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书堂 > 武侠仙侠 > 修真之掌门真绝色 > 修真之掌门真绝色 第289节

修真之掌门真绝色 第289节

    “自是有的,呵呵……”小甜甜冷笑,“最明显的证据,就是他利用我们杀死路三千之后,竟然平白得了机缘,在这无法使用灵力的绝地里,从化神后期进阶到了大乘期,还成为了这红尘城的新主人,否则丁香铺如今又岂会一家独大?否则他秦楼怎么会有现在的风光,据说只需再用两万年,他就可以跟路三千一样,得到这红尘城,重新回到人间!”
    小甜甜两次提到“重新回到人间”,每一次她的咬字都十分用力,就连陈诚听到这几个字,神色都会变得凶狠起来。
    夏时这才真正意识到,这是一群不甘心的人,他们的心从来都没有死去过,为了能重回人间,他们相信秦楼那个满是漏洞的秘密,他们不顾一切杀死了给予他们庇护的路三千,他们又甘愿受秦楼的挟持……这一切都为了这几个字。
    重新回到人间!
    然而秦楼所掌握的路三千的秘密,根本不可能这么简单,他一定还另有目的在里面。夏时点点头道:“我明白了,既然大家都想出去,不妨也算我一份,我倒是想见见秦楼此人了。”
    陈诚笑眯眯地起身,道:“这便不在我的能力范围内了,这一次饮茶畅谈十分愉快,希望下次再见时,夏道友愿意来苦煞楼成为我们的兄弟,我便不打扰了,告辞。”
    他茶也不喝了,直接走了出去。
    小甜甜也站起身,放下了猫儿,对夏时道:“我与他们不同,我的身份乃是这红尘城的管家,这三家见到我都要礼让三分,只可惜,你要找的人是秦楼,我便不能为你引荐了,告辞。”
    她也离开了茶楼。
    夏时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满屋不是熟睡的猫,就是偶尔出来溜达的土狗,他端起手上这杯已经有些凉了的茶一饮而尽。
    这红尘城的人真是有趣,提到路三千,他们避之不及,提到秦楼,他们又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但夏时其实并不想找秦楼,因为对知道路三千还未死的他来说,秦楼的秘密根本就不算秘密,真正的秘密就藏在路三千身上。
    他的机缘,他的规则之力,而最令人惊奇的是,从上古纪一直活到现在的狄或,居然会知道他的名字。
    这个人留下的记载少得可怜,但他却拥有这样神奇的力量。
    夏时终于拿出那本从师父晏修手中得到的《身在此身》,就着那已经半凉的茶水,一页一页翻看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任性加更一章,后天统一捉虫。
    第200章 身在此身(一)
    这本《身在此身》出乎意料的有趣,它既不是一本修炼心得,也不是一本大能留下的手札,而是讲述了一个名叫“路人甲”的五灵根修炼废物,一步步在修真界打拼的故事,确切地说,这是一本传记体小说。
    这本书从路人甲的童年写起,中间穿插了许多悲欢离合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然而,这本书唯一遗憾的一点,便是故事的结尾,夜来客并没有像读者期待那般写到路人甲成为一方大能,而是——
    我从来没想过,我会用我的一生,去完成一个落魄的老乞丐的心愿。
    那个天下大同,再无灵根差距的美好心愿。
    其实那也不仅仅是他的心愿,而是我从一个一无所有的人走到至今,对整个修真界偏见的最大反抗。这个反抗虽然势单力薄,非一日可成,却令我活得无比充实,在冥冥之中,在大道的指引下,我的信念前所未有的坚定……我几乎碰触到了这世间最美妙的真理。
    但也只是“几乎”而已。
    我闭关了很久,在三千年的漫长思考中,我意识到仅凭我一个人的样本是不够的,所以我开始传道,著学说,开讲坛……我尝试收了许多与我同样为五灵根的弟子,每一个人我都用不同的方法去引导教育,我把他们当做我一生的心血,我盼望着他们能够成功,能够将我的衣钵和道统传承下去,从而潜移默化地改变这个修真界。
    可我失败了。
    我收门人十二,其中有两人堕魔,三人走火入魔陨落,五人死于非命,一人叛师……最后我身边只得一名徒弟。
    我已分不清我做的是对是错,让这些本不该修道的孩子们修炼,是否太过勉强?如果他们没有踏足修真界,是否会像每一个凡间老人一样安享晚年?如果他们没有遇到我,这一生,是不是就不会如此痛苦挣扎,如此颠沛流离……
    我对不起他们。
    最后一个徒弟是我的老幺,我收他的时候,他跟我当年入道的年纪一样大,双眸深邃,暗藏着一腔愤世嫉俗……他很像我。
    于是,我将这一辈子经历的所有事都告诉了他,然后将他逐出了师门。
    “从此后,你不准说是我的徒弟,即便说,我也不会承认你。从此后,天高海阔,我一身传承尽在你身,可天涯,可海角,可上天,可入地,四海之内皆是你足下之地……然而我只有一个条件。”
    “师父,您说。”
    “你不可收徒,不可传道,直至飞升陨落,只可留下机缘等待有缘之人。”
    “为什么!师父,你这辈子最大的心愿不就是……”
    “老幺,现在时机还不成熟,但我有种预感,这一天,会来的。”
    我将所有门人弟子驱散,又重新一个人踏上旅途,然而这世界对我而言,已不再那般鲜活,我渐渐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都像那个老乞丐一样,寻一个安逸平凡的小镇,养一群小猫小狗,教它们做一些简单的事,竟能自娱自乐起来。
    有时候,我会感觉自己已经融进了自然之中。我化为一块斑驳城墙上的石砖,化为一棵挂着秋千的老树,化为一段湍急的溪流……
    我的身体散去,然我知我的身体还在。
    我在此身。
    亦在此刻。
    ※※※※※※※※※※※※
    夏时翻到《身在此身》的最后一页,看到“我在此身,亦在此刻”的时候,几乎有一种从椅子上跳起来的冲动。
    看到现在,他已经明白,这本书写的并不是夜帝王自己的经历,而是一名与他极亲近之人。在书的结尾,路人甲找到了一个镇子,驯养小猫小狗,又跟现在的红尘城何其相似!这本书也许写的正是路三千的故事,路三千一定还在红尘城中,甚至……他可能就藏在三千烦恼地!
    夏时再看向一屋子慵懒的动物,不禁有些毛骨悚然。如果这些服务修士的动物都由路三千驯养,那么三千烦恼地的一举一动一动都逃不出路三千的眼睛,就算在他所有人心目中都已死去,却依然能去监察着这座城。最可怕的是,秦楼和这红尘城中的所有人,大概在他眼中,或许都如同笑话一般。
    夏时起身,缓缓将茶馆的门关上,然后重新坐下,轻声说地了一句话:“你们,能带我去找路三千吗?”
    话音刚落,所有在桌子上呼呼大睡的猫都警醒地抬起头来,原本一直在来回跑堂的那只傻兮兮的土狗也收起了摇摆的尾巴,后退两步,微微露出了犬齿。
    “我是太和子弟。”夏时从指尖凝聚出一团剑光,“告诉他,他可以信任我,我来这里,除了救我的妻子,还可以帮助他。”夏时对那只土狗招了招手,将那本《身在此身》放在了它嘴里叼着的篮子里。土狗有些迟疑,而这时,屋子里的猫都已聚了过来,它们微微弓起身子,脚步轻盈,悄无声息,浑身戒备。
    夏时却再没有任何动作,他就那么安静地坐着,俊美冷漠的男子身后漂浮着莹白的风茧,脚边蹲坐着各式各样的小猫。
    那只土狗左右环顾,最后叼着篮子扭头跑进了后院。
    ※※※※※※※※※※※※
    丁香铺其实就在红尘城的主街,只是没有任何招牌,门脸也不大,一个穿着灰色袍子的人匆匆忙忙走了进去,直接上了二楼,一挑帘子,里面坐着的正是曾在城门口招揽夏时的董无忌,他对面是一名模样清俊的年轻男子。


新书推荐: beta拒绝玛丽苏(np) HP霍格沃茨男生隐秘数据测评表 扶桑(古风灵异) 无行浪子 自找苦吃 吹个口哨来听听 帅哥有难 只爱一点点 女配今天也在洗白 别爱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