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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经深情 第63节

    那股强大的酸意又涌回鼻尖,于知乐不由撑住嘴唇,望向别处。
    她习惯了单打独斗,总是自信地认为,自己能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可景胜站在她旁边,轻轻捏着她手,用那些怪异而又超乎她想象的,美好的比方来形容和维护她时,她却听见了自己一点点堆砌的、坚固的心墙,在不受控制崩塌的声音。
    阔别重逢的脆弱。
    无以复加的脆弱。
    原来是这种感觉啊——
    像把纸糊的窗子全部撕扯开来,那些隐匿着的丑态,屈辱,外强中干,全都一股脑曝晒到刺目的大太阳下面。
    于母望着面前两人,眼光颠簸,却没有再掉泪。
    许久寂静。
    于知乐控制了一下情绪,“妈,东西你拿回去吧。”
    送客的语气。
    “本就该知情的,你都知道了。你给出的态度,我也收到了,”于知乐口气平稳,顿了顿:“不早了,你早点过去吧,我帮你喊车,让它来楼下接你。”
    “不用,”于母拒绝,佝下身子,把那包东西搁在玄关,再抬头时,她说:“你好自为之吧。”
    于母随即转身,她下楼动作缓慢,步伐蹒跚,仿佛这短暂的十分钟,已耗去了她十年。
    于知乐没有追上去,想挣开景胜的手,却被后者扣得严实。
    他另一只手,心烦意乱地带上了门。
    阻隔开外面的世界,他眉心紧锁,回过头,对上于知乐的眼,抿了两下唇,说:“你家都是什么妖魔鬼怪啊。”
    于知乐没接话,转脸看向别处。仿佛不想直面这个疑问。
    景胜又注视她少晌,上前两步,不由分说把女人揽进怀里:“哭吧。”
    手掌还在她背上轻拍两下。
    于知乐下巴,僵硬地搁在他肩上:“……”
    “不哭?”察觉到她没动静。
    于知乐回:“不想哭。”
    “啧,你怎么不按常理出牌啊,”他埋怨道,另一只手,离开了她手,把她拥得更紧:“没法儿了,我就喜欢你这样。”
    “景胜。”于知乐叫他。
    男人:“嗯?”
    “谢……”
    “闭嘴,”景胜突然跳开去,搭住她肩侧:“夫妻间有什么好谢的,别这么客气,听了发慌。”
    于知乐微微弯眸,突然想到什么:“我有东西送你。”
    她脱开他两只手,回身往床边走。
    景胜颠颠地跟上,一边开玩笑:“你要以身相许了啊?”
    说完话的下一秒,女人转到床尾,蹲下身,取出了那把黑色的吉他。
    于知乐抬高吉他,往下轻轻搁在地面,看向他:“我给你写了一首歌,打算情人节送给你。”
    景胜一愣,随即回:“那你情人节再给我啊。”
    “准备刻盘,把光盘包一下给你。”于知乐从旁边衣柜里,抽出了一叠毛毯,直接散开,铺在地上:“既然你来了,那就当面弹给你,更有诚意。”
    尔后招招手:“过来。”
    她席地而坐,把吉他抱到身前,随意试了下弦。
    清亮的两下,好似有光,从她指尖溅到了空气里。
    景胜也老老实实盘腿坐到她身边,他压根没想过于知乐会给他写歌。
    怎么会有这么浪漫又诗意的女人啊,他从所未见。
    她的神情,明明那样沉静;她的面庞,也未有任何修饰打搅;她看起来一点也不“精心筹备”,更别提对镜贴花黄,翘首为情郎。
    可这般随心而动的自在,偏偏都击到了他胸上。他心跳得宛若四窜的钢珠,并执意认为这种感受一定就叫作狂喜。
    于知乐搭着吉他,介绍:“这首歌不是很好听。”
    “……”是嘛,你唱坨狗屁出来我都给它镶满钻。
    “歌名叫《狗胜》。”她笑了,眼里突然多了点少女般无邪的亮。
    “……?”景胜以为自己没听清:“什么鬼?”
    “狗胜啊。”
    “狗胜?”
    “小狗的狗,”于知乐眼睛乐弯了:“景胜的胜。”
    听起来似乎不对劲,细想又颇为合理,景胜搓了两把下巴,深思:“这名字有什么典故吗?”
    “没典故,我给你的微信备注。”
    “操,”景胜爆粗:“你能备注好点的吗,比如老公。”
    于知乐探出手,捏了捏他一边小脸蛋:“这个更亲切可爱啊,我喜欢这个。”
    她亲昵的动作和理由,瞬间让男人偃旗息鼓:“唱吧。”
    他本就不会计较。
    于知乐手刚触到指板,景胜匆忙叫住她:“等会。”
    嗯?女人耐心等。
    景胜拿出兜里的手机,把闪光灯打开:“好了。”
    “干嘛?”
    他小幅度挥了两下,郑重其事:“荧光棒,应援,瞧我这专业的粉丝素养。”
    他真是什么都懂,于知乐轻笑:“关了,晃眼。”
    景胜听话地熄了闪光灯,说:“一点都不抗压啊,看来你也是上黑板做数学题。”
    于知乐笑意更深,知道他在意指什么,不否认,反而坦白:“对,我第一次给男人写歌,还要当面唱给他听,紧张,手抖。”
    “我他妈开心得要死了。”景胜小声嘀咕。
    “你说什么?”于知乐真没听清。
    景胜加大声音分贝:“我一会要是倒了,你别着急,我那是开心得晕过去。”
    “哦,”于知乐应下,问:“那我开始唱?”
    男人重重点了一下脑袋,又点了一下。
    于知乐架好吉他,清了清喉咙。
    她抬眸瞥对面一眼,景胜恰好也在看他,相视一笑,没有前奏,唯独指背在面板上轻叩一下。
    明快的弦音,直接伴着女人的声线开场——
    “狗胜他是个男孩,
    他总说自己帅,
    我还看出他可爱,
    他爱喝牛奶,
    习惯还不想改,
    别人说他是怪胎,
    他还瞎几把嗨,
    嗨呀他这个人是无赖——
    每天跟我卖乖,
    我不太想理睬
    又不狠心说拜,
    他整天爱呀爱,
    哎呀哎我认栽,
    到头来我居然离不开…”
    主歌一过,景胜已经笑得合不拢嘴。
    他以为,于知乐这样的性格,只会创作一些安静婉约的曲之,想不到的是,这一首从作词到旋律,都这么动人可爱。
    尤其她哼唱过程中,不时对他投来的一眼,那灵气狡黠的笑意,和平素判若两人。
    音符和着她嗓音,仿佛五彩缤纷的水果糖,不断往四周倾洒、跳跃:
    “他可能还在乱猜,
    但他也会使坏,
    总击中我要害,
    成我命里光彩,
    我该怎么表白,
    我已经爱上这小男孩,
    啦啦啦,啦啦啦,
    啦啦啦,啦啦啦,
    臭无赖,死变态,
    大怪胎,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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