上难得露出佩服的表情,说:“我算明白什么是真爱了。”
顾言没接这句话,细嚼慢咽地吃下最后一只饺子,转身去发短信了。
林嘉睿觉得这件事还算有趣,回家后就当笑话说给林易听了,不料林易听完后,立刻挽起袖子往厨房里跑。
林嘉睿连忙追了上去:“你干什么?”
林易嘴里还叼着烟,含糊道:“我也弄个酒心饺子、酒心青菜什么的给你吃,吃完了才算真爱。”
林嘉睿马上提醒道:“你又不会做菜。何况家里什么食材也没有。”
厨房是搬进来之前就已经装修好的,锅碗瓢盆一应俱全,但林易找了一圈,果然没发现任何能下锅的东西,只好说:“明天就去买。”
林嘉睿搞不清楚他是认真的还是故意闹着自己玩,想了想还是不能任他胡来,便伸手一指旁边的柜子,道:“正好还剩两包方便面,你就煮这个吧,我保证吃完。”
林嘉睿有时懒得出门吃饭,也会煮点泡面对付一下,心想这个应该难不倒林易。但事实证明,他显然还是高估了某人的厨艺,看着最后端上餐桌的玩意,他冷着脸斟酌了半天,才张嘴点评道:“能把泡面煮得糊成这样,也算是某种特殊能力了。”
林易也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没再要求林嘉睿全部吃完,很识相的拿个碗分走了一半。
两个人相对着吃完了味道糟糕的泡面,最后同时表示,以后再也不自己开伙了。林嘉睿心里直想,明明是同一件事,怎么顾言他们做来就是情趣,到了他这里就成了浪费食物?
可能是前一天晚上消化不良,林导演第二天情绪不佳,偏偏要拍的又是一场重头戏,顾言戴眼镜穿白袍的样子虽然够帅气,但始终是花瓶的味道更浓,情绪的酝酿怎么也到不了位。一场戏重拍了好几遍,林嘉睿挑剔来挑剔去的,就是找不到他想要的感觉。
他也没再勉强,干脆让大家收工回家,自己拉着顾言去外面闲逛。他没要顾言开车,只把人拖上了路旁的公车,从起点站一直坐到终点站,绕着整个城市兜了个大圈子。
冬日的暖阳透过窗子照在身上,晃得人昏昏欲睡,林嘉睿一句关于电影的话也没提,仅是随口说道:“别总想着怎么去演好一个角色,多看一看你眼中的这个世界。”
说完后也不管顾言听没听见,自己慢慢眯起眼睛来,安静地看夕阳从车窗外落下去。
接下来几天拍戏时,突然就顺畅了很多。
林嘉睿心情大好,虽然没有表现在冷漠的脸孔上,但工作起来明显干劲更足,还连着开了几天夜工。
这天晚上收工时也快十点了,林嘉睿请大家吃了宵夜才回家,出了电梯发现自家的房门虚掩着。他以为林易已经回来了,推开门一看,客厅里一片漆黑,却有低低的歌声在耳边回响。低沉沙哑的女性嗓音,正从角落的音响里传出来,深情款款地唱着一首几十年前流行过的老歌,如诉如泣的描述着一腔痴情。
林嘉睿吓了一跳,一时间还以为自己进了鬼屋,借着窗外微弱的月光,才辨认出坐在沙发上的人影——林易的头发稍微有些凌乱,刘海垂下来半遮住眼睛,嘴角往上弯着,像是一个微笑的模样,在这样的夜色中,别有一种危险的魅力。
林嘉睿定了定神,问:“这么晚了,你怎么不开灯?”
林易朝他招了招手,声音比任何时候都要温柔:“过来,陪我跳一支舞。”
林嘉睿一愣,觉得他跟平常大不一样,嘴上却说:“我只会跳男步。”
“没关系,”林易专注的望着他,眼睛里有一种旖旎的柔情,含笑道,“就算踩到我的脚也无所谓。”
这样动人的邀约,林嘉睿绝对无法拒绝。他一步步朝林易走过去,眼角瞟到挂在墙上的日历时,蓦地醒悟过来。
这一天是十二月四日。
是……林易母亲的忌日。
客厅里回响的正是她最钟爱的一首老歌。在林嘉睿的印象中,林易的母亲优雅而美丽,是那种老式的传统女性。她说话柔声细气,即使在家中也都化着妆,最常穿一身墨绿色的旗袍,旗袍上绣着大朵精致艳丽的牡丹,领口的盘扣上钉了一枚小小珍珠。
她是很爱跳舞的。林嘉睿年纪还小的时候,偶尔路过书房,从门缝里看见她穿着这身旗袍,趿着一双绣花拖鞋跟爷爷跳舞。
那时书房里也是放着这首歌。
缓慢,哀愁,诉尽衷肠。
林嘉睿顺着这缠绵悱恻的节拍走到林易面前,刚一靠近,就闻到浓浓的酒气。
“你喝酒了?”
“一点点。你回来得太晚了,我等得有些无聊。”
林易笑得格外好看,缓缓从沙发上站起来,扯过他的双手环在腰间。
林嘉睿从没跟男人跳过舞,恐怕真的踩到林易,便干脆脱了鞋子,赤着脚踩在地板上。
两人相拥而立,鼻尖几乎贴着鼻尖。林嘉睿脑海里再记不起任何一种舞步,只能随着林易的节奏轻轻晃动身体,耳边的歌声快要唱到高潮处,低哑的嗓音像一根绷得紧紧的弦,仿佛下一瞬就要断裂开来。
丝丝的凉意从脚底透上来,他突然想起,林易的母亲从林氏大楼楼顶跳下来的那一天,也是穿着那条墨绿旗袍。她事前精心的化过妆,脸孔雪白细嫩,嘴唇鲜红鲜红,墨绿色的布料上沾染了大片血渍,像绽放出了一朵朵艳丽而妖娆的花。
这样触目惊心的场景,足以让林嘉睿毕生难忘,何况那时候比他大不了几岁的林易?
可林易却很好地隐藏住了这种情绪。他当时已经对自己的身世起疑,却装成什么也不知道,继续若无其事的呆在林家。他将所有仇恨藏在心底,耐心等待最合适的机会,骤然给人致命一击。
林嘉睿始终记得,林易是如何温柔体贴地宠溺自己,和颜悦色、谈笑风生——他所见过的最好的演员,也没有这样的演技。
他闭了闭眼睛,没有再回想下去,只将下巴靠在林易的肩膀上,道:“一支舞应该已经跳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