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节

    那络腮胡子对着小贩怒道:“都怪你这贪财忘利的小人!老子说了要买给媳妇吃的,自然会来买,不过是回去取钱的时候看到孩子他娘又还喜吐了,这才耽搁了。你如何不将我们讲好的一斤樱桃给老子留着?老子来了,你还不肯说实话?”
    那小贩也意识到今天这事都是自己弄出来的,担心这双方弄清楚了,要找自己麻烦,忍不住不断往后缩。
    凌云想明白了,立即解开那络腮胡子的穴道,拱手道:“先前多有误会,都是我这属下误会了这位好汉,实在是对不住了!”说着,他侧头对对卫七道:“还不道歉!”
    卫七也知道自己想错了,立即道歉道:“都是在下的错,误会了这位大哥,还请恕罪!”
    凌云又拱手道:“不知二位在何处落脚?”
    那络腮胡子一得自由,立即将怀孕的妻子揽在怀中护着,丝毫不在乎自己身上还在渗血的伤口,冷哼一声道:“怎么?打探清楚了,还要斩尽杀绝不成?”
    凌云见了,心中又多了几分钦佩,忙道:“这位好汉误会了,不过是刚才误伤了这位好汉,正好在下那里还有些治疗内外伤的药,打算亲自送去二位下榻之处,还望这位好汉不要推迟。”
    谁知那络腮胡子却丝毫不领情:“不用你们假好心!你们有钱人最喜欢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以为老子不知道?这点小伤算什么?你们也没讨得了好,只要别赖上老子要医药费就成!”
    说着,那络腮胡子就扶着那孕妇往先前那小饭馆走去。
    凌云和卫七对视一眼,凌云摸出一块碎银子追上去,抛给那络腮胡子道:“先前弄坏了好汉的衣服,这是赔偿。”说着,他再次对着那络腮胡子抱拳一礼,转身离去。
    那络腮胡子接住那块约摸三两重的银子,轻轻哼了一声没有说话,但对凌云的印象倒是改观不少。貌似,这两个有钱人与自己以前见到的那些人有些有钱人不大一样?难道先前真的是误会?
    不想凌云没走出几步,就听到里面那络腮胡子一声大吼道:“老子的包袱呢?哪个兔崽子胆大包天竟然敢偷我燕老三的东西?”
    凌云听到“燕老三”三个字,脚步不由一顿,心中一动,不由迅速返回酒楼去。
    而卫七却抓着那小贩正在问樱桃的事情。他想着主子不过派他出来买樱桃这么一件小事,他都没办好,反而还弄了一身伤,而最不可饶恕的是他不但拖累了凌统领,这事闹到最后居然是一场误会……
    酒楼里,安然看到凌云回来,担心地问道:“凌云你伤得如何?岳先生,你快给他看看!”
    “谢少奶奶关心,属下的伤不碍事。”凌云伸手挡了岳朝城一下,小声对杨彦道,“刚才那人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游侠燕老三。两年前他忽然从江湖上消失,原来却是成了家。他的功夫不在我之下,为人倒是不错,急重义气,说一不二人。公子您看要不要招揽过来?”
    杨彦略一沉思道:“既然你说可靠,那人多半是可靠的。但他如今有了家室,可愿意出来做事?你若想试探他一下也无妨,只是别暴露了咱们的身分。”
    凌云点头,领命而去。
    ------题外话------
    燕老三和他的媳妇都不是无关人物。
    第198章招揽
    当凌云带着岳朝城再次来到那个小饭馆的时候,燕老三和他媳妇儿已经不在这里了。
    凌云抓出几把铜钱来,很快就有了确切消息。
    原来,燕老三带着媳妇儿追那顺手牵羊的小偷去了。
    其实这回也不怪那顺手牵羊的胆子大,要是燕老三还在,谁敢在他头上动土?别看他夫妻两个一身打扮一看就穷得叮当响,肯定是人下人,可燕老三那刀头舔血的眼神只要往人身上一瞪,等闲人等谁敢与之交锋?
    可是怪就怪在燕老三出去买樱桃却与人打架,还打输了,而那女人又着急燕老三,听到消息连包袱都忘了就急匆匆赶了出去。那小二要不时看他们包袱还在桌子上放着,都打算拦人的。他们吃了饭还没给钱呢!
    当时,燕老三和他媳妇儿都出去了,而店里的其他人又大多趴在门口和窗户看热闹,谁也没注意到底是哪个不要命的顺走了燕老三的包袱。
    其实这小贼也笨,一看燕老三夫妻两个的打扮也就知道,这两口子包袱里能有什么好东西?估计就是几件破衣服了不起了,能值几个钱?
    不过这次很多人都猜错了。燕老三包袱里还真有些好东西!
    那小贼离开小饭馆后就摸到码头边一间仓库后面,抖开了燕老三的包袱。
    里面除了夫妻两人的几件破衣服,意外的在衣服里面还包着几根骨头和几块树皮。那小贼初时一愣,随即便瞪大了眼睛。放在包袱中间的骨头,能是一般的骨头么?看这形状,应该是胫骨,再看大小……难道是虎骨?
    那这树皮……小贼凑到鼻子下面闻了闻,果然有一股药味儿。这也是药材?
    小贼立即欢喜地往最近的药材店跑去。
    “老板,你们收虎骨不?还有这……”
    “小子,胆子不小啊!”
    “啊,大,大哥,不,好汉饶命!好汉饶命……”
    小贼原本的喜悦立即被恐惧替代,那双手环胸的络腮胡子,可不就是先前在小饭馆里吃饭,后来出去跟人打架的燕老三么?
    小贼不但乖乖地将自己顺走的包袱交了出来,还将自己兜里的几十个大钱都赔了出去:“这位好汉,是小的有眼无珠,一时财迷心窍顺走了好汉的包袱……”
    燕老三也是在江湖上讨生活的人,也没跟这小贼计较。他大手一伸,拿回自己的包袱,收下那小贼赔罪的五六十个铜钱,哼了一声道:“不是谁都跟老子一样好说话的,小子还是找个正经营生做吧!好手好脚的小伙子,做什么不能填饱肚子,非要做这个?”
    说完,他也不管那小贼听进去没有,带着自己的东西去城里的云来客栈找媳妇儿去了。
    “芸娘,我回来了!”燕老三高兴地走进客栈,却一下子怔了。
    “你们怎么在这儿?怎么?不服气?要再打过?”燕老三缓缓走过去,目光迅速在这小客栈里扫了一遍。他媳妇儿呢?
    凌云起身抱拳道:“在下凌啸云,久仰燕大侠英明,奈何之前相见却是误会重重,特来赔罪。”
    燕老三一听凌云的名字,眼底的怀疑之色尽去,不禁哈哈大笑道:“我倒是谁有这么一身好功夫,居然能让老子吃亏。原来是俊面飞鹰凌啸云,兄弟归隐江湖两三年了吧?今日在此不打不相识,倒是难得,幸会,幸会!”
    凌云也在江湖上混了几年,闯出了一个俊面飞鹰的名号,不过,他对“俊面”二字其实深恶痛绝,可惜这名号是江湖朋友给的,他想换一个都不成。
    但俊面飞鹰在江湖上虽然算不得最出名的那一类人,却从来没有负面传闻,都说这位游侠虽然经常冷着一张俊脸,但为人却是恩怨分明急公好义的,江湖白道上但凡与他相识的,没有不夸赞的。
    “燕大哥,东西可追回来了?”江湖人不拘小节,既然燕老三开口称兄弟,凌云随即也称呼一声大哥,立即拉近了距离。
    “取回来了!”燕老三将提在手中的包袱举起来一晃道,“原本这包袱里不过几件换洗衣裳,不值几个钱,但里面还有给祖母的药,却不能不找回来。”
    凌云随即善解人意道:“燕大哥先回房看看嫂夫人,咱们兄弟等会儿再好好喝几杯!”
    “哈哈哈哈,这话大哥我爱听。兄弟你稍坐,我去去就来。”燕老三将包袱送回房,见媳妇儿好好的在房里,便换了一套衣服,打了声招呼,便又出门来寻凌云喝酒。
    “燕大哥!”
    “凌兄弟!”
    “燕大哥,今天都是在下的不是……”
    “不说了不说了,既然说了是误会,那就肯定是误会。再说了,之前是不认识,早知道是俊面飞鹰凌兄弟,哥哥我肯定也不会跟那小兄弟动手。对了,那小兄弟的伤不要紧吧?”
    “那小子活该!谁让他不把事情弄清楚就随便跟人动手的?不过燕大哥,你得听兄弟把话说完。”
    燕老三点点头。虽然他相信今天的事情肯定有误会,但凌云一上来就动手,还是与他之前的名声有些相悖。
    “首先兄弟得给燕大哥坦白,先前那小子是我调教出来的护卫。兄弟这次是护送我家公子和少奶奶去余杭的。那小子把燕大哥当成有意惹事的仇家了,不瞒燕大哥,兄弟我一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
    燕老三释然地点点头道:“我就说嘛,为他娘的一点樱桃,有必要这么激动么?”
    凌云点点头,再次致歉并解释道:
    “还有嫂夫人,也实在是抱歉得很。燕大哥你不知道,去年我家少奶奶在街上看到一位动了胎气的孕妇,好心将人送去医馆,谁知那孕妇竟然是假的,最后把人掳走了……为此,我家少奶奶可是吃了不少苦头。所以,今天看到嫂夫人大着肚子,兄弟我第一个念头却是在怀疑嫂夫人这肚子到底是真是假……”
    燕老三恍然大悟。难怪先前自己媳妇儿出来,这凌兄弟居然拉着他后退了几步,明显是一副防备的模样。估计后来还是看他媳妇儿真不会武功,这才开始怀疑是误会。
    事情说清楚了,燕老三心里的最后一点芥蒂也没有了。只不过想着凌云竟然给人做了护卫,他还是很意外。
    凌云再问:“嫂夫人可还好?刚才没吓倒她吧?要不要请个大夫看看?”
    燕老三摇头笑道:“兄弟放心,你嫂子好着呢!她身体结实,这点惊吓不算什么。倒是兄弟你淡出江湖,原来是找到了好差事。”
    燕老三没有直接问凌云的主家是谁,也没有讽刺他自甘堕落给人做了奴仆。人各有志,江湖上的人,给权贵当护卫的人不少。
    凌云先掏出两瓶药来递给燕老三道:“一瓶外用,一瓶内服,这是兄弟我的歉意,燕大哥千万别推迟。”
    燕老三接过药瓶子打开闻了闻,随即便赞道:“好药!兄弟这份心意,大哥我就收下了。”
    这时,卫七提着一个用白布遮着的小篮子过来道:“燕大侠,之前都是晚辈失礼。这是在下刚刚在城里找到的,我家少奶奶留下一半,这一半让送来给嫂夫人赔罪。”
    卫七掀开白布,里面有估摸一两斤的樱桃。颜色橘红,估计刚刚能吃。
    燕老三也不是那等婆婆妈妈的人,既然自己媳妇稀罕这个,人家又送了来赔礼,自己不收反倒不好。他当下接过来,拍着卫七的肩膀道:“小兄弟功夫不赖!替我谢过你家少奶奶。”
    凌云笑着解释道:“我家少奶奶也是怀着身孕,一会儿想吃这个,一会儿想吃那个,就这樱桃,估计不得多酸呢!也就怀孕的女人才吃得下。”
    燕老三一听,好似找到了知音一般拍着大腿道:“兄弟这话说得不错,可不就是这样嘛!这女人怀了孩子,可真他娘的烦人,可是你不管还不行……”
    “呵呵,燕大哥,你先将樱桃给嫂夫人送去吧!咱们等会儿接着喝酒。”凌云之前听了燕老三的江湖传闻就觉得此人不错,可以招揽过来为太子殿下所用。如今亲眼见过人,又交了手,倒是越发心动起来。
    凌云毕竟要负责情报收集和护卫训练等工作,不能时时刻刻都跟在杨彦身边,若有燕老三这样一个高手作为近身护卫跟随在殿下身边,他没亲自跟在太子身边的时候也能放心得多。
    却说燕老三将樱桃拿到厨房去洗了,再给媳妇儿送到房里,只见芸娘正坐在窗户下面给自己缝补今天打斗划破的衣裳,心里只觉得异常的幸福。只可惜,自己没本事,不能让她享福,反而跟着自己吃苦受累。
    “你急什么?等我晚上洗了明天晾干了再补不迟。来,这是人家送的樱桃,你尝尝。”
    芸娘抬头睨了燕老三一眼道:“你手劲大,我要是不先补好,你晚上还不把一个小口子洗成大口子?”
    燕老三呵呵地傻笑两声,端了樱桃过去,将衣服收走,把装樱桃的盘子放在她手上。
    芸娘吃了一个,不禁皱着眉道:“呀,好酸!”
    “酸的?那就不要吃了!”燕老三走过来就想将盘子取走。
    芸娘拦住他道:“酸的才好吃呢!”
    燕老三故作不悦道:“女人就是麻烦!”但眼睛里却满是笑意。
    “我去大堂里跟凌兄弟喝酒了,你有事到前面叫我就是。”
    “你今天才受了伤,少喝点酒!”
    “知道了,知道了……”
    来到大堂里,凌云已经点了酒菜等着他了。
    燕老三坐下来道:“凌兄弟,久等了。”
    “燕大哥何必客气?咱们今天也是不打不相识,燕大哥,兄弟敬你一杯!”
    “好,干杯!”
    ……
    “不知燕大哥和嫂夫人这是要去哪儿?”
    “越州(即绍兴),你嫂子娘家在那儿。我父母早亡,家里也没什么亲人了,去年年度带着你嫂子回去拜祭了一下祖宗,不想她有了孩子,害喜害得厉害,这才拖到现在才出发,以后我打算就在越州住下了。”
    “哦,不知燕大哥以后打算作何营生?”
    “等回去再说吧!活人难道还能给尿憋死?实在不行,老子就杀猪去!”
    “燕大哥,以你的本事,没必要如此辛苦吧?只要大哥你愿意……”
    “凌兄弟不必说了。想我燕老三在江湖上混了这么多年,向来自由自在,不喜受人管束,更不耐烦向那些有权有势的人低头,兄弟的好意为兄心领了。”
    凌云还当他喝醉了呢,原来没醉。他话都还没说出口呢,人家就明白了。不过,既然人家不愿意,他自然也不好勉强。
    “是兄弟逾越了,还请燕大哥不要怪罪才好。实在是兄弟佩服燕大哥的功夫,所以才想着,嘿嘿……”
    “凌兄弟不要多心,我燕老三向来是个直来直去的人。不是我信不过凌兄弟,而是如今有了家室,再不能像从前那样亡命江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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