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孙韶抽了抽嘴角,是,驰名中外,难怪一看就觉得不是给人吃的,是给那些美食“大神”吃的吧。
    孙韶啪地一下合上了本子,再次看了看那个男人吃的杂烩炒饭,禁不住咽了咽口水,“小哥,我就想吃个炒饭,就像这位先生吃的这种。”
    服务员一怔,和旁边的几人面面相觑,男人拿着勺子的手也顿了顿,然后慢慢转头看他,深邃的眼眸中闪过一种惊奇和探究来。
    服务员小哥很快转过神来,看了看孙韶,又看了看坐在那里的男人,尴尬地笑道:“呵呵,那啥,这个杂烩炒饭吧……”
    男人忽而放下了勺子站起身来,高大的身形投下的黑影一下罩住了孙韶的小身板,让孙韶颇具压力地退后了几步,心说,这怎么想吃个正常饭,就突然变了氛围,糟,不会是这厨房里的人觉得自己瞧不上他们的菜单吧,虽然,他是有那么点意思……
    就在孙韶还胡思乱想的当口,男人已经走到最近的一处灶台前,拿了口炒锅,在手里颠了颠后,转身问孙韶:“炒饭里想加什么?”
    “啊?我不喜欢胡萝卜,鸡肉丁能换牛肉丁不?”孙韶下意识地答道。
    周围的服务员和厨师们纷纷抽气,好似被孙韶的不识时务给吓到了一样——辉哥给做菜,居然还挑剔点菜换食材?!
    就在一众人还限在自己的震惊里出不来时,易辉已经取了相应食材,快速地处理妥当,上锅浇油热锅,倒入食材翻炒了起来,前后不超过十五分钟,一盘热腾腾的杂烩炒饭便出炉摆到了孙韶面前。
    “吃吧。”易辉淡淡地说道,随后径自坐下扒拉起自己没吃完的那份炒饭。
    孙韶眼神充满琢磨意味地在自己的餐盘和男人的侧脸之间来回转了几圈,忽然,就觉得男人站起来那一瞬间的身形看着十分眼熟。
    他在脑子里转了一圈,立即想到那天在面馆时遇到的那位给自己做了份面的大厨,惊喜地叫道:“是你?!”
    围着的众人也纷纷回神,眼里顿时一亮——哟,这峰回路转的,原来是熟人。
    易辉嘴角微微扬起,对孙韶点点头,知道孙韶大概是认出来了,那天在面馆时,孙韶对着满本子的各类新奇的面食都不为所动,唯独要点一道草头青丝面的时候,他便注意到这个孩子了。
    吃面的时候,这孩子两眼红通通的样子,和那种吃了一碗面,跟吃了一桌满汉全席一样的满足神情倒是让他印象深刻,刚刚在外面看到他在台上表演时,倒是有一瞬间的诧异,没想到看着这么乖的孩子,居然跟范旭阳那群音乐疯子玩一起。
    但多看了两眼后,又觉得,在台上抱着吉他时的那个孩子,跟之前吃面时留下的印象,相去甚远。
    结果,他这才猫到了厨房炒了饭正吃着,这孩子又跟兔子一样蹦跶了进来,那一叠的新奇食物不点,偏偏指着他面前的杂烩炒饭说想吃。
    等易辉反应过来时,他已经颠着锅问那孩子想吃那些配菜了,易辉在心里苦笑了一下,说不清自己的心思,但这么多年,这孩子还真是第一个……
    看对方那副淡定的样子,孙韶估摸着,这男人肯定早认出了自己,而自己,居然到现在才反应过来,心里不禁一阵尴尬,“那啥,上次的面也是你请我吃的……我还没说谢谢呢。”
    “不用,反正贺岩那天开张,一早上光他那帮兄弟就不知道送出去多少碗面,不在乎多一碗。”易辉握着勺子的手微微摆了摆,点了点桌子上的杂烩炒饭,“吃吧。”
    孙韶点头,一边就近坐在对方对面,一边抄了个汤勺就准备吃饭,同时还不忘接着跟身旁的男人搭话,“我叫孙韶,大厨大哥,你呢?”
    “易辉。”
    “哦。”孙韶接着点头,扒拉了一口饭进嘴后,眼睛瞬间亮了,咀嚼咀嚼,口中米饭的香气混着豌豆和玉米的清甜,还有牛肉丁的酱香,几乎瞬间就安慰了他饿了一大晚上的胃囊,吞下去后,一种饱满的满足感遍布了孙韶全身。
    易辉正好吃完盘中最后一口饭,一抬头,就看到了对方眯着眼那种满足的神情,眼底不禁飘过一阵笑意。
    容易满足而不吃胡萝卜的兔子。易辉无意识地乱想,虽然这次孙韶没红眼,但他脑子里还是想起那天孙韶红着眼吃面的样子。
    第九章往事与分裂
    也许是杂烩炒饭特别合胃口,也许是孙韶确实饿狠了,满满一盘饭被他三下五除二就清扫得干干净净,当孙韶捧着饱满的小肚子瘫坐在位子上时,才想起还没有给范旭阳他们点吃的,立即翻了翻菜单,随意点了几道看着就充满“美感”的食物。
    易辉早就吃完了饭,随意地倚在自己的椅子上,听着周围的几人反馈客人对菜单上食物的意见,孙韶也无聊在旁边听了一耳朵,听着听着,他突然就发现,原来,这男人是这家店的老板,而那本猎奇的菜单就是面前这个男人拟的。
    他不光拟了菜单,连里面的菜式也大半都是他研制创发的,孙韶不禁抽了抽嘴角,远目看着正前方不到半米的墙壁,完全看不出来!
    这男人一边研制着这些奇奇怪怪“接轨国际”的菜式,一边还能炒出那么原汁原味的家常炒饭,这南辕北辙式的风格差异,不是分裂就是自虐。
    孙韶看着男人接过菜单本,翻到几位服务员和厨师一致反馈的意见比较多的那几样菜色,能修改的,便直接拿了油性笔在单子上将制作工序删减或增添几步,不能修改,直接画了个大叉,告诉众人这道菜撤掉,后续添补的菜色等他有了新的想法时再说。
    其实来这里喝酒的人最多拿点副食或者冷拼,但好像因为这家店的食物在美食圈内确实有点名气,经常能吸引到一些老饕或者业余美食评论员,刚刚那些反馈意见多半也是出自这些人的口。
    但是,令孙韶感到奇怪的是易辉的态度,因为那些老饕和美食评论员给出的意见并不算中肯,就是他这个外行人听着,也能感觉到有些人说的话,好似就是为了凸显自己老饕或者美食家的身份的,批驳得过于犀利。甚至,连咸淡和一锅熬上了五小时的汤汁,是应该再多熬多五分钟还是少五分钟都拿出来说事。
    口感和咸淡本就是因人而异,正常人评论,最多提上一句,却不会将其作为批驳的主要点,而那五分钟的问题,就更让孙韶觉得蛋疼了,熬了五小时的汤,真能尝出来应该多五分钟还是少五分钟吗?
    那些人的舌头果然不是人类的吧,不然正常人看到的应该是这些奇怪的菜色搭配起来是诡异的口感吧,他怎么也想象不出沙姜泥裹在榴莲上的滋味。
    可是,易辉对这些却像毫不在意,不但不见他生气,甚至还带着几分轻率就修改了其中几道菜的菜式,更是将异议比较大直接从菜单里剔除了,这若不是胸襟真的已经宽阔到能撑船,就是他根本不在意。
    孙韶自认,如果是他写的歌,被人毫不留情地批成那样,多少会有点不痛快,也许事后会反思,但是当场心里多少会排斥,不可能说改就改,或者如同男人那样,毫不介意地全盘否定。
    这样看来,这个男人恐怕是真的不在意他研发的这些菜式。
    唔,好像有点什么。孙韶托着下巴盯着易辉的侧脸胡乱猜测。
    易辉处理好事情,合上菜单,一转脸就看到孙韶盯着他发呆的样子,微微怔了一下。
    “吃好了?”
    孙韶回神,见易辉正朝他笑呢,还真别说,虽然这男的面庞坚毅,但一笑,倒是把那些棱棱角角都柔和了,消减了一些威严感,平添了些亲和。
    孙韶对着易辉胡乱地点头,搓了搓脸颊,心虚地挪开眼神,被抓包什么的,确实要不得。
    恰好这时给范旭阳他们点的食物都已经装盘送了过来,孙韶抄起一个大托盘,将食物摆在上面,对众人道:“我给他们送去就行,那个,大厨哥,今天谢谢你请我吃炒饭,下次有机会,我请你吃饭。”
    易辉听着孙韶这不伦不类的称呼,不由失笑,“这是什么称呼?”
    孙韶挠挠头,瞄了眼对方,看着约莫二十八九的样子,想了想,重新称呼道:“那……易哥?”反正比自己重生前的年龄还大一些,叫声哥总归不亏。
    易辉摆摆手,并不在意,“一个称呼,随你。”
    这话听到孙韶耳中,自动转换成“你爱叫什么叫什么,大厨哥也行”,当即,便又高兴地眯了眼,“那大厨哥,我走了啊,下次我请你吃饭。”
    易辉听着对方最后定下来的称呼,看着对方笑眯眯的样子,心里一阵无力,这孩子的理解能力,这称呼……
    孙韶托着一大盘子的食物,颠儿颠儿地出了厨房,一离开厨房的地界,就是一阵凉爽扑面而来,孙韶一摸自己的后背,衣服早湿得透透的,全粘在了后背上,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居然在那个火炉一样的地方呆了半个多小时,还毫无所觉。
    转而,心里对里面的厨师等人一阵膜拜,大夏天里,能在厨房里呆得住的人,才叫变态。
    孙韶一边自娱自乐地在心里给自己逗趣,一边带着食物往休息室走,半途上和范旭阳等人恰好相遇。
    “小勺儿,你真深得哥哥们的心思,哥哥们就差没饿成干尸了,赶紧的,端进去。”阿船双手拿着鼓锤夸张地欢呼了一声。
    四人先后走进休息室,休息室的角落里正做着一个红衣大波浪头的女人,看到众人进来,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懒散地道:“行了,午夜场开始了,我出去了。”
    阿船和赵卓两眼发着红光地傻笑着,看着红衣女从他们身旁经过,逗留在孙韶面前,“咦,旭阳,你们队添人了?”
    赵卓:“罗姐,这是我们家阳阳找来的顶班,孙韶,乖着呢,你别随便调戏人家。”
    “哦。”红衣女点头,妩媚地横了一眼赵卓,眼波流转,给众人抛了个媚眼,扭着水蛇腰出门去了。
    孙韶这才眨眨眼——刚刚那是罗美玲吧?
    没想到八年前,她原来真的是在酒吧里驻唱的歌手。
    想着,孙韶心底既不是滋味,又有些庆幸。
    他知道,再过一年左右,时龄二十九岁的罗美玲就会被乐界知名伯乐发现,开唱就是妖冶御姐风,为人又爽利强悍,伴随一路机缘,在她三十五岁之际,成为乐坛一姐。红到能顶下乐坛女歌手半边天的程度,不可谓不让当初的孙韶羡慕嫉妒恨。
    同样做歌手,别人硬是比他神气千百倍。但这也恰恰说明了,他确实不适合走那条路。同人不同命,这点他早该看清楚。幸好,他有机会重来,早点看清楚自己的位置,就不用再去浑浑噩噩地磋磨自己。
    “小勺儿,你都点了些啥?”范旭阳垮着脸盯着面前的食物,伸手拨了几趟,实在不知道该挑哪样下手。
    孙韶瞅了一眼,仰头想了想,“……不记得了,我翻着菜单随手点的。反正都是我没见过的,也不知道哪些好吃。”
    “噗!哈哈哈——”旁边的三个队员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阳哥,你真没品味,辉哥这里的菜色都是辉哥自己研发的,多少老饕偷着摸着都要过来装模作样品一番,后厨天天紧你换着花样吃,还不收钱,你还苦着脸,城哥知道的话,肯定得抽你。”
    范旭阳撇嘴,随意端了一碟下来,走到沙发前坐下,“我这叫谨慎。”
    三人对他耸肩,各自选了看得对眼的食物,围着沙发坐下吃喝起来,看来,对范旭阳四人来说,这几样食物应该是很合胃口的,四人吃着吃着,便开怀了,眉开眼笑,手里不停,嘴上也忙着。
    “一个酒吧,整天弄这些花里胡哨的,真不务正业。”阿船一边吃一边捏着自己腰上那圈小肥肉,“搞得我见天长膘。”
    “你别吃不就成了。”许晔凉凉地接话。
    “你不废话呢吗?一天也就在这里吃点白食,还是这种让人差点吞了口水的白食,谁舍得不吃?”
    孙韶很得趣味地看着几人你来我往的样子,眼角的光瞄着他们盘子里以光速在减少的食物——这么猎奇的食物,普通人还真能吃出个二三五来啊,下次试试。
    “对了,小勺儿,你吃过了没?”范旭阳挤空问孙韶。
    “吃了,一位大厨哥给我做的炒饭。”孙韶点头。
    “炒饭?”四人都是一怔,“这里还有这么‘平凡’的食物?”
    “大厨哥是谁?”紧接着众人又问道,心里暗忖,是不是哪个配菜工看小勺面生,懒得理他,随手抄了饭给他。
    当初他们乐队签协议的时候,白纸黑字可是写了,乐队里的成员在酒吧里的酒水和食物是免费的,凡是菜单上有的食物和酒水,他们都是能随意点的。
    “易辉。”孙韶看众人神色,有些不解。
    众人“啊”地张大了嘴,而后互视一眼,又沉默了。
    孙韶:“怎么了?”
    范旭阳三两下扒拉完自己的那份饭,用脚踢了踢其他的队员,说道:“我带小勺儿先回去,明早我们还有培训课,你们吃完,把我们的乐器给收带回去。”
    三人一边吃一边点头。
    走出了酒吧后,孙韶心里暗暗琢磨了一下,还是戳了戳范旭阳,问:“你们刚刚怎么了?这酒吧里是不是有什么忌讳,有,你最好提前跟我说了,省得我以后不小心触人家霉头,惹了一身腥。”
    范旭阳挠挠头,停顿了一下,解释道:“其实不是什么忌讳,就是一些成年往事,但是刚刚在人家地盘上,总不好随便说人家闲话,辉哥人其实挺好。就是有时候做菜上有些……”
    “极端?”孙韶提供词汇给范旭阳。
    范旭阳点点头,“我们跟辉哥也不熟,但是我们高中毕业出来唱场的时候,就一直在辉哥这家店里唱了,总得来说,辉哥还算挺照顾我们的。”
    “我也是听别人说的,辉哥出身不太好,很小就去学厨了,一开始学的是杭帮菜,后来出去了几年,好像天南海北,国内国外跑了不少地方,学得也就越来越多了,好像还参加过一些大大小小的比赛,前期成绩都很不错,后来接连有两场国际间的盛大比赛都失利了,成绩不好不说,水平也受到业内人士的严重怀疑,当时批得也狠。”
    “为什么?”
    “因为他做得是家常菜,那些评论员说,太缺乏创意,而且不尊重比赛,菜式太简单,根本看不出厨师对各种食材之间口感的平衡和搭配一类的,反正肯定还说了些什么专业术语一类的吧,我也不知道。”范旭阳耸肩,表示隔行如隔山,自己其实挺“无知”的。
    孙韶半垂着眼皮子沉默,一段从别处听来的往事,范旭阳只知道这种事多少是别人心里的梗,不好随便在别人的地盘上宣扬,但最终说出来的口气,也只是说别人的一段故事。
    就像他自己,如果没有重生,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大概也就是别人口里的一段故事。孙韶心里蓦然升起了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味道。
    范旭阳拦下了一辆出租车,按着还在发呆的孙韶,将他塞入车内才接着说:“后来,辉哥就基本不做厨师了,开了几家店,有像这样的酒吧,也有一些饭店和餐馆。辉哥基本都是聘了人回来管理,他就一个劲地研发各种充满‘创新’的菜式,乱七八糟,各种人类想不到的搭配。
    “你还真别说,这么一弄,辉哥反而又出名了,这三年,先后好多大赛特地发函邀请他出赛或者去做评委,他都从来不去。除了研发菜式,他平常就不做菜了,更别说给别人做菜做饭了,研发出来的菜式,基本都是交给他手里的厨师团队去做,他自己从来不上手。”
    说到这里,范旭阳脸上才露出新奇的笑,“我在这里唱了三年了,都没尝过过辉哥的手艺,你倒好,一来就尝上了,只是可惜,就是一盘炒饭。什么时候,能吃上辉哥亲自研创的新菜式,也就不枉此生了。”
    孙韶失笑,弯着嘴角看范旭阳脸上发癔症一样的梦幻神情,然后单手撑着下巴,扭头看车窗外疾速向后倒退的夜景。
    也许正是因为他想吃的是炒饭,对方才愿意给他做,如果他想吃的是那些菜单上的奇怪菜式,做的人,大概就不是他了。孙韶脑子里蹿过这个念头后,又想起那天在面馆时,黄毛跟自己说的话,“我们大厨把你当知音了。”
    无奈的人原来哪里都有。
    不是我们不够好,而是时代变换的太迅速,孙韶想着小时候跟母亲在一起时的光景,那时候,最大的幸福,莫过于能吃上红烧肉,和母亲幻想未来的每一天幸福日子。家常菜确实没有大的心意和创新概念,但以孙韶这个没有什么超敏味觉或五感的,用带着农药残留和浸泡在各种毒物里的食物养大的普通人看来,家常菜能做到不分老少阶层都能说一声好吃,才是最考验厨师功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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