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廿七回去之后,便将那三张纸符妥帖地收了起来,没有要用的打算。
而石头张这么些年也从未动用过那些纸符,头一回用,便是这次了。不过并非找薛闲和玄悯帮忙,只是十二年未见,请他们吃一顿寿宴而已。
市井坊间有个说法,说是六十岁起,寿辰是一定要好好操办的,毕竟有没有七十、八十的寿宴,那就不好说了。活一年少一年,有些故人再不相见,就该永别了。
不过石头张没这么丧气,他之所以挑这一年邀请,只是因为从这一年起,他那两个徒弟便出师了。从此以后他便不干雕镂的手艺活了,若是放在绿林间,这得叫金盆洗手。
他耗费精力雕的最后一样东西是一块吉祥玉,前些日子刚完工,想借着这机会以赠故人。
闷雷从天边一路滚来,最终隐在胡瓜巷末。庭中众人均有些心颤,匆匆回屋去了,石头张转头一声招呼,热腾腾的菜品便开始一道一道往桌上端。
时刻掐得刚刚好。
笃笃笃,敲门声旋即响起,石头张一如既往搓着手抬眼,就见一黑一白两道身影正站在敞开的门边,穿着墨黑衣袍的那位敲门的手还没放下,表情很是闲散,“多年未见,你怎么越生越矮了。”
石头张:“……”得,多年未见,这祖宗还是这么会说话。
来人正是薛闲和玄悯。
他们一进屋,石头张那小女儿就看直了眼。
屋门不算宽,薛闲和玄悯走得一前一后。小姑娘木痴痴地看着薛闲的脸,好半天后揪着自家亲爹的衣服,转头说起了悄悄话:“爹,你不是说我出嫁得仔仔细细挑吗?你能帮我挑个这么好看的么?”
石头张当即脚一软,“丫头,给你爹留条命行吗?”
薛闲那是什么耳力,虽是悄悄话,却听得一清二楚。被人夸了自然是舒坦的,他冲小姑娘一晒:“这小丫头是你家姑娘?生得跟山海棠似的。”
小姑娘被他嘴角的笑意晃得一晕。
薛闲刚走近,她又看见了后头玄悯的脸,还没缓过神来就又呆了。片刻之后,她忍不住又揪了揪石头张的衣袖,“爹,这样的——”
石头张生怕她又来一句“这样的一样能嫁”这类的话,连忙截住她的话音,没好气道:“胡闹,莫要冒犯贵客。去去去,进去找你娘去。”
小姑娘又偷偷瞄了眼两位贵客,一步三回头地进屋去了。
屏风隔出来的这一桌,薛闲、玄悯、陆廿七、石头张,四张椅子将将好。
薛闲一坐下来,看见满桌的菜便是一愣,难得冲石头张说了句人话:“有心了。”
这些菜不仅是按荤素摆放的,里头的每一道素菜,每一样肉菜都合了在座几人的口味,当初同行途中,薛闲提过的每一道想吃的地道大菜都在这里,一样不落。
“还有这酒……我有个朋友,最擅长酿酒,这一壶是我从他那儿特地要来的,晚一点儿可就不剩了,都被抢完了。”石头张晃了晃自己手中的壶,又拍了拍旁边的酒坛,道:“多着呢,管够。”
如此这般,他也没忘记不喝酒的玄悯,着人上了一壶好茶来。
薛闲斟了一杯,闻了闻,果真酒香醇厚,仅是闻着便让人有些微醺之意了,“这酒叫什么?若是好喝,回头我可得讨要一些回去。”
石头张下意识答道:“这酒啊,叫龙王醉。”
薛闲:“……”
石头张:“……”呸,让你嘴快!
他讪笑一声,连忙解释:“我那朋友随口叫的名,当不得真,当不得真。”
薛闲至今还真没醉过,听了这酒名当即嗤笑一声:“它倒是试试啊。”
这一试,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人家叫这名字,还真没开玩笑。
从石头张家出来时,薛闲看起来依旧丰神俊朗,肩背挺直,面色素白,一点儿红晕也没起,显得冷静极了。
他甚至还口齿清晰地冲石头张和陆廿七道了别,以至于连玄悯都没有立刻发现问题。直到他沿着胡瓜巷长长的巷道走到头,趁着夜色浓黑,要变回黑龙带着玄悯乘风而去时,才终于露出了不寻常的反应。
就见他白雾一笼,就地化作长影直飞冲天,气势汹汹地在云间翻了个跟头,还没直行呢,就又灰溜溜地原路冲回地面——浪荡过头,不小心把玄悯落在原地了。
“……你真的没醉?”玄悯看着薛闲晶亮的黑眸,略有些怀疑。
“哪能呢。”薛闲认认真真摇了三下头,冲玄悯道,“你看我哪里有醉鬼的样子了?”说完,他突然眯着眼睛笑了起来,凑头舔了一下玄悯的嘴唇。
他细细地舔了一会儿后,又默默站直身体,奇怪道:“我怎么忽然有点热?”
玄悯:“……”没醉就有鬼了。
第101章 发发糖(八)
簸箕山竹楼后头, 靠近山壁的地方有眼温泉, 说大倒也不大,横纵都不超过两丈,池边有青竹野花,甚至还有个小小的竹亭,是个闲趣安逸之处。
近百年来, 因为山坳间雾瘴缭绕和那些传说的缘故, 这温泉从不曾被外人碰过, 能用得上这温泉的, 也就只有竹楼的主人,以前是一位, 现在是两位。
薛闲把自己硬生生喝成了一条醉龙,偏偏他还自觉清醒极了, 非要拽着玄悯往云上窜。
玄悯惯来由着他闹, 也就真的乘龙而归了。路途之中某人就走岔了好几回,差点儿把玄悯带着奔去边塞,幸好玄悯方向感极强,及时止损,一本正经连哄带骗地将他拉回了正途。
总之,原本十分平顺的路途被他走出了九九八十一难的错觉来,终于在天蒙蒙亮的时候看见了簸箕山的影子。
龙涎的效用硬生生被磨了一夜,已经侵皮入骨了,薛闲几乎连竹楼都等不及找,径直顺着山壁栽进了温泉里。他下坠的半途中昏头转脑地变了形态。
玄悯一身僧袍在水面漾开,他一手撑着池边的寒石,刚抬起眼,就见一个细小的黑影倏然从眼前划过。
他下意识伸手一捞……
一条细绳似的小黑龙垂头耷脑地挂在了他的手指上,尾巴时蜷时收,缠着他的手指翻腾着,难耐极了。
玄悯:“……………………………………”
龙涎的作用即便是他也有些扛不住,尤其某些人还总爱刻意把那些效用勾起来,加深加强。是以他此时的眼睫也是湿漉漉的,眸光从半垂的眼皮里透出来,深不见底,又含着一股刻意压制的欲念。
他用手指拨了拨那耷拉的龙头,拨得对方半死不活地左右晃荡了两下,沉声道:“变错了。”
薛闲缠在玄悯手上,正蹭得急躁,闻言反应了好半天,才发现本该变回人形的自己不小心缩小了。他哼了一声,当即化成了人。
平日里化形的时候,他总会在眨眼间将衣服穿上。这回披了一半,忽然想起过会儿总是要脱了,何必费这周章,便就这那么半披半挂的模样,抱着玄悯便闹了起来。
黑色的袍子浸了水后颜色更是浓重,在水面上散开成一片湿墨,又在不断荡漾开的涟漪推笼下,同玄悯雪白的僧袍堆靠在一起。
混乱之中,薛闲一边咬着玄悯的下巴,一边含糊道:“要不这回让我……”
话说了一半,他又咕哝着摇了摇头,用鼻梁蹭着玄悯的颈窝,兀自道:“算了,好不容易才将你救回来,还是给你留条命吧。”
玄悯当时只是撩了撩眼皮,没说什么。
好一会后,薛闲被抵在石壁上,长直的腿从浮在水面的黑袍中露出来,又缠上玄悯的身体,满心焦虑就快找到出口时,玄悯忽然停了动作,垂着眸子将薛闲散开的眼神和微张的嘴唇上下扫了一遍,嗓音沉缓又平静地问道:“你先前说的,当真不想?”
薛闲这时候哪还有那心思去想自己说过什么,他眯着眼勾下玄悯的脖子,急不可耐地吻上去,贴着玄悯的薄唇,在一下一下随着动作而起的喘息中含糊道:“不想不想,你管那么多作甚,快点才是真。”
……
黑鸟崽子原本听见龙吟,扑扇着翅膀就迎过去了,结果刚从野林里扑出来,就看见温泉里两个交缠的身影,当即吓得屁滚尿流地跑了,满心郁卒地找了棵歪脖子树,伸着脑袋在那树枝挂着的老藤上比划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吊死的角度。
只能两脚一抻,晕倒在树杈中,人事不省。
山间的两人昏天黑地胡闹之时,卧龙县的胡瓜巷里,酒醒了一半的石头张,正歪歪斜斜地靠在门上,一把鼻涕一把泪地送陆廿七。
凡人之间的缘分总是这样奇怪,原本毫不相干,甚至走在街市上连招呼都不一定会打的两个人,忽然就因为意外牵扯到了一起。哪怕那一路上相互之间连句正经话都没说,尽是挤兑,但经历过生死,好像忽然间就成了特别的人,再过上几年,就顺理成章地成了特别的故人。
石头张也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明明那段经历鸡飞狗跳不说,还总有性命之忧。但兴许就是太过惊险了,以至于人生之中也就仅此一次,所以格外令人感慨和怀念。而见证了这些的故人,也是见一回少一回了,兴许哪天就再也见不着了。
陆廿七从没说过他一句好,另走前却忽然拍了拍他的肩,极为难得地说了句中听的话:“哭什么,此生还有那么多年,此生过完了,还有来生。故人总是在的,至少那两位始终都在,兴许下辈子某一天,你又碰上他们了呢。”
石头张眼泪嚎完,酒终于彻底醒了,他一边尴尬地抹眼,一边叨叨叨地冲陆廿七告了别。
清早的卧龙县并不算清静,江边总是有人声的,渔船或是客舟从不歇止,夹杂着街市里叫卖的摊点,显出浓重的人间烟火气来。
他一双半瞎的眼,虽然不至于让他磕磕碰碰,但是多少跟寻常人有些区别。陆廿七走路从不急躁,总是很慢,但又不是摸摸索索的那种慢,而是给人一种在认真走着每一步的感觉。
他慢慢走出胡瓜巷,依照寻常人的习惯,总是会在巷子头右转出去,沿着一条十分热闹的长街,走到对面坊区去。
长街上有远近有名的酒楼天香居,天香居堂倌早上出摊卖的包子出了名的好吃。陆廿七听着那堂倌的叫卖,慢慢右拐出巷子,走上长街,走到了天香居楼下,给家里那三个拾回来的娃娃买了些包子和甜糕。
他本该继续沿着这条路走下去,毕竟这是离他住处最近的路。然而堂倌将包子和甜糕包好给他时,他却莫名冒出了想换一条路走的念头。
这念头来得莫名其妙,也毫无预兆。一般而言,他管这叫直觉。
陆廿七是个体质带灵的人,所以极为顺应自己的直觉。他几乎没有犹豫,便干脆地转了脚尖,从天香居后头的一条斜巷抄过去,走了靠近江边的一条道。
这条道很荒,有些富贵人家,会将不要的草席或是发霉的被褥丢弃出来,都会丢在这处一个江岸旁的荒土坡上。于是乞丐和流民便喜欢来这处转悠,拾一些能用的东西走。
一来二去,这里就真成了一块乞丐窝,不过这些年,乞丐已经少了许多了,流民便更是没有了。这大清早的,仅有的那几个乞丐也不会攒聚在这,毕竟江风太大。他们会摸进街市乞些残羹或是善粥。
陆廿七倒是不在意这里窝过何人,丢弃过何物,他只是顺着直觉,走了这么一条路而已。
当他走到一处矮坡边时,忽然止住了步子。因为他听见矮坡边有细微而颤抖的呼吸声。
“谁在那边?”陆廿七问着,转脸看了过去。
兴许是他眼珠转动的感觉和常人不同,又兴许是他看起来文文弱弱不像个凶煞人,这话问完又过了片刻,一个瘦小的身影小心翼翼地从矮坡后头探出头来。
那是个三四岁的孩子,灰头土脸,身上的褂子沾着不少泥灰,又蹭破了些许,看起来像是被人丢弃的。
“你爹娘呢?”陆廿七问了一句。
那孩子乌溜溜的眸子盯着他的眼睛看了许久,又盯着他额上的血痣看了一会儿,软声道:“没有爹娘。”
“那你怎么会在这处?”陆廿七又问道。
那孩子想了想还是摇头。
……
陆廿七耐着性子问了好一会儿,却一无所获,就好像这个孩子是天生地养的,忽然出现在了这里似的。他这些年没少往家捡孩子,看见年纪这样小的,自然也没法不管不顾。于是他领着这孩子到浅滩边,帮他洗了洗脸上的泥污。
他正想说什么,却见洗完脸的孩子抬起头,怯生生地看着他。
这孩子皮肤其实非常白,只是被泥污遮了,洗干净才显露出来。那眉眼,恍然间同许多年前的另一个孩子有些相像。而真正让陆廿七说不出话的,是那孩子额头间的一枚红痣。
小小的,带着江水的湿气,正正好落在命宫处,和陆廿七额上的一模一样。
廿七茫然地蹲在那孩子面前,看着他的额头,迟迟不知道眨眼。
“你怎么……哭了?”那孩子说话带着浓重的稚气,显得有些口齿不清,怯怯的,听得人心里又酸又软。
陆廿七恍然一眨,大颗的眼泪直接砸落在地。他吸了一口气,低声道:“没,我只是……高兴得有些忘形了。”
那孩子睁着乌溜溜的眼睛看他,试着伸手用手指笨拙地抹了一下他的眼角,却差点儿戳到他的眼睛。
廿七却毫不介意,他用力眨了好几下眼,将不断泛上的水汽眨下去,用此生少有的温和语气问道:“我带你回家,好么?”
那孩子问道:“会饿肚子么?”
“不会,这辈子都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