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

    何剑秋将车开进乐山烈士陵园的时候,雨下得正大,偌大的停车场空空荡荡,看不到他人的身影。
    平时出现场时他们基本上都穿警用雨衣,也因此直到何剑秋准备下车时他才想起车上没有伞,不得不小跑两步进了门房,问守陵人借了一把。
    “何队,下次让您太太给您在车上准备把伞吧,咱们这儿就是雨多。”
    守陵人也早就认识他,除了伞,还给了他一瓶二锅头:“按您说的,我平时都会给他倒一瓶盖,现在这瓶就快见底了,何队您就全拿去吧。”
    “好。”
    何剑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告诉守陵人他已经离婚了,只是撑着伞慢慢走上灰白的小路,路上不忘看了一眼微信。
    他和白央约的是下午四点,他请了一天的假,时间上还来得及。
    何剑走快两步,很快就在一众灰白的墓碑里找到了一处不起眼的方碑,就像守陵人说的,墓碑前搁着一只小小的白酒杯,如今里头盛满雨水。
    身为缉毒警察,新闻媒体上很少出现他们的照片,也就只有在烈士陵园这样的地方,这些逝去战友的照片才会被鲜明地印在汉白玉上。
    一转眼,何剑秋已经从警十年,而他从缉毒调到刑侦才刚满一年半,一切就好像发生在昨天。
    “说好一起退下来回国喝酒吃小龙虾的,结果你倒好,早早当神仙去了,小龙虾也没得吃。”
    何剑秋伸手拍了拍潮湿的墓碑,想起他的师弟去世时才只有二十四岁,要是在国内,也就是刚刚毕业找工作的年纪。
    那一年,他们一起在金边卧底做下线,何剑秋化名何剑,师弟则叫阿辛,两人负责潜入当地的贩毒组织,里应外合将交易地点提前通报给联合专案组。
    然而,就和许许多多悄无声息倒在禁毒一线的公安烈士一样,阿辛最终没能从金边回来。
    在最后的任务里,他选择暴露自己保住同僚,最终,何剑秋眼睁睁地看着他被淹死在了一个窄小的鱼缸里。
    直到很久之后他成了山城支队的刑侦副队长,那个鱼缸还是会时不时地出现在何剑秋的梦里,阿辛在水里睁着眼睛看着他,嘴巴一张一合,像是在让他带自己回家。
    有好几次,何剑秋甚至已经梦到过自己不顾一切地扑上去,而在枪响的时候,他醒过来,恍恍惚惚间,只觉得自己已经有一部分跟着师弟一起,早早就死在了异国他乡。
    因为天生一张娃娃脸,何剑秋在这十年里反反复复地扮演过很多个失足青年,然而,自从从金边回来,他就再也没有用过何剑这个化名。
    直到,这回他在辖区里做了一个小小的潜入任务。
    “说起来那年,你应该快过生日了吧,我记得弟妹和我说过,你的生日在秋天,枫叶都红了,她还说要等你回来和你一起吃蛋糕的。”
    何剑秋说着,从袋子里拿出一块切得规整的奶油蛋糕,上头没有任何繁复的装饰,就只有雪白的奶油堆叠。
    缉毒十年,何剑秋见多了不干净的人和事,而他所知道的,真正无暇如纯白奶油一般的生命,却大多都早早凋零在了黑暗里。
    “当然是要纯白的蛋糕啊!你在想什么!”
    站在墓碑前,何剑秋忍不住想起起不久前,白央在和他打电话时用了一种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虽然我们做蛋糕的都是颜狗,天生喜欢花里胡哨的东西,但是这种追求还是有的,越纯粹的东西越要配纯粹的蛋糕……只有奶油的那种。”
    眼前浮现出老板那张一提到甜点就煞有其事的脸,何剑秋不禁笑出了声。
    在认识这个神奇的甜品店老板之前,他从来没想到一块蛋糕还能有这么多讲究,但最终当他听完那一番话走进蛋糕店,想给故人选一块生日蛋糕,他挑中的就是手上这一块。
    纯白奶油蛋糕。
    “我最近认识个朋友,他说干净的蛋糕衬干净的人……阿辛,生日快乐。”
    何剑秋在雨里给故友庆生,他唱完生日歌,将蛋糕放在坟前,很快,有雨滴打在蛋糕上,奶油渐渐化了,就像是被人舔掉了一角一样。
    这场雨来得快去的也快。
    下山的时候,雨已经停了。
    何剑秋回去送伞,守陵人到底忍不住好奇:“何队,您今天怎么突然有空过来了?之前您不是一直很忙吗?”
    何剑秋笑道:“我今天请假了……家里有点事,想过来和他说一声。”
    “有事?”
    “人生大事。”
    何剑秋没有多说,眼看白央又发来三四条催促的微信,他匆匆上了车,掉头就往市区赶去。
    很显然,命运摆在每个人面前的难题都不一样。
    虽说山城支队的何副队顶着一个鬼见愁的响亮名号,年纪轻轻就已经因为工伤“退过一次休”,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都无可挑剔,但是,在个人情感问题上,鬼见愁难得也有发愁的时候。
    雨过天晴,是渝江难得一见的秋高气爽,何剑秋一路飙进来福士,他的卡里存着刚发的工资,还热乎着,但今天何队长却已经想好要怎么把它们花光。
    柜台上的销售员看他面相,只当他是刚工作不久,上来推荐了几款价格相对不高的对戒,却不想何剑秋大手一挥,苦笑着摇头:“我这是要复婚,别太磕碜,让我有点胜算……至少不能输在起跑线上吧。”
    “您……您都复婚啦?”
    销售员难以置信瞪大了眼,满脸写着现在的年轻人玩得是花,她上下将何剑秋打量了几个来回,最终拿出了几只闪瞎人眼的款式:“要是复婚……这几款都是之前一些太太来亲自选的,买回去之后现在都生三胎了。”
    “生孩子也不是我生,就随她吧……现在她只要能点头我就烧高香了。”
    何剑秋满脸头疼地盯着眼前的一堆钻戒,罕见得手足无措起来。
    要说山城鬼见愁上半辈子什么没见过,风里来雨里去,鼻子比狗还灵,有时光闻一闻就能抓住毒贩,但是,要论挑戒指的经验,何剑秋的知识储备量大概还比不过手底下的实习生。
    毕竟,上一回结婚,戒指是雷虹买的,婚也是雷虹求的,认真想想,山城鬼见愁觉得自己这回其实应该算“头婚”。
    “您有觉得合适的吗?”
    戒指的价格不便宜,销售员的态度也逐渐热情起来:“您长得这么帅,妻子也一定很漂亮吧,既然是复婚,要不您和我说说你们之前的婚戒长什么样,我帮您推荐推荐类似但更好的款式。”
    “呃,之前……”
    何剑秋犹豫了一下,他其实也想过要参考之前的婚戒,但是——
    无论怎么看,雷虹之前买的婚戒看上去都像是两个钥匙圈。
    当年雷虹的原话是:“你都答应我的求婚了怎么都得娶,反正现在我俩工资都不高,就省省吧,把钱留着之后过日子,柴米油盐避孕措施都要钱,可比这玩意儿重要。”
    然后,他俩就把那俩钥匙扣戴了十年。
    见他不说话,销售员再次改口:“或者……您说说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她的性格和爱好,我也可以帮您参考参考,毕竟,之前这么多来买戒指的,肯定有人和您太太的喜好相似。”
    “怎么认识的,性格和爱好……”
    何剑秋隐约觉得这种盘问方式有点熟悉,但现在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为了尽快赶去黄粱一梦完成白央的“大计划”,他必须得立刻做出决定。
    于是,山城鬼见愁这回仔细想了想,最终,他开口认真说道:“这么说吧,我刚和我老婆认识的时候……我管她叫大哥。”
    番外一 白奶油 2
    上学那会儿,何剑秋和雷虹会产生关联几乎可以说是理所当然的。
    毕竟,当时整个班上就属他俩长得最嫩,乍一看像是两个高中生,就连辅导员都忍不住开玩笑,说长着这种娃娃脸,以后怕是掏证都镇不住嫌疑人。
    这个话后头传到了雷虹的耳朵里,而她对这个玩笑的回应,是在搏击课上将自己的娃娃脸搭档反复摔打在垫子上二十次,直到对方再也站不起来为止。
    作为当时唯一的挨打对象,日后当何剑秋回想起那场相识,他的记忆里却都是雷虹摔他时脸颊上滚落的汗珠……不知为何,她就像是晒不黑一样,在太阳底下几乎要闪闪发光。
    下课的时候,雷虹将他从垫子上拉起来,何剑秋晕头转向地找不着北,但他却还牢牢记得自己要做的事情。
    “那个……同学。”
    他拉住雷虹,很快意识到这只狠狠摔他的胳膊其实算得上纤细。
    “怎么?弄疼你了?”
    雷虹扭过头做出一些大佬发言,一瞬间,她的眼睛更亮,像是猫的瞳孔一样在阳光下变得锐利,何剑秋一下就知道,娃娃脸其实也是能唬住人的。
    何剑秋笑了一下,努力不表现得太过腰酸背痛:“不好意思,但我能加你 qq 吗?”
    那个下午,何剑秋的 qq 好友里多了一个名叫雷哥的人——这甚至不是他给对方取的昵称,而是雷虹本来的网名就叫雷哥。
    虽然长着一张秀气的娃娃脸,但雷虹的脾气就像是她搏击课上的表现一样,与其说是娃娃,不如说是台娃娃脸的高达,何剑秋本以为这样一来估计没多少人敢做自己的情敌,然而,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不怕被打死的竟然大有人在。
    出操时,雷虹的手边总是不缺别人递过来的水瓶,而吃饭时,她对面的座位上也总坐着人,每天都不一样,男的女的都有。
    也是直到很久之后何剑秋才知道,雷虹的父母在她高中时因为一场车祸早亡,为了处理丧事,她曾经休学了两年,这也导致现在的她比班上所有人都要大,非常擅长“随手”照顾人,也因此人缘好的出奇,放在整个系里,就连高年级的学长学姐偶尔碰上她都会叫一声雷哥。
    为了抢到雷虹对面的座位,何剑秋排了快两周的队,而等他终于得到这个机会,何剑秋自然也不会浪费。
    毕竟,就像雷虹一样,另一个娃娃脸的性格其实也一点不“娃娃”。
    从小就不爱拖泥带水的何剑秋根本不想搞这么多弯弯绕绕,坐下之后他直接将碗里几块为数不多的红烧肉都夹到了雷虹盘子里,对上对方狐疑的视线,何剑秋咧嘴一笑:“要是吃撑了,一会儿我可以陪你去逛操场……你要是热我也可以帮你扇风。”
    两句话,娃娃脸成功打败了他百分之九十的情敌,那天中午,何剑秋也终于又有了机会去近距离去看雷虹额角那些晶莹的汗珠。
    刚上大一的姑娘还没有学会化妆,但是实际上,何剑秋觉得雷虹也根本不需要。
    第三天在大太阳底下暴晒,何剑秋买了冷饮,雷虹吃了一口后,何剑秋问她:“雷哥,你那个好吃吗?”
    闻言,雷虹英气的眉毛一扬,眼睛又变成了猫的样子,她在太阳底下凝视他,把那根平平无奇的绿豆冰棍递到他嘴边,挑衅一样地对他笑。
    “你尝尝?”
    尝,当然要尝。
    何剑秋怎么可能放过这个送到他面前的机会,不光如此,他还要得寸进尺。
    那天中午何剑秋并没有满足于尝一尝冰棍,而在下午上课前,他又多了一个女朋友。
    是的,冰棍是他买的,接受挑战和得寸进尺的都是他,然而,最后告白的却是雷虹。
    在他们互相尝过对方嘴唇上的冰碴子之后,雷虹没有害羞,没有脸红,什么都没有,只是凝视他。
    “你想追我?”
    “想。”
    “确定要追我?”
    “确定。”
    “不会后悔?”
    “当然不后悔。”
    像是个真正的警察,雷虹好好盘问了他一番,最后的最后,她锐利的眉毛才终于弯了下来。
    她说:“那行,不用追了,我也挺喜欢你,要不我也不会脑子进水答应你 37 度的天逛操场,如果你想,之后做我男朋友,每天中午都跟我一起吃饭。”
    就这样,两个娃娃脸毫无意外地在大一的第一学期就走到了一起去,而在这之后,何剑秋这声雷哥叫的更顺嘴了,原因无他——
    很多时候虽然他已经觉得自己算是“胆大包天”,但很显然,雷哥的名号也不是白叫的。
    两人谈恋爱后,不但翻墙出去吃烤串雷哥的动作比他利索,甚至在外过夜时雷哥也远比他轻车熟路。
    那个夏天他们在没有空调的小旅馆里汗津津地抱在一起,何剑秋脑子一热说想要毕业就结婚,而雷虹好笑似地给了他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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