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拼音能学好,除了要辅导孩子做功课以外,还有个原因,那就是她后来用电脑,是用拼音来打字的。
当时他们家买的电脑打字只能用拼音,她又多少有点基础,就用拼音打字了。
冯易跟着姜丽云,没多久就把拼音给读好了,反而是姜丽雨学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学好。
至于姜利海和姜丽萍……他们已经呆住了。
他们虽然普通话不好,但因为没少听收音机的缘故,知道标准的普通话是怎么样的。
姜丽云说的普通话,那可太标准了!
想了想,姜丽云还道:“冯易,以后我跟你说话,尽量用普通话,这样你也能学得快一点。”
“好!”冯易认真点头。
姜利海看着冯易,心里升起一股紧迫感来。
他也要抽空学习,不然指不定哪天就被冯易超过了。
这天晚上,姜家的气氛挺好的,村里其他人家也一样。
顾大发被冯易载到家门口,就急急忙忙往屋里走,而他刚进屋,就闻到了肉香,不免惊讶:“今天家里吃肉?”
“不是吃肉,是吃鸡头,”姜小姑从屋里端出来一盘红烧鸡头,“还有鸡血汤,加了鸡肠的。”
鸡肝鸡胗鸡心什么的,姜丽云也冻了起来,但鸡肠她没有冻起来,让村里人挑拣着带走了。
姜小姑道:“我现在在丽云那边负责切鸡肉,按切的鸡的只数算钱,能顾着家里还能挣钱,真的特别好,今天还带回来不少东西!”
姜小姑端上来的那盘红烧鸡头里面还混了鸡皮鸡肠,鸡血汤里也有鸡肠。
那些已经富裕起来的人家,是不屑于要这个的,但对村里的普通人家来说,这都是好东西!
顾大发这些天在姜丽云的铺子里吃得很好,但炖煮入味的鸡头,他依然愿意吃。
顾家在吃,村里其他人家当然也在吃。
姜洪海今天依旧在喝酒,只是跟以前只能用咸菜下酒不同,今天桌上有一盘蒸鸡头。
姜洪海的母亲年纪不小却还要干各种活,一天下来早就累了,自然没心思把鸡头红烧,就只蒸一下,让姜洪海蘸着酱油吃。
姜洪海用筷子夹着鸡头,蘸点酱油吃一口,再喝一口酒,吃得津津有味。
不过他也有不满的地方:“小凤去了镇上,就人面都见不着了!最近家里乱糟糟的!”
姜洪海的母亲道:“她是去挣钱的,总不能天天回来。”
“那顾大发不就天天回来?”姜洪海不满。
姜洪海的母亲道:“人家不是说了吗?她晚上要揉面,早上还要三点就起来做饺子,回来住的话,赶不上去镇上干活。”
姜洪海总算不说话了。
姜洪海的父亲转移话题:“这鸡头真好吃,明天再去捡点回来。”
“对,再去弄点,鸡肠也可以多弄点,红烧一下。”姜洪海一边说,一边将整个鸡头浸在酱油里,然后先是吮一口,再咬点肉下来。
他喝酒喝多了口味特别重,平常孩子觉得咸的菜,他嫌淡。
姜洪海十三岁的女儿抬眼看向姜洪海,眼神冷冰冰的。
她和她弟弟每人分到了两个鸡头,但两人都只吃了一个,吃完饭,他们拿着剩下的鸡头下了桌子。
拿出一个洗干净的旧包装袋把鸡头装起来,姜芬兰看向弟弟姜安树:“安树,明天我们去镇上找妈妈吧。”
姜安树认真点头。
十岁在农村已经不算小了,很多事情,姜安树都明白。
比如他爷爷奶奶看似对他们很好,其实最疼的,还是他们爸爸。
妈妈才是对他们最好的。
就不知道妈妈在镇上过得怎么样,她是不是起早贪黑地干活?
他们想去看看她,今天他们吃的鸡头,让他们妈妈也尝尝。
两个孩子说定,这才去睡觉。
最近到了晚上,他们爸爸喝醉之后,还是会发疯。
好在妈妈不在,不用挨打。
第二天。
雇人之后,就不用早起做煎饺了,姜丽云五点起来,简单炒个蛋炒饭吃了,然后冯易载着姜父姜母还有顾大发去镇上开店,她则去破庙那边做准备。
虽然载了三个人,但冯易骑三轮车的速度还是很快,而等他们到镇上,睡得早起得也特别早的冯秋凤已经点着油灯,包了很多饺子。
其实冯秋凤偷偷把姜丽云要扔的油留下这事儿,冯易是知道的,不过冯秋凤说是拿来点灯,他就不说什么了,只让冯秋凤小心一点,不要点着了什么东西。
把用来摆摊的各种东西搬出去,冯易和顾大发就去卖煎饺了,姜父姜母也跟过去做煎饺。
姜父姜母做的煎饺已经足够卖了,不需要冯秋凤跟着忙活,冯秋凤就留在铺子里,给桌子刷油漆。
没一会儿,她就把桌子给刷完了。
一时间没事可干,冯秋凤挺不好意思的。
姜丽云一个月给她八十,还给她各种好吃的,她却只干这么一点活……
正想着这件事,冯秋凤突然看到自己的女儿在门口探头探脑。
冯秋凤惊了惊:“芬兰,你怎么来了,不是要上学吗?”
姜安树从姜芬兰身后出来,对着冯秋凤道:“妈妈,我们来看你,还给你带了好吃的!”
冯秋凤心里一暖,但等看到他们带来的好吃的只是两个鸡头,眼睛又酸了。
“你们吃吧,妈妈在这里吃得很好……时间不早了,你们快去上学,等星期六下午不上学的时候再过来,到时候妈妈给你们吃好吃的。”冯秋凤道。
她来镇上也就一星期,因为忙着表现自己,以及害怕自己的丈夫,就没有回去看孩子。
没想到孩子这么惦记她。
这两天她可以把好菜留下来,等孩子们星期六来看她,就拿来给孩子们吃。
她分到的吃食,可比鸡头好多了,今天早上,姜家人就给她带了满满一饭盒的蛋炒饭!
第64章 水煎包
姜芬兰和姜安树在来镇上的路上,一直很担心自己的母亲。
按照他们父亲还有爷爷奶奶的说法,他们母亲每天起早贪黑地干活,甚至都没有办法回家。
虽然不能回家是好事,但在他们想象中,他们母亲的日子,应该是过得很辛苦的。
可现在,冯秋凤的脸色看起来很好,整个人给人一种……活过来了的感觉。
之前的冯秋凤,是死气沉沉的。
“妈妈这段时间吃得特别好,今天早上还吃了蛋炒饭,昨天更是吃了红烧肉,我还吃过那个外国炸鸡……”冯秋凤笑着跟两个孩子说话:“你们丽云姐叫我来干活,是帮我呢。”
姜芬兰和姜安树靠近冯秋凤,冯秋凤抱了抱他们:“你们快回去上课吧,一定要好好读书,读书很重要的,你们丽云姐,你们冯易叔叔,这么大了还一直在读书……”
姜芬兰眼眶湿了。
她刚读小学的时候,她妈妈也会抱她叮嘱她,让她好好读书。
那时候她爸爸虽然偶尔会耍酒疯,但还没有现在这么严重,她妈妈见到他们就会笑,下地干活的时候就让她和弟弟坐在田边,怕他们无聊,还会捉只蚱蜢给他们玩。
但后来他们爸爸喝酒越喝越多,整个人越来越暴躁,变本加厉地打人,他们妈妈也就越来越沉默了。
她不再抱他们,也不再叮嘱他们要好好读书。
姜芬兰和姜安树一直想念以前的妈妈,但他们不知道要怎么让妈妈变回去。
现在,妈妈回来了。
两人没有把鸡头送出去,回家的路上,就一边啃,一边说话。
“姐,鸡头真好吃,我最喜欢吃鸡头了。”姜安树道。
姜芬兰点点头,她也觉得鸡头前所未有地好吃。
“姐,后天就是周六,我们再来找妈妈吧。”姜安树又道。
姜芬兰道:“嗯,我们到时候再来找妈妈,不过妈妈给我们留的好吃的,我们要少吃点,让妈妈多吃点。”
姜安树认真点头。
他爸爸就跟长在桌上似的,他但凡回家,就能看到他爸爸坐在桌子旁边喝酒。
家里的气氛还非常差,爷爷奶奶要干活,妈妈也要干活,一直以来照顾他的,都是他的姐姐。
他最听姐姐的话,当然也听妈妈的话。
他记得他小时候,妈妈对他特别好,会把他放在箩筐里,挑着他走。
箩筐晃晃悠悠的,他妈妈过桥的时候,他甚至悬空在河面上,但他一点都不害怕,只想笑。
“今天晚上放学,我们去帮丽云姐干活吧。”姜芬兰又道。
丽云姐要请人去铺子里帮忙,是有很多人愿意去的,最后却喊了他们妈妈,还让他们妈妈住在铺子里。
之前姜芬兰没想明白,现在却想明白了。
丽云姐是想帮他们!
姜丽云今天还是继续收鸡。
今天来卖鸡的人没有昨天多,又已经有了经验,所有的一切,也就变得井井有条。
她没有上手干活,而是来回看着,做各种记录。
谁谁谁拔了几只鸡的毛,谁谁谁切分了几只鸡,这些都要记下来,以后好算工钱。
说起来,他们村正在通水管,这破庙因为位置好,已经接了水管,这真的让她方便很多。
就是庙里的水费要她交。
分割好的鸡肉,姜丽云让人清洗干净放着,等中午,她会将之装进跟食品厂买的纸箱,然后让冯易送去食品厂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