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子,你是那个小丫头的亲戚啊?”
借凳子的是个开面条店的老板娘,这会儿望进去里头也就一两个客人,她捏了两把瓜子跑出来,眼睛就和梭子一样,在宋知玉身上扫来扫去。
“她们家这会儿负担重,以后的日子可不好过呢。”她故意意有所指地说,虽然是租房,但里头那些房子都靠在一块,傅书雅带着她妈来来回回的,这里哪一家不知道,有个当妈的带着女儿打工,手指被机器给搅了。
听说还没了老公,就是个寡妇带着女儿。
是啊。“宋知玉没否认,坐在那里坦然看着她,一点也没站起来和她唠嗑的意思。
上辈子她搬出来之后吃了不少亏,她年纪轻,长得又好,哪怕是带着个闺女,也有不少人有别的想头。
那种看着没什么,也没什么接触,但就是莫名其妙看不惯你的人也不少。
这种凑上来拿人家伤心事说八卦的,哪怕她是笑眯眯凑过来的,实际上估计也憋什么好话。
果然,她凑上来说了两句,见她回地不温不火,还是没憋住。
宋知玉假称自己是傅书雅的咕咕,她就劝:“妹子,你虽然是那个丫头的姑姑,但她妈现在这个样子,以后肯定也是要依仗你的。你有没有一点别的考虑?”
“什么考虑?”
“她年纪也不小了,”老板娘明示,“我看她长得也不错,要不然就帮她说个亲呗。她结婚嫁了人,到时候也方便照顾她妈。”
宋知玉眼神冷淡地看着她,扯了扯嘴角:“这我可说不了,那丫头成绩好着呢,在学校里可是能下场试试考大学的。再说了,她年纪那么小,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呢,哪里能这么快就结婚。”
老板娘急了:“哪里不行,以前不能扯证的时候,不照样过在一起嘛。她这会儿结了婚,过两年再去领证也好,到时候生了娃,正好能连娃娃的户口一起上了,这不是两全其美嘛。”
这哪里是两全其???美,这根本就是在坑傅书雅的一辈子。
最可悲的是,在现在这个时候,很多人都是这么想的。要是换了一个人,哪怕真的是傅书雅的咕咕,听到她这么说,有很大可能会点头,觉得她说的不错。
打出了妇女也能顶半边天的口号后,这两年妇女的地位开始逐渐升高,可是那些纠缠了人们几千年的腐朽想法,依旧缠绕着他们。
宋知玉心里不悦,但到底没发出来,只是摇头:“这种事情,还是要她小姑娘自己愿意才行。”
“那总也要她看过才行嘛,她都没见过,怎么知道愿不愿意?我就和你说实话吧妹子,我有个侄子,前两天见过她一面,觉得她还挺好的,要是你愿意的话,帮着说一声怎么样?”她伸出两根手指晃了晃:“我让他给你二十块钱谢媒钱,等结婚后再给你包个大红包。”
“没必要,”在小巷深处隐约看见了两个搀扶着的身影,宋知玉站起身,直接把凳子还给她,“我不缺这二十块。”
当着老板娘的面,宋知玉招手打了辆三轮车,拉他们去医院。
一共要七块多,她爽快地给了张崭新的大团结。
她还温声细语地告诉那个老板娘:“我这个侄女从小就是娇生惯养长大的,她爸在的时候,日子过得比我们一家人都好,这回啊也就是我嫂子太犟,要不然且还不会落到这个地步呢。”
说完,拉着懵逼的母女俩上了车,半句话都不和那个老板娘多说。
在路上,她说了刚刚那个老板娘过来说的事情,并提醒傅书雅要是之后回去的话,要注意安全。
于美如苍白的脸气得通红:“我知道,我懂她是个什么意思,谢谢你。”
见女儿还茫然地睁大眼睛,似乎还不明白这是发生了什么。她用那只完好的手,心疼的摸了摸女儿的脸。
“小雅,咱们不嫁人,你别怕。”
这种找对象都不正儿八经找人上门说的人,怎么可能靠得住。她这个当妈的是伤了又不是死了,想娶她女儿,结果不是找她,而是找一个看起来以后可能会接济她们的“姑姑”,这里头打的主意她怎么会不懂。
不就是觉得她不会同意,所以找了可能会想甩掉她们这两个拖油瓶的“姑姑”,到时候她们说定了,再里外撺掇着,这事估摸着就能成。
宋知玉只是随口一说,把这事告诉了她们也没当回事。
但于美如却想到家里的大嫂,本来他们占了他们家的房子,她是不想再和他们有一丁点的瓜葛,可她现在这个样子,怕自己照顾不了女儿,想着把女儿交给他们,好歹也是他们的侄女,她老公的爸妈总不能见死不救。
但要是刚刚和那个老板娘说话的人换成了她大嫂……
于美如吸了口凉气,抱紧了女儿没说其他的话,只是眼圈更红了,整个人倒是看起来多了几分精气神。
宋知玉看在眼里,也没说什么,把她们带到医院,让医生帮着换了药。因为后期养的不好,伤口还化脓了,又给清创了一遍,最后配了一些药。
整个过程中,她们俩一直紧张兮兮的,每配一点,都想问问要多少钱。去拿药的时候,更是两个人都揣了一张欲言又止的脸。
医院说于美如之前就身体不太好,中度贫血,这回还受了伤,所以额外开了两个疗程的中药,让她先回去吃着。
别的价格还好,这药就有点贵。
看着她们的样子,宋知玉本来想再等等说的话,干脆也就不多瞒,直接拉着她们旁边一坐:“我接下来想要开个小店,想着要招个人帮忙,工资给的不高,一个月只能给八十块。但能提供住宿,你们有没有兴趣?”
“有。”
傅书雅想都没想,点头点地飞快:“我可以的宋姐,打扫卫生,整理东西,卖东西,我都会的。”
“没说你,”出乎意料地,宋知玉拒绝了她,“高考就那么点时间了,你以前成绩那么好,难道不想去试试吗?“
她想向于美如:”于婶,你愿意来吗?“
“可是……”于美如看了看自己的手,“我怕给你添麻烦,我这个手现在做不了什么重活。”
“这有什么,”宋知玉之前就在想这个,她觉得问题不大,“我那边也没什么重活要干,刚开始进货我让他们都弄好,接下来你就帮着我在那边卖货,我也会偶尔过来的。”
“我那边主要就是小卖部卖卖东西,再弄点吃食卖,于婶你手艺怎么样?”
“我外公家里以前是大厨,我妈做菜特别好吃。”怕自己妈拒绝掉这次好机会,傅书雅紧张地帮着说话,“宋姐,我也可以过来帮忙,不管干什么,你只要喊我们去做就可以。”
于美如跟着点头:“我们前面半年不要工资,你愿意给我们一个地方待,愿意帮我们垫付药费,这已经是帮了大忙。要不是我带着她,我肯定连一分钱都不要你的。”
这爽气的口吻,有点她之前在学校里嚷嚷着要把宋家光送去派出所的气势了。
宋知玉和她来回推拒了好几回,最后定下来前面半年每个月给一半的工资,算是还她垫付的医药费。
这么说定下来,她干脆就顺手找了正在楼上帮忙整理东西的工人,加了十块钱,让他帮忙把傅书雅母女俩的东西给带回来。
她们俩单独回去搬麻烦还危险。
倒不如花点钱先把这件事给解决掉。
小店楼下她准备改一改格局,几个架子放的更加紧凑一些,两边的货柜分开,一排放零食,一排放本子书等文具,还有一排就放各种生活用品。
冰柜在柜台后面靠窗的地方,她准备给它也挪个位置出来,到时候可以在那个位置放卖的吃食。
这种地方不能做大的食物,没有油烟排放管道,现在是没什么人管,但时间久了总是会出问题,墙壁也会熏黑。
宋知玉打算的是在门口再支个小摊子,每天在学校放学的时候卖鸡蛋饼,里头还可以摆一个电饭煲,用来弄点卤味什么的,或者早上煮点玉米和牛奶卖。
楼上比起楼下来,反而不用收拾什么,整个房间的布置都很简单。彭云留下了之前的家具,随便收拾一下,今晚就能住进去。
不过吃饭什么的,今晚是不可能在这里吃了,后续让她们俩自己收拾,到时候做饭的话,去外头的阳台也可以。
救人救到底,宋知玉直接把她们俩带回了租房那边,让她们跟着吃顿晚饭。
刚进门,都还没来得及让她们坐下呢,就听见外头风风火火跑进来一个人。宋知书捧着个油纸包,进门就塞给她。
“姐,刚出炉的鸡蛋糕,你快趁热吃。”
然后,他才看到了站在于美如背后,恨不得把自己给藏起来的傅书雅。
“……”
宋知书看了看她,又看了看他姐。
他挠了挠头,把留给自己的那块鸡蛋糕拿出来递过去:“那个……你也吃。”
第72章◇
◎日历上的红圈◎
宋知玉正在整理要卖的东西, 小卖铺要做起来,得针对消费人群进货。对面就是学校,卖小零食肯定是最好的选择。
这方面问题倒不大, 彭云留了之前进货商的电话给她,她打过去问过, 初步达成了购货协议。等之后让他们把最近流行的那些零食一种运一小箱过来, 到时候看哪种买的好,再根据这个进货就是。
文具之类的,对方那边只有几种。
但她依旧留出了一个整排的货柜,一是想着这种东西孩子们买起来量大,保质期的时间很长, 多备的也没问题, 二就是想到了以后那种手账文具店铺, 整个店都是卖各种文具和小东西的。
以前晚晚小时候最爱逛这种店, 和小姐妹一起, 认认真真在里面逛一两个小时,千挑万选出自己喜欢的笔和本子橡皮之类的。
那种繁复的花样, 要不是她跟着去过几趟, 是真的没想到卖文具还能这么卖。
铅笔有不同的芯,有粗有细,水笔的笔尖粗细也不同, 橡皮的种类不同就算了,还能做成各种各样可爱的样子,还有本子, 上面印出各种不同花样的图案……
林林总总, 别说是晚晚了, 就连她进去都会忍不住买点回去。
可见女性很多都会喜欢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男性里面有一部分也会喜欢。宋知玉一视同仁,心里想的是之后程煜要是再出去跑车了,就能让他帮着进一些文具的货,还有女孩子喜欢的那种小手链,各种编织的绳,肯定也有销售市场。
她挖空了心思在本子上记当时卖的比较好的那些小东西,宋知书就是这个时候上来的。
“姐?”
他捧着半个西瓜,拿了个小勺子给宋知玉挖了一大碗,把中间给挖空后,自己才抱着吃,一边啃一边脸上写着欲言又止,偏偏憋了好久都没憋出来一句话。
宋知玉叉???了两块瓜吃,西瓜是中午就买回来的,丢到井里刚才捞上来,吃的时候凉凉的,刚刚好,一口下去甜到心里。
她好笑地偏了他一眼:“想问怎么把她给带回来了?”
“是也不是,”宋知书腼腆的笑了笑,“我其实知道她家里出事了,本来还想着要是遇见的话,可以稍微帮把手,现在姐你让她们帮忙了,我也省得操心。”
宋知玉有点惊讶,她弟的性格她知道,腼腆老实,不怎么爱说话,被学校里的小姑娘们哄了那么多年,都没飘,顶多就是面对女孩子的时候比较游刃有余。
傅书雅的事情,和他没关系,但也确实是沾的上一点。
她还以为他会犹犹豫豫地过来,让她帮帮她呢,结果看起来,竟然不是来说这个的。
宋知玉把遇到傅书雅的事情说了,把雇她和她妈之后在小店里帮忙的事情也说了。这倒不是她钱多了烧的,而是确实需要人手。
“我这边虽然今年只是下场试试看,复习计划是排到明年的,但我另外还要去出妆,肚子里还有一个,要是再顾上开店的事情,我肯定是来不及的。”就是现在,她也感觉有些分身乏术,别看家里的事情有杜老太太还有她弟帮忙分担了大半,但她和程煜住着的这边总也是要忙点的。
两个人各种零碎小事,程煜自己能负担掉大半,但有些事她是真的看不下去。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搞的,走出去看着帅气好看,平常看过去也是清清爽爽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人怎么还带掉色的。
毛巾这种消耗性的东西,她自己用半年多都不会有一丁点变化,顶多就是洗地变白一些。他的用一两个月就开始掉毛,要不给他换了,过两天估计都要出现破洞。刚搬过来那会儿,她看见程煜掏出他的洞洞毛巾时,她都惊呆了。
为啥记忆里没有程煜这种没有形象的情况?
……
可能是以前被岁月美化了吧。
不过说真的也不是程煜不爱干净,纯粹就是他用的费,力气大,很快就能搓破。宋知玉后来干脆就在家备了七八条,坏了就换。还有他接下来要想再出去跑车的话,还给他弄了个旅行套装。
双肩背包,里头装了新的毛巾,小瓶装的洗发露沐浴液,还有一块包起来的香皂和两身换洗的衣服,急着出门的时候拎着就能走。
程煜嘚瑟地很,现在出去天天就要和人炫耀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