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属6

    第四十三节
    拼了一刀后,拉马丹信心大涨,只要自己小心点,简飞扬就全无机会,正自得意,简飞扬厉喝一声,再次扑了过来。
    只有攻其不意,方有一线生机,否则,等拉马丹攻过来,那就先机尽失,自己段位不如他,失了先机就更无机会,这是简飞扬的算计。
    他冲到拉马丹面前,后者却象没知觉一样,一动不动。待简飞扬的刀砍到他胸前,拉马丹忽然把手中的刀在胸前一横,一下架住了简飞扬的刀,口里道:“可一不可二,简将军,你也把我拉马丹想得太简单了。”
    说话的时候,他整个身体猛地向前一冲,简飞扬只觉一股大力袭来,手中的刀几乎要脱手。正欲变招,拉马丹长刀一翻,顺势压住了简飞扬的刀,在刺耳的刮擦声中,顺着刀面朝简飞扬胸口推了过来。
    这一刀攻其必救,如果不弃刀,简飞扬的手指一定会被他削断。
    “龟孙子好狠的心。”简飞扬嘴上可不闲着,仍是骂个不停。
    拉马丹怒道:“简将军,你好歹也算个名将,难道就只会口舌之利么?
    话才落音,简飞扬应对极速,右手一下松开了刀,反手从拉马丹刀身上抽出来。这一着大出拉马丹意料,他的刀正用力向下压,胸前空门大开,简飞扬嘿嘿一笑:“吃老子一拳。”右手紧握成拳,一式“风沙肆虐”,狠狠一拳打向拉马丹胸口。
    这是西北破沙拳威力最大的一招,速度也是极快。当年吴明初见何啸天,考验之时,用的正是这一招。破沙拳本是西北何家绝学,后来何啸天拆解开来,教给了几大骆驼营长,只他们学得不全,简飞扬从其窥得一鳞半爪,更只是皮毛。这一拳打出,架势倒是十足,威力却大打折扣。一招“风沙肆虐”,讲究力量与速度兼备,他力量没了,速度倒是奇快,这一拳后发先至,“砰”的一声正中拉马丹胸口。后者一个踉跄,整个身体都向后退去,但手上却是不停,手中武器向简飞扬胸前一挥,长刀仍向其手腕斫来。
    简飞扬速度更是不慢,电光火石间,右手已收了回来,倏忽间向前一抓,正好捞住了长刀,武器重新回到手中。
    这一着以快打快,应变极速,简飞扬全凭本能对敌,拉马丹目不暇接,又中了一拳,人也退了一步,不由有些泄气。所谓一鼓而气,再而竭,简飞扬也知道,这等先手一旦失去,再难挽回。这时武器已经抽回,他轻喝一声,顺势用刀尖刺向拉马丹胸口。拉马丹这几年养尊处优,终究不敢拼命,顿时一惊,脚下不由自主,退了一步。简飞扬得势不饶人,一个大步向前,手中武器横撩,又逼得拉马丹退了一步。
    这几式熟极而流,一进一退间,宛若行云流水,拉马丹也没料到简飞扬如影随形,居然还在跟着他向后退,脸上也有点变色。他脚下又退后了一步,手中刀势已乱,胡乱的朝简飞扬胸口挥来。
    简飞扬后退一步,右手向后一缩,手已脱开刀柄,在捏了个拳,拉马丹刀势再次落空,由不得他反应过来,简飞扬上前一步,直踏中宫,一个肘撞正中他胸口。
    先前拉马丹已中了一拳,此时胸口再中一肘,他虽是七段高手,但却无横练功夫护身,顿时胸口一痛,人也摇摇晃晃。百忙之中,脚下一点地面,人已斜移两尺,一刀向简飞扬脖子挥去。简飞扬举刀一架,两刀顿时相交,发出“当”的一声脆响。
    总算挡住了,拉马丹心下一喜,正欲变招找回场子,简飞扬再次弃刀,右手缩回,化成拳,“砰”一声,不偏不倚,第三次打在他胸口同一个地方。就算强悍如拉马丹,也是吃消不住,痛得倒吸一口气,脚下也朝后退了一步,手中武器再也拿捏不稳,“咣当”一声掉落尘埃。这等机会,简飞扬那能放过,大喝一声,顺手捞过仍在半空的武器,长刀去势如虹,一刀扎向拉马丹胸口。
    这一次,拉马丹是无论如何也闪不开了,只来得及稍微侧了侧身子,“噗”的一声,长刀透体而过,从后背露出刀尖。
    剧痛反让拉马丹清醒了许多,他也知道自己多半不能幸免,人也再无畏惧,大喝一声,也是一掌拍向简飞扬胸口。
    两人间生死相搏,简飞扬最终以弱胜强,靠的全是临机应变与搏杀经验,得手之后,即使是他,也觉得不可思议,心下更是狂喜。只这么一疏忽,就被拉马丹拍了个结实,他胸口一闷,手上一松,人已不由自主,连退几个大步,也是一口鲜血喷出。
    “阿丹!”
    他挣扎着爬起来,正准备再给拉马丹补上一刀,这时头顶一声悲鸣,从屋顶破碎的大洞口,安茉如一只翩飞的彩蝶,一下落在了拉马丹身边,弯腰抱起了他。
    “阿丹,阿丹……”
    安茉把脸靠在拉马丹胸口,右手也压了下去,可鲜血仍是从其胸口汩汩而出,她满脸血污,人也成了个大花脸,那还有先前的雍容。
    拉马丹伤势太重了,被一刀扎中胸口,就算真有蛊神,也救不了。他连最后的遗言都来不及交代,就死在了妻子怀里。安茉抬起头来,双目几欲喷火,盯着简飞扬道:“你给我去死,为我阿丹偿命。”
    说话的时候,八只马蜂绕着安茉飞了一圈,极快的朝简飞扬逼迫过来。安茉已受过伤,这八只马蜂个头也小了一大圈,仅有碗口大小,可即使如此,也非简飞扬眼下可敌。眼见八只马蜂直直飞来,简飞扬心下叫苦不已:“死了,死了。没想到最后死在虫子口中,这等死法也算希奇,可怜老子一世英名,不是葬送于战场,竟断送于此。”
    他闭上了眼,喃喃道:“死就死罢,只是对不起沙扬飞那婆娘了。”
    正自闭目等死,可预料中的蜂蛰并未到来,睁眼一看,却几乎惊叫出声。一只齐人高的蚂蚁横在自己眼前,口中喷出白烟。那八只马蜂一遇白烟,就仓皇倒退,被烟熏得在空中团团乱转,就是不敢越雷池一步。
    此蚁周身晶莹剔透,壮如牛犊,那还能算蚂蚁,只具蚂蚁之形。简飞扬先前见过仰荣和安茉的本命蛊,多少有些免疫,只怔了怔,就继续四下打量。果然,在其身侧十几米外,美彩和朵隆并排而立。美彩看着安茉,仍是冷声道:“安茉,你竟勾结外人,杀害大姐?单凭这一点,就饶你不得。”
    一见美彩赶到,安茉也知大势已去,惨然一笑道:“三姐妹中,就我年龄最小,都道我懵懂无知,其实你们那里知道,我只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而已。”
    她看着拉马丹尸体,眼神中爱意一片,语气也是转柔:“我也知道,阿丹娶我,多少有利用的成分。可我们是真心相爱啊,难道这也有过错?”
    她仰起头,盯着美彩尖声道:“成王败寇,还能多说什么,你们赢了,来吧。”
    ※※※
    “后来呢?”
    说到这里的时候,简飞扬脸现伤感,突的住口不言,吴明正听得入港,不免追问了一句。
    “后来呀,”简飞扬叹了口气,信马由缰,人却望着天空出神,喃喃道:“后来安茉也自杀了,我擅直做主,仍以蛊母之礼葬之,并将拉马丹葬于其旁,公爷不会怪罪我吧?”
    已是五月,草原的天空一碧如洗,如同一张湛蓝的纸,笼罩其上。偶有丁点白云,也是丝丝缕缕,在劲风中极快的刮过。吴明也叹了口气,道:“世上本无是非对错,有的只是立场而已。可人间除了利益,毕竟还有许多其他东西,是许多人想追求,却又不敢追求的。人在初生之时,思想最为单纯,也无机心。以后随着年龄渐长,追求的越来越多,也渐渐迷失,就连自己不不清楚,活在世上到底想要什么。”
    吴明拉了拉马,让其与简飞扬坐骑并辔而行,继续道:“简兄,其实你和安茉是同一类人,看起来玩世不恭,却往往把真性情埋在心底,这就是赤子之心,但时值乱世,真性情的人却容易吃亏。简兄你好歹还会保护自己,安茉那能及你。她虽贵为蛊母之身,却只是夹在两大势力间求存的可怜虫而已。所谓人死为大,简兄,你处理得甚好,我岂会怪责于你?”
    说完这些,他不知想起了什么,又叹了口气,抖了抖缰绳,坐骑一路小跑,朝前行去。
    同一类人么?简飞扬呆了呆,仔细咀嚼吴明的话,心头也多了些莫名的感悟。前方,庭牙在地平线上露出个头,当归宫隐约可现,望着吴明背影,他不由舒了口气,心头大起豪情。
    鲁工子在修建当归宫时,就留下了一段传说,而在今天,天尸峒与地蛊寨归降中西,对于后世来说,也是一段佳话了吧。正得意着,冲在前面的吴明却转过头来,问道:“拉马丹已死,可腾格尔据守成庆,要想攻下也非易事,简兄又是怎么办到的?”
    简飞扬撇了撇嘴道:“有些东西,山民就认个死理,有了桃神刀,欧方那能和欧降斗,原来支持他的那些寨主,峒主,也纷纷归顺欧降。天尸峒由此一统,得知腾格尔竟曾打桃神刀主意,这些山民那里忍得住,当下就有十来万人吵着下山,要把腾格尔脑袋拧下来。而由着拉马丹的原因,地蛊寨对成庆方面更是深恶痛绝。听说天尸峒要去找腾格尔麻烦,这些蛊民也忍不住,纷纷前去助阵。两下里合兵一处,数量竟有二十万出头。山民和成庆守军多少还沾着些亲戚关系,眼见二十万人黑压压一片,把成庆围个水泄不通,守城士兵谁还敢为腾格尔卖命?四下里一合计,干脆把腾格尔在睡梦中捆了,开城请降。”
    说到这里,简飞扬咬牙切齿的道:“我看到这贱货,就想起小馨,想起她受的苦,暴怒之下,直接一刀砍了,还请公爷怪罪。”
    “杀得好!”
    简飞扬话音才落,吴明就已微笑着接口。所谓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又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别说吴明对腾格尔殊无好感,就算有心保他,在这种既成事实面前,仍不好多说什么。否则,极易使简飞扬寒心。
    队伍开进庭牙的时候,群众自发前来欢迎那些奇装怪服的磐川人,空中,飘荡着杂乱无章的欢迎声潮,夹杂着各种乡音。虽没邓格拍马屁那次来得齐整,但胜在热情。一时间,整个城市都沸腾了。一阵劲风刮过,当归宫上的风铃也跟着凑趣,发出欢快的“叮咚”声。吴明听着,不由微微一笑。
    到了现在,这个中西总督,才真是名副其实,当之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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