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节

    她的姿态、她的容颜,都当得起一国公主的名号,宛如神祇,应当被好好地保护在温室中,被民众奉若神明,可是……她的公主却蜗居在这么简陋的地方,甚至都不能做到衣食无忧。格雷西看着陆溪,心中越发觉得难受,很快,她又变得泪眼婆娑,眼眶湿红,像是心碎一样,捂着自己的心口,喃喃道:“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
    陆溪一双秀气的眉毛微微皱起来,转头看向格雷西,“格雷西,不要因为过往的失意而自怨自艾,人是需要往前看的,不要让昨日的悲伤来阻碍前行的步伐。”
    她的语气变得义正言辞起来,不过,依旧是温和的。
    陆溪没有责怪格雷西的意思,这个善良的老妇人,只想将她以为的最好的东西送到她前面。只是她不明白,她想让她回到皇宫继续过一个美丽的公主该过的生活、就像以往那些美丽的公主那样,可是,那种生活却并不是她梦寐以求的。
    为了防止产生一些误会,陆溪决定和格雷西说清楚,“格雷西,我们要往前看。”
    格雷西抹抹眼泪,不说话了,只点点头。
    她的公主,有颗钻石般的内心,晶莹剔透,漂亮无比,但也无比坚硬,格雷西低下头,她太容易陷入悲伤中去,这样会给她的公主拖后腿,她不可以这样,她还需要多学学。
    “我们现在还有多少钱?”
    陆溪等着格雷西情绪稳定下来,才缓声问她。
    在王宫时,格雷西就相当于陆溪的管家,掌控她所有的事物。从会客到家庭琐事,从衣着打扮到金钱财宝,都是格雷西经管的,事无巨细。格雷西虽然多愁善感,可她为人谨慎,工作时细致认真,不会出一点错子,陆溪想要知道自己目前的财富状况,就是问一句话的事。
    格雷西仔细算算之后,回答道:“还有120枚金币,1345枚银币,和12045铜币。”
    在这个世界,在酒馆里一杯啤酒的价格大概是三个铜币,一顿饭菜的价格是五十个铜币。
    这些财产,对于一个普通的人家来说,想要过上富裕的生活绰绰有余,可是作为一个公主,甚至无法维持该有的体面。
    一件参加舞会时要穿的礼服和水晶鞋加起来,甚至都不止这个价格。
    财产余额和陆溪猜测的大差不离,她心里有了把握,点点头,“应该还有珠宝吧?把我的珠宝全部变卖了。”
    作为一个王室成员,陆溪应该是最穷的了。她的兄弟姐妹们,不是经商就是有富饶的财产和领地,光是靠臣民的税收就是一大笔收入。
    而她什么根基都没有,金币银币全是她这些年存下来的,省吃俭用,一个铜板都不舍得浪费,存得十分艰难。
    格雷西大吃一惊,下意识出口阻止,“殿下!您没有多少珠宝的呀!就连唯一一定王冠,都是您成年时才获得的,上面只有一颗蓝宝石和二十颗钻石和珍珠。要是变卖了,您以后出席典礼和庆典,就没有可以拿得出手的体面了!”
    出席?哦,不,她应该没什么机会出席什么典礼了。
    就连格雷西口中的那顶王冠,实际上也并未给露西带来任何的体面。因为她的头冠,宝石不够大,钻石不够多,款式不够新颖,不管怎么着,都会被她的兄弟姐妹比下去。
    这顶王冠并不能给她遮风挡雨,也不能给她带来任何的好处,只有一个空空的名头。这样太过花哨的装饰品,永远不是她需要的东西,尤其在此刻急需用钱的情况下。
    陆溪扶着额头,轻轻叹一口气,道:“格雷西,我明白你的苦衷和担忧,但现在我需要一大笔现金,才能重新获得尊重。”
    她见格雷西还在固执地难过着,继续劝说道:“我如果拿不出钱来,连一个可以待客的客厅都没有,还谈得上什么公主的体面呢?”
    格雷西怔住。
    接着,又觉得难过起来。
    要知道,这个皇冠,是她的小公主唯一拥有的装饰品吧,她的小公主那么美丽,就该用这些漂亮的宝石相衬。
    连唯一的皇冠都要卖掉……这里真不是人待的地方,这才刚到这里多久啊,她的小公主就要将自己的皇冠变卖了。
    可怜她的小公主,要在这里不知道呆上多少年。
    格雷西忍着心里的痛,眉头紧锁。
    陆溪继续道:“不过你放心,今天花出去多少钱,我以后就能成百成千倍的赚回来。我如今远离王城,没有父王的庇护,没有母亲替我打算,吉姆对我并不友好,我如果不自己打算,还能怎么办呢?听我的吧,格雷西,我需要这笔钱来傍身。我能依靠的,只有自己的能力,而不是这顶被父王施舍的王冠。”
    格雷西被说动了,她点点头,果真开始帮陆溪清点余下的珠宝。
    只不过这个过程对她来说,仍然无比艰难就是了。
    本来只说要变卖一顶王冠的,可说着说着,不仅王冠要变卖,项链要变卖,手镯要变卖,耳坠也要变卖。甚至裙摆上缀着的水晶和珍珠,也要拆下来变卖!
    格雷西说不出的心疼,可又无法挽回殿下的心意,只能一边哭,一边拆卸裙摆的珍珠,哭得像个孩子。
    陆溪松了一口气,闭上眼睛,假装没有听见格雷西的哭泣声,硬着头皮靠在马车车边上休息。
    进了城时,已经是傍晚的时候,街道上落满夕阳的余晖,陆溪一行人到了城门前。
    查理翻身下马,高声道:“殿下,已经到了。”
    说着,伸手要把她搀扶下来,态度恭恭敬敬。
    陆溪钻出马车后,看他一眼,却并没有将自己的手放到查理的手中,而是自己跳下来。
    稳稳当当,落到地上。
    查理一顿,默默收回了手。
    这阵子的风浪,使殿下变得更加坚强勇敢,不再是那个需要被人照顾的小女孩了。
    -
    陆溪找了一家旅馆,要了两间相邻的房间,她和格雷西一间,紧挨着的是查理。
    历经一路上的舟车劳顿,查理和格雷西一沾到柔软的枕头就立即睡过去,陆溪虽然疲惫,却没有多少困意,非但不困,她想着自己的计划,想到紧缺人手的现状,翻来覆去睡不着,于是爬起来,趁着这个时候,独自走出旅馆,来到城市的街上,打算独自探索一番,看有什么门路,能让她找到帮她的人手。
    她身上带着一百枚铜币,徒步走在街上。
    这对一个单身女性来说,不管任何时代,夜晚独自走走街头都是很危险的事情,但手中握着匕首的陆溪却不这么想。
    这把削铁如泥刀柄嵌着珠宝的匕首是陆溪唯一留下来,没打算变
    卖的东西。
    要是有哪个不长眼的盯上了陆溪,那危险的,应该是对方。
    经过这么多世界的摸爬滚打,还有格斗技能的加成,在这个世界中,一般的凶徒对她没有任何危险,这也是陆溪为何如此大胆的原因。
    这里没有宵禁,夜晚的时候,依旧有不甘寂寞的人出来寻欢作乐。
    出来一些妖娆的女郎,还有些青壮年都在活动。而这部分人,最有可能去的地方就是酒馆。
    酒馆鱼龙混杂,来往的许多人形形色色,在这里能遇到各种人,什么样的都有。一些无家可归,难得有点钱的流浪汉喜欢来挥霍一把,喝一杯,一些有钱的贵公子也会出来,到酒馆这种地方,猎个艳。
    陆溪作为一个外来人,要想最快速的打听消息,最好的去处就是酒馆。
    她走进去后,点了一杯麦酒,付了三个铜币。
    吧台的服务员随便看了她一眼,见她一身简简单单的男装,灯火昏暗,他没注意到她的脸,很快低下头,随口开始介绍起了酒馆里的业务,“先生,我们酒馆还有别的付费项目,最适合您这样的绅士。”
    陆溪淡声道:“不需要。”
    是一个女郎的声音。
    服务员怔了一下,给她倒完酒,随后抬起头来,这次他目光直直看向陆溪的眼睛,入目,是一张娇艳到过分的脸蛋。
    女郎戴着一顶帽子,一头长发被裹进去,只能看到鬓角黑色的发根。她穿着宽松舒适的男士服,气质淡然,虽然打扮不伦不类,但因为这张令人惊艳的脸,服务员敢打赌,哪怕她身上披着一个麻袋,都会比那些精心打扮过的人更惹眼。
    怔了许久后,服务员才讷讷道:“失礼了,女士,像您这样的人,不应该夜晚出来。”
    他笑了笑,给了陆溪一个善意的提醒,“夜晚蛰伏森林的狼和城市的猎手,对您这样美丽的女士来说,十分的不安全。”
    陆溪收下他善意的劝告,她也笑了笑,“谢谢您的劝解。”
    却抬起手,用拇指在脖子上画了一道痕。
    陆溪虽然笑着,眼睛却充满了狠意,“不过我是猎手,不是猎物。”
    服务员收起笑,不再说话了。
    在这里,每天遇到数不清的人,一些泼辣有实力的女郎也不是没见过。就是……
    他还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猎手。服务员想。希望她说的不是一些逞能的漂亮话,这么美丽的女士,是一定会吸引到强悍的猎手的。
    陆溪喝了一杯麦酒,一双眼睛不动声色地打量酒馆的其他人。
    酒馆里的客人如她所想的那般鱼龙混杂,有的在谈生意,有的在聊天,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情,互不相干涉。
    “我想知道一些事情。”陆溪掏出五个铜板,推给服务员,“请您喝杯酒。”
    她悄声问道:“我想找一大批人,最好是黑户,能随时跟我离开,您知道,这种人上哪儿找吗?”
    服务员又愣了一下,这回他的面色变得有些不好看:“女士,您是想做人口生意的吗?”
    有些来这里喝酒的船员会谈天说地,说了不少远洋渡海的事情。服务员听了不少,知道不少事情。人口生意是这世间最邪恶的勾当,那就是个地狱。
    如果她是做人口生意的,那她可真是张了一张女神的脸,却有颗恶魔的心脏。
    陆溪看到服务员的脸色,大概也知道他的心里在想些什么,她有些哭笑不得,轻叹道:“我家有个矿场,需要不少人帮我干活。我知道,城市的居民劳动力很贵,我聘请不起,想要压缩成本。”
    说到底,陆溪想要的不仅仅是一些打工干活的人,她还想把人拉拢到自己的领地去。有了人,就有了税收,她的事业也能搞起来。
    陆溪这么一说,服务员就立即明白了。
    这种事情,不少见。
    他喜滋滋收下五个铜币的小费,伸出两根手指:“第一,您可以使用黑发的仆役,他们只要给钱,什么都肯干。甚至,只需要一个面包,就能为您所驱使。”
    说完,他才意识到,面前这个面容精致的女士,也是一个黑发人。他噤声,打量她一眼,见她没什么表情,才继续道:“第二,您可以找街上的流浪汉。领主懒得管他们,哪怕是死,也想让他们往死,不打算管的。只不过,他们都是一些懒鬼,骨头早坏了,要想驯服,很困难。所以我推荐第一种,他们贫穷,却并不懒惰,十分努力地为了生活奔波,非常适合您的要求。”
    因为黑发人地位低下,哪怕受了不公平,也无处去说,所以可以随意压榨。可以给他们最低的工钱,让他们干最累的活。只要他们还想温饱,还想活下去,总是要引颈待戮的,因为这个世界,就是这样。
    已经约定俗成。
    陆溪表情沉了沉,她得到了有用的消息,站起来,对服务员说道:“谢谢您的款待。”
    说完,她离开了酒馆。
    陆溪心中已经有了想法和思路了,黑发人确实是不错的选择,只不过她不想将他们当做仆役,而是各取所需,他们为她提供劳动力,与她共同建设她的领土,她可以让他们生活安定,满足他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
    打工的人已经有了,剩下的就是属于她名下的臣民,可以给她提供税收的所属居民,被她招揽过来的黑发人会成为她的臣民之一,但是还不够。
    陆溪没有立即回到酒馆,而是继续走在夜晚的长街上,漫无目的地。
    越走越偏僻,街道两边的灯火逐渐暗淡下去,这里人虽然少,到处是人影,却并不繁华,多的是些流浪猫和流浪汉。
    借着月色的照耀,陆溪能看到流浪汉的样子。
    流浪汉东倒西歪躺在地上,杂乱之中有着地域的划分,每个人躺下的地方都是他们选好的领地,用木炭画出来的界线严格区分,其他人不容许侵犯。
    陆溪和其中一双眼对上,发现他的眼睛里没任何的波动。他们面无表情看着陆溪,瞳孔没有光亮,看不到任何活人的神采,反而透露着一股行将就木的老气。
    他们这些人饱经风霜,尝够了生活的苦,挨过饿,早就对世界已经没有什么热情和期盼了,不过是凭借着动物求生的本能,继续地活着,麻木地活下去,活着没什么快乐,死亡便没有什么痛苦。
    如果有一天,能在睡梦中毫无痛苦的死去,对他们来说或许是一种幸福,是上帝还没有抛弃他们的唯一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证据。
    面对忽然出现的人,还是一个干干净净、看上去有些体面的人,他们中间引起不小的骚动,但也只是很小的骚动而已,他们甚至懒得直起身来看陆溪。
    只是,有些人认出了陆溪是个身材姣好的女郎,一双眼立即流露出异样的神采。
    不知道她想干什么,但可以确定的是,这样的深夜,一个独身的女郎来到这种贫民窟,这不是羊入虎口吗?这种送上门来的小羊羔,哪里有不好好享用的道理?
    有个胆子大的流里流气的人率先冲上来,想揩把油,可他还没接近陆溪,就被人迎面踹了一脚,几乎把他的门牙踢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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