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算不上平静的休息后,第二天陈德蒙带着陆顺一起离开家。
下午,陆顺回家时的脸色并不好看。他已经换上一套得体合身的西装,陆柒可以想象他身着这套衣服会有多少女顾客被他吸引——那通身的贵气,可不是一个小小的销售员铭牌能掩盖得了的。没落世家的小公子来当销售员……她要逗逗他。
“怎么,脸色这么差?”陆柒环抱着胸,开口道。
“……没有。”陆顺说,一边动手扯下领带。
“在我面前就别说谎了。”陆柒戏谑地走到他身边,轻轻抚摸了几下他的西装袖扣,“谁惹我们少爷不开心了?”
陆顺反手扣住了她的手腕:“陆柒,你够了没有?!”
“你对着我吼?”陆柒也拔高了音量,“我才给你一点点苦头尝!怎么,这就开始凶了?要是有意见,就从‘我家’滚出去!”
她故意加重了“我家”两个字。她就要这样刺痛他。
陈德蒙是个出色的商人,他手下有数个百货公司,其中“安格尔”商业广场是最炙手可热的一个。她故意让他把陆顺安排到贝沦的安格尔总部,不久前还身为少爷的他,一个未曾踏足社会的大学生,在应付难缠的、或是心怀不轨的顾客时,一定倍感难受。
这就是她想要的。她就要让他体会一下这叁年她的痛苦:被迫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人,放弃自己前途无量的演艺生涯……叁年来的每一天,她都掰着手指数着弟弟——她的恋人,什么时候来带自己走。可他现在来了,却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想依靠着自己的丈夫苟且生存。这就是生活,就算世界上不存在伦理道德,没人在意他们乱伦的事情,相差六岁的姐弟又怎么可能安稳地度过余生?凭一个没有工作的肄业大学生和早就宣布隐退的女演员?得了吧,上神,不要开玩笑。
令陆柒惊讶的是,陆顺并没有继续与她对吼,而是移开了视线,开始解开西装的扣子。陆柒感到失望:他甚至没有骨气说出一句“我们走吧,姐姐。不靠陈德蒙,我们自己赚钱,过自己的生活……”
陆柒慢慢走回主卧。恍惚间,她感到卧室华丽的水晶灯白色的光芒太过刺眼,像极了叁年前的那场婚礼。她身着华美厚重的婚纱,顶着同样刺眼的白色舞台灯,听着无数快门“咔嚓咔嚓”的声音,她露出最美丽动人的微笑,朝那个逆着光站在不远处的男人走去。
那是她的最后一场戏。那样美轮美奂,那样热闹非凡,那样众目睽睽——留下了她一生最虚伪最荒诞的一幕镜头。
之后,她宣布隐退。
当时的她就是这样,提着婚纱裙摆,朝白光缓缓走去,踏上无法回头的绝望之途。
此刻,她怀着同样的心情,好像又登上了婚礼的舞台,水晶灯光华璀璨,白光越来越刺眼。她知道自己离绝望越来越近。
突然,一只有力的手从身后紧紧拉住她的胳膊。
那只手说:
“嫁给我,姐姐。”
她再也忍不住,毫不犹豫地转身,扑进那个久违的、温暖的胸膛。即使她身着婚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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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没有看出虚实相生的感觉?!我干脆解释一下好了
这里用的是电影里的闪回手法。回卧室的时候,因内心的失落和绝望,对水晶灯灯光的感光灵敏度①迅速上升,让她回忆起叁年前出嫁陈德蒙的情景:同样刺眼的白光,同样的绝望。此时,陆柒似乎回到了那个时候,她拎起婚纱裙摆,朝着刺目的光芒和黑暗的绝望走去……但是这一次,弟弟及时出现拉住了她。他的原话未必是“嫁给我”,但是在姐姐心里,和“嫁给我”没有区别。
笔力不够啊呜呜...最爱的闪回没有写出来...
下章上正餐大肉!弟弟给我支愣起来!
①感光灵敏度:(夹带私货)《极乐迪斯科》中主角因宿醉引发了一定的光敏性。此处姐姐的心理状态有些类似宿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