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袖里春 第54节

    天子把脏斗篷举到另一个白莲教徒眼前,“你知道吗?”
    那人惊恐不已,给他磕头道,“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求大爷饶命……”
    天子凉寒着声,“杀。”
    侍卫上前抹了他的脖子。
    那些人看他这般行凶,已经有不少吓哭出声,立刻有侍卫让肃静,有几人当场吓晕过去。
    天子问一个白莲教徒,就杀一个,杀光了那些教徒后,开始问其他人,当先问的是个老头,那老头看着脏斗篷直抹泪,根本还不出话,天子却没叫杀,他连忙给他磕了几个响头。
    天子拿着斗篷又问几个人都说不识,一直问道一个面黄肌瘦的小孩儿,那孩子盯着斗篷看了好一会儿,才泪蒙蒙说,“这个我认得,有个老奶奶站在我后头领粥,轮到她就没粥了,老奶奶穿的就是这衣服,后来明官哥哥看她可怜,就叫她跟着他回去,他给她拿馒头。”
    天子弯下腰,沉着眸问他,“明官带走了她?”
    小孩儿点点头。
    天子问他,“明官家在哪儿?”
    小孩儿回他,“他是掌柜的家中长工,掌柜的让他住在这里。”
    他指了指大火,“明官他娘是个妖邪,害的我们交河县许久没下雨,现在被烧死了,明官也跑了。”
    天子直起身,望向大火,交代侍卫,“把火扑灭了。”
    侍卫们提了水来灭火,火焰熄灭后,只看到灰烬,人烧没了。
    天子凝视着那堆黑灰,半晌转头扫过那一地愚昧无知的人,道,“白莲教给了你们什么好处,让你们以为,烧死一个老妇就能降雨?”
    他们讪讪着,没人敢应话。
    天子哼一声,又转头问那孩子,“认识明官的人多吗?”
    小孩儿点头道,“明官是掌柜的家中长工,交河人人都认识他。”
    天子勾唇浅笑,摸了把他的脑袋,夸他,“好孩子,别像他们被白莲教迷惑了,好好儿长大,以后给朝廷效力。”
    小孩儿睁着眼睛懵懵懂懂的嗯着声。
    天子看他瘦的皮包骨,解下腰间佩玉给他,“拿去换点糖吃,别饿死了。”
    小孩儿抱着玉佩缩到他娘怀里,他娘一个劲跟他道谢。
    天子转过步子,冲他们道,“都滚吧。”
    一地人全跑了出去。
    天子在院里站了会,侍卫们搜遍院落都没找到姜雪甄,天子转步出去,“他们的弯刀都带上。”
    侍卫们捡起地上的弯刀跟在他后面出去。
    才将上马,许勇策着马赶来了,一下地跪在马前,头抵着地给他行礼,“微臣拜见陛下。”
    天子皱眉,“你怎么来了?”
    “陛下已有两日未上朝,各位大人都议论纷纷,微臣担心陛下的安危……”
    天子薄唇紧抿,良晌吩咐身后的赵斌,“朕先回宫,你带人留在这儿,去找这边的同知,让他发下告示,发现明官者,赏五百两白银。”
    天子随后和许勇回了京都,回京后,有许多事需要他处理,几个白莲教徒竟然能拿出弯刀这样的武器,大魏自来盐铁官营,武器更是只有朝廷军器所制造,白莲教竟然能人手携带武器,这意味着他们有谋反的意图,这些武器是从哪里得到的,也极为重要,朝廷不可能提供给他们,那就是在大魏以外得来的。
    他令禁军加紧操练,开春后,春闱也即将开考,天子对这次春闱甚为重视,朝中老臣他终究不信任,春闱后,他需要提拔一批新臣,往年不受废帝重用的、这次春闱后的,只要是有才之士,他都会重用,这样一来,他手头忙的停不下来。
    直过了有一个多月,春闱过后,赵斌传来消息,找到明官了。
    --
    姜雪甄和明官到了河间后,两人便在当地的镇上盘下来一个倒闭的铺子,缘着明官会酿酒,便做起了酿酒的生意,雇了几个伙计,由明官管着铺子。
    那铺子后头就是姜雪甄买下的一间宅院,她本来想买一只小黄狗,后来觉得小黄狗太小了不会看家,便买了只叫声响亮,吃的也多的猎狗,那狗只要她忘了给食,就围着她转来转去,摇着尾巴凶吠两声,都怕被它咬着,她甚至从这狗身上看出天子的影子来,便也不喜跟狗太近。
    她闲下来时叫明官帮着她去集市上买了不少花籽,两人种了一院子,没几日就发芽了,再过不久这院子里就满是花草,人住着也舒服。
    明官做这酿酒的生意最开始亏钱,亏了十来天,他自己都觉着没脸在姜雪甄跟前说,但姜雪甄不甚在意,只让他放心做生意,她不管这些事。
    明官这才暗暗下决心一定要挣到钱,每日里起早摸晚,终于在半月后生意做起来了,慢慢的也挣到一些钱,他挣钱的第一天满心欢喜去首饰铺子内给姜雪甄买了一朵颜色鲜艳的绢花,他从来没见姜雪甄戴过头饰,她长得那么好看,就该戴好看的首饰,他说好要照顾她,现下挣到钱了,虽然钱不多,先买朵绢花,以后等他挣更多的钱,再给她买更金贵的首饰。
    他用帕子包好绢花,高高兴兴回了院子,才准备去敲姜雪甄的房门,屋门砰一声被人从外面撞开,只见门外进来一个身量极高,衣着华贵的俊美男人,那条猎犬冲着男人狂吠,被他一脚踢开,猎狗被踢到墙角处,夹着尾巴还是不甘的叫着。
    明官怔在原地,那男人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的睥睨着他。
    “让姜雪甄出来见朕。”
    第63章 第六十三章
    ◎抓回◎
    明官愣愣的看他近前, 他没见过这么贵气逼人的男人,他长在交河那样穷困的乡县,这辈子见过最顶天奢靡的人就是以前的主家, 主家大腹便便, 身上的衣服是他们这些人穿不起的丝绸制成的, 餐餐顿顿有肉,那样的生活原本已经是他想都不敢想的神仙日子了,后来他跟着姜雪甄来到河间, 姜雪甄用自己的积蓄买下铺子, 让他做生意,他也过上了顿顿有肉的日子, 他身上穿的衣服也不再是粗布麻衣, 他也能穿得起绸面做成的衣裳。
    他以为他和以前的主家一样,不再是任人轻视的乡野小民,他也算是富贵人家的爷们了, 可他见着天子, 潜藏在骨髓深处的自卑便再次萌发出来, 他只见过他一面, 便很确定。
    这男人才是和姜雪甄是一个世界的人。
    他穿着再好的衣裳,吃着再香的肉,这辈子也无法企及他们的高度。
    但他挡在了门前, 不顾对方阴森寒戾的眸光, 大声道, “什么姜雪甄,这里没有姜雪甄, 谁准你进来的, 出去!”
    天子一伸手将他直接从门前拨开, 屋门被一推,再被一合,他就被关在外面了。
    天子进到门里,只看着地上掉了书,这间房屋不大,有两扇窗户,靠屋后的那扇窗大开,靠窗的位置正放着一凳子,凳子上面还踩着脚印,她爬窗跑了。
    知道他追来了,还想跑。
    她这时有多不想与他相见。
    天子一越出窗外,直冲屋后开着的门大步追出去,姜雪甄买的这个宅院后头是一条极狭窄的过道,一边临水,另一边临着房屋,路道有些陡峭,平日里没什么人经过,他走出来就见姜雪甄已经跑出一截路,在那条道上跑的踉踉跄跄,有几次差点栽进河里,即使是这样,她也没停下来。
    她也没回头,死都不回头。
    天子再难遏止怒火,走的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最后他拔步跑起来,看着那纤瘦背影离自己越来越近,他觉得自己身为帝王,光天化日之下,像条狗般追着一个女人着实不光彩,他到底决定给她一个机会。
    “你现在停下,回头,自己走到朕跟前,跟朕回去,朕便从轻发落你。”
    可姜雪甄还是不回头,她大抵是用尽了自己所有气力,在这条坎坷路上,不顾一切的跑着。
    天子火大的追上去,张手扣住她的肩膀,将人拽住,往身边扯,“你和张泉里应外合,骗得朕团团转,现在朕给你机会,你不要,还想跑哪儿去!”
    他斥完,姜雪甄转过脸,眼中含泪,白着一张脸求他,“你放过我,我知道错了,我给你磕头,只要你放过我,你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天子额角筋络突突跳着,“你要朕怎么放过你?”
    “放我走,从今往后,我不会再与别人有半点关系,我可以不再嫁,我愿意这一生都常伴青灯古佛,这样行不行?”姜雪甄睁着那双琥珀眸,眼中尽是恳求。
    她虽然从小到大吃尽了苦头,但她也是大家闺秀出身,她骨子里也是骄傲的,但她如今抛却了傲气,求着他放过自己,她受够了那些被关在佛堂的日子,她只是想活得自在些,不再受他欺辱,不再成为他的附庸。
    天子死盯着她,骤然笑出来,手指向河,“好啊,你现在跳下去,朕就放了你。”
    姜雪甄几乎想都没想,就纵身往水里跳去,可她没跳下去,天子先她一步将她拦腰抱回来,他暴怒道,“你这辈子都别再痴心妄想朕会放过你,你跟张泉两人一而再再而三将朕当傻子戏弄,朕不会饶了你们,朕要让你们知道,诓骗朕就活该受尽磋磨!”
    他不顾姜雪甄挣扎,腾空抱起人往回走,随后便觉手上钝疼,姜雪甄一口咬住他的手,用了十成十的劲,眼泪如断珠,他的手很快被咬出血,任她咬到牙酸,也没见他松开人。
    姜雪甄跑了这么远,她已经从顺天府跑出来了,她跋山涉水来到河间,在这里安置了属于自己的屋宅,她有了一间铺面,雇了善良肯干的长工和伙计,她不用出现在人前,她的长工和伙计就可以打理好一切,她最想过的日子眼看着就来了。
    天子却在这时出现,将她的美梦全部打碎,无论她跑的有多远,无论时间过了多久,他都能将她找到,天涯海角,他都要把她抓回去。
    天子抱着姜雪甄沿路回去,进后门时,见明官手里拿着铁锹想上前跟他拼,但被侍卫给制服了,他眼都没给一个,出前门时,眼见墙角那条夹着尾巴的猎狗冲他龇牙,还想冲上来咬他,他眸色森郁,那条狗没被吓退,张着一口獠牙咬他。
    别说,这护主的狗样还真像当年的自己。
    侍卫把狗绳拽住了,它咬了一口空气,知道咬不到他了,仍不甘心的冲他叫几声。
    天子啧道,“这狗不错,带上。”
    侍卫便提着狗绳,将狗连拖带拉的扯出门。
    他们来时像强盗抢劫,走时还是像强盗抢劫,把这屋里最矜贵的宝贝抢走了,明官追出去,他们已经坐上马,绝尘而去,人都没影了,那镇长还在原地陪着笑脸。
    明官到镇长身边,气愤道,“镇长,这伙土匪把我的主家劫走了,你快叫捕头去追啊!”
    镇长忙叫他住嘴,“仔细掉脑袋,那可不是土匪,是皇帝!你那主家有幸被皇帝亲自带人来接走,以后可是做娘娘的命!”
    明官懵着眼答不上话。
    耳边是镇长的笑声,“我们河间出了一位娘娘,以后说出去也荣耀。”
    明官手里的铁锹忽然有些握不稳,被帕子包裹好的绢花贴着胸口如一块巨石把他压得透不过气,带走主家的是皇帝,他在皇帝的眼里只是蝼蚁,那朵绢花是用三十个铜板买来的,三十个铜板够他吃上许多日的馒头包子,可那对于皇帝而言,可能皇帝用膳时,桌上的一道御菜都买不起。
    主家进宫做了娘娘,皇帝会赏赐给她许多他买不起的金贵首饰,往后他给主家提鞋都不配。
    有人过来拍他的肩膀,“前个尝了你铺子里新酿的青梅酒,倒是好喝,还有吗?再卖我些。”
    明官收回眼笑着说有,扛着铁锹回铺子里给客人打酒去了。
    --
    天子骑快马花了一天一夜时间赶去河间,带着姜雪甄回来时,却不急了,慢悠悠的,是在第二日下午抵达紫禁城。
    回宫后,姜雪甄就被关进乾清宫的西暖阁内,天子没有立刻对她施以惩戒,他这一来一回又是三天没上朝没理政,积了不少折子,也挨了不少朝臣的痛批。
    姜雪甄现在呆在他的西暖阁里,他看着那些朝臣批骂他的话,竟然也神清气爽,那些奏折他批阅起来快的很,花了一个晚上就全部处理完,隔日上朝还提拔了几个他早看中的庶吉士和观政进士,将他们安排进六部,只等着他们做出一番政绩,这朝堂就能改旧换新了。
    姜雪甄被关了两日,两日后的下午,天子牵着她养的那条猎狗进了西暖阁,猎狗看到她伸着舌头摇尾巴,一副讨好姿态,天子讥讽道,“你这么讨好她,不要让朕伤害你这句话,她可都没为你说过。”
    紫禁城内有豹房,豹房内养着许多珍奇野兽,其中不乏猛兽,自然也有驯兽师,他叫人把这条狗送去豹房两日,现在回来果然乖服了不少,至少不会冲着他龇牙咧嘴乱叫乱咬。
    姜雪甄缩身在榻上,抱紧双腿背靠着墙,双眸微垂,神情恹恹,根本没听进他的话。
    天子拉着狗到榻前,他坐下来,狗也想上榻,他一记眼神,那猎狗就吓得夹着尾巴趴倒在地上。
    天子肆笑道,“畜生岂能上榻,别脏了朕的床褥。”
    姜雪甄把头埋在臂弯里,不想听他的疯言疯语。
    天子虽在阴阳怪气,但余光一直注视着她,她身上还是在民间穿的那件素色夹袄,朴素老旧的比她在皇宫里穿过的任何一件衣裳都难看,但不妨碍她喜欢,她出逃时,没带走一件衣服,那些衣服都是天子给她挑的,她穿着天子挑的衣服,忍受天子的狎亵,那些衣服于她而言,仅是供天子品乐的器具,是禁锢她的枷锁。
    天子探手来捏起那片雪白后颈,迫她抬脸,她眼睛有点肿,眼周微红,平素带粉的唇此时一片惨白,更不提她脸上是颓靡,好像跟他回来,她已经生无可恋了。
    可就算是这样,他还是抑制不住渴望她,他们有近五十日没见到,这五十日,他白日里在愤恨和落寞之间拉扯,夜晚入梦,却一夜比一夜的想念她。
    逃出紫禁城,她在民间过的逍遥自在,还跟个叫明官的长工住在一间院子里,先是张泉,后是长工,她总能招惹一堆男人。
    天子磨着牙问她,“你跟张泉是什么关系?你跟那个长工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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