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锦瑟红着眼,抬起手狠狠地扇了他一巴掌,胸口不断起伏着,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般不停掉落。
她气极了,气得牙齿咬得格格响,气得胸口疼,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林锦瑟这一巴掌用足了力气,指甲剐蹭他的脸颊,留下两道红痕。
简意时看着她一副冰肌玉骨,半分不容轻践的模样,好似神坛上的仙子,又看着她被自己吻得又红又潮还微微有点肿的嘴唇,宛若仙子被拉下了神坛。
许是内心里的恶劣因子在作祟,简意时心中升起一种快、感,越发感觉对她爱入骨血。
他抬手摸了下自己的脸颊,又伸出舌头舔了舔被她咬破皮的地方,竟然一点也不觉得疼,还挺甜的,忍不住低声笑了起来。
林锦瑟站起身,颤抖着身子,冷声骂道:“简意时,你疯了吗?我是你姐姐!”
简意时听了,笑得更厉害,好像听到了一个非常好笑的笑话一般,笑够了敛去笑意,黑瞳一冷:“我说过,你算哪门子的姐姐!”
林锦瑟瞪着他,气得飙了脏话:“王八蛋!”
简意时却不恼,目光幽森地盯着她,混不吝的语气:“你的乔彦哥哥不是我说对你不怀好意吗?那我就不怀好意给你们看看。”
林锦瑟没想到他会这样说,抬手擦一把眼泪,白皙秀美的脸上满是冷意,“神经病!我就当自己是被狗咬了!”
说完,林锦瑟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反手甩上房门,发出砰的一声巨响。
林锦瑟回到自己房间,反锁了房门,扑在床上,又哭了一场,这可是她的初吻啊,呜呜呜……
心里头又把简意时骂了千万遍,神经病,神经病……
也不知过了多久,林锦瑟的手机又震动起来,她爬起身来,拿了来看,宋乔彦又打来了。
林锦瑟忙抽了几张纸,吹了吹鼻子,平复了一下心情,才接起电话,“乔彦哥哥。”
宋乔彦的声音有些低落:“小锦,你一个人吗?”
林锦瑟轻轻“嗯”了一声,然后想要解释一下刚才的情况,却又不知道怎么解释,尤其是后面发生的事。
“你刚才怎么在简意时的房间?”宋乔彦问,语气里隐隐有些不快。
“他发烧了,我给他送药过去。”林锦瑟不想把事情复杂化,简单粗暴就一句话回答了他的疑问。
末了,她又补充了句:“乔彦哥哥,简意时他跟锦年很像,我只是把他当弟弟。”
宋乔彦明显松了口气,道:“我当然知道,但他未必是这样认为,而且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很不好,我觉得你还是与他保持距离比较好。”
若是在之前,林锦瑟或许还会为简意时辩解两句,可发生了刚才的事之后,她深觉宋乔彦是对的,简意时就是个疯子,就是个神经病。
“好,我知道了。”林锦瑟乖顺地道。
俩人一时都沉默下来,各怀心事地一言不发。
林锦瑟忽地想到了一件事,迟疑片刻,严肃问他:“乔彦哥哥,你今晚说我是你女朋友,是认真的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从没有和我表白过。”
听着林锦瑟的语气凝重认真,宋乔彦忙说:“当然是认真的,我以为有些事情不需要明说的,你应该明白我的心意。”
林锦瑟忍不住红了眼眶,这么多年了,她一直在猜测宋乔彦的心思。
她当然感觉得到宋乔彦是喜欢她的,因为他对她真的很好,在她最难过的时候陪着她,带她去看日出,记得她的所有喜好,在各种节日为她准备礼物……
林锦瑟抽了下鼻子,“乔彦哥哥,你不说我怎么知道。”
宋乔彦愣了愣,在他的心里,林锦瑟一直都是自信明媚的,没想到她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小锦,对不起。”
林锦瑟摇摇头,“我不想听你说对不起。”
宋乔彦反应过来,说:“我喜欢你,一直都喜欢你。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林锦瑟这才破涕为笑:“我愿意。”
宋乔彦心情也好了起来,“小锦,要不你明天搬来我堂姐家住吧,你和我堂姐也好久没见了,她刚才还念叨你呢,埋怨我怎么不把你带来家里。”
宋乔彦的堂姐宋敏君比宋乔彦大4岁,大学毕业后就留在北凌工作,前几个月一直在国外出差,前几日才刚结束那边的工作,回到北凌。
宋敏君幼时曾寄居在宋乔彦家好几年,与林锦瑟关系也是极其亲近的。
那时候,12岁的宋敏君带着8岁宋乔彦和6岁的林锦瑟做过不少捣蛋的事情。
他们摘别人家的果子,结果被人家撵着跑;他们去小溪里捉蝌蚪,结果养出来一群癞蛤蟆;他们去爬树掏鸟蛋,结果鸟蛋没掏到反倒招惹了蜂群,吓得他们抱头鼠窜……
那段童年的美好时光,一直让林锦瑟深深怀念。
来北陵后,林锦瑟本来也是打算去看看宋敏君的,可惜她工作太忙,经常出差,她们一直没约到合适的时间。
林锦瑟想了想,也好,正好避开了简意时,高兴地答应下来,“好,我明天就和小姨说,去敏君姐家住几天。”
宋乔彦也十分高兴,语调都轻快起来,“那我明天来接你,我们一起吃午饭。”
俩人又说了一会儿话,才挂了电话。
随后,林锦瑟去浴室洗了澡。
洗完澡,林锦瑟在浴室里对着镜子吹头发,目光不自觉地落到自己的嘴唇上。
那里红艳水润,宛如玫瑰花瓣一般,她忍不住伸手轻轻碰了下,脑海里也浮现出那四唇相触的情形。
林锦瑟的脸霎时滚烫起来,忙放下手,甩甩头,让自己不要胡思乱想。
清醒时,林锦瑟尚能控制自己的思想,通过转移注意力不去想那一幕。
可睡着时,她就无法控制了。
她睡了一会儿,有点失眠,吃了褪黑素后才睡着,但是做了一夜乱七八糟的梦,天快亮时的那个梦最清晰也最羞耻。
梦里是小时候,她和锦年又在爷爷家的老梨树底下玩。
洁白若雪的梨花开满枝头,微风拂过,片片花瓣落下,她和锦年仰着头,在玩接花瓣的游戏,比赛谁接的花瓣多。
“锦年,你看我接了这么多!”林锦瑟的手上接了满满的一捧花瓣,转过身去给锦年看。
转身的功夫,她一下子长大了,长成了少女的模样。
但她却发现锦年不见了,她一着急,把花瓣一丢,到处去找锦年,边找边喊着他的名字。
花瓣漫天飞舞,遮挡了她的视线,她忽然撞在了一个人身上,撞进他温暖的怀抱里。
她惊喜地抬头,喊他:“锦年?”
那人却伸手揽住了她的腰肢,抱得紧紧的,冷冷问她:“锦年是谁?”
她这才看清,那人居然是简意时。
她骤然心如擂鼓,腿脚打颤,想要逃跑,可他双手掐住她的腰肢,让她动弹不得。
简意时勾起了她的下巴,冷的黑眸显出了几分沉沉的阴郁,又问:“锦年是谁?”
她回答:“锦年是我弟弟。”
简意时掐着她的腰肢的手不断用力,冷声问:“你也把我当弟弟?”
她立即点头如捣蒜,急切地道:“嗯,阿时,我一直把你当做弟弟。你们很像。你放开我!”
简意时忽然笑了起来,笑得很大声,漆黑眼眸里却无半分笑意和温度。
他将她抵到了老梨树干上,低头在她耳边低语。
他滚热的呼吸轻轻喷洒在她的耳廓,细碎的痒,从耳洞钻挠到心尖,令她抑制不住地微微颤抖。
他轻笑着说:“弟弟?我现在就让你知道我和你弟弟的区别。”
说完他抬起头深深地看着她,眸光暗潮漆黑,然后他低头吻住她的唇,她拼命反抗,捶打他,骂他疯子,却被他抓住双手,反剪在她的身后。
他的吻在她的唇间辗转反侧,又挪至她的颈侧,烙印下他的痕迹……
雪白的梨花簌簌落下,纷纷扬扬,仿佛下了一场雪,带着淡淡的清香,落在她赛雪的肩头,激起一阵战栗……
第22章
林锦瑟醒过来, 大骂自己丧心病狂,怎么会做这种梦,也越发坚定了要去宋敏君家住一段时间的决心。
林锦瑟洗漱以后, 就赶紧收拾行李,正收拾着, 门外响起敲门声,她吓了一跳,走到门边,没敢开门, 怕站在门外的是简意时。
“小锦,你起了吗?”是张茜华的声音。
林锦瑟松了口气, 打开门,“小姨, 你怎么来了?”
张茜华走进来, 顺手关上门, 走到里面,看到摆在地上的行李箱和床上的衣服,她皱紧了眉头,面露锐色, “小锦,你这是干嘛?是不是阿时欺负你了?”
林锦瑟心头一跳, 那一幕又浮现在眼前, 她不敢跟张茜华说, 忙摇摇头,“没有, 小姨,我是想去敏君姐姐家住几天。”
张茜华缓和了脸色, 在床上坐下,“原来是这样。敏君回来了?”
“嗯,听乔彦哥哥说,是前两天才回来的。”林锦瑟继续收拾行李。
张茜华又问:“昨晚是怎么回事?”
林锦瑟收拾的动作顿了顿,说:“就是在街上碰到了阿时,我就和他一起回来了。”
“阿时怎么突然回来了?还搞得一身狼狈,这一点儿都不像他。”张茜华皱眉说。
她对简意时非常了解,他非常重视两个月后的省击剑赛,这可关系到他能否继续走击剑运动员这条路,他怎么会在集训这么关键的时候跑回来?更古怪的是,他还弄得这么狼狈,浑身湿透,导致发烧感冒。要知道他作为运动员,是最为爱惜自己的身体的。
“我也不知道。”林锦瑟背对着张茜华,手不自觉地用力,手上的衣服被她抓得皱巴巴的。
张茜华是个心思通透的人,她敏锐感觉到简意时与林锦瑟之间的关系有些许不同寻常。
“小锦,阿时那孩子太偏执了,不是说他不好不优秀,相反我觉得他很优秀,他很聪明,做事有毅力,只要是他想做的事情,没有他做不好的。但是他的性格有缺陷,容易钻牛角尖,做男朋友是万万不合适的。”张茜华知道林锦瑟不愿意说她和简意时的事情,应该是不想让她担心,但她作为她最亲的人,她不能不把话说清楚,她不愿意她受到一丁点儿的伤害。
林锦瑟这才放下衣服,转过身来,坐到张茜华身边,“小姨,你想去哪里了。我只是把他当弟弟。”
张茜华点头,“我当然知道你的想法,但我觉得阿时最近太反常了。你去敏君那里住几天也好,避着点他。”
林锦瑟犹豫了下,还是没有把昨晚的事情告诉张茜华,一是她觉得有些羞耻,二是小姨也够不容易的了,不能为了她再与阿时起冲突。
“嗯。反正再过一个月就要过年了,我也该回南溪了。”林锦瑟说。
张茜华听她这么说,不安的心也放松了些,“小锦,那你先收拾,收拾好了就下来吃早饭。我和你小姨夫要先吃了,我要陪他去见个客户。”
说着,张茜华说着站起身。
林锦瑟也跟着起身,乖巧道:“好。小姨,那我就不当面和小姨父说了,你帮我和他说一声。”
“嗯。不过去的时候,你还是给他打个电话,这是礼貌。”张茜华说。
林锦瑟点点头,“好,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