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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人多癖 第1节

    本书由 乌龙茶爱yy 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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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佳人多癖
    作者:贺心渔
    文案
    乱世中,金汤寨大小姐隋明月帮助那个“愿逐明月入吾怀”的男子掀翻一众旧权贵,共迎新王朝,顺便甜蜜地解决了自己的终身大事。
    明月认识很多怪人:医痴,书痴,赌痴,情痴……有人从来不说谎,有人终生在演戏,有人喜恶全看脸……
    明月:“铃铛,咱们要对他们好一点,女娲娘娘造人用的是一样的土,他们短处这么短,是因为特长特别长!”
    铃铛:“……好。”
    可是小姐,您当真觉着自己一点毛病也没有么?
    女强男也强,又名:《天生才士定多癖》
    【备注】
    1、1v1,本土对本土。
    2、作者致力于写又苏又甜的文。
    3、架空,设定随大流。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女强 甜文
    主角:隋明月 ┃ 配角:男主、怪人甲乙丙丁 ┃ 其它:甜,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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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宋姑娘
    邺州多山地,自古民风彪悍。
    临近年关,金汤寨的寨丁陈五站在眺台上远望,就见山道上一行大约二三十人越走越近,当先一骑,马上女子一袭红衣,如烟霞坠落在马背上。
    “哥几个快看,这不是宋家那些人吗,怎么又回来?”
    身后传来几声猥琐的笑:“那谁知道,反正不是舍不得你。”
    不等陈五问话,那位宋大姑娘已经勒住了马,隔了一箭之地,对着寨子里朗声道:“烦请通报一声,北边开战了,战场就在平豫关一带,这些天已经死了不少人,我等归家无望,只好回来叨扰诸位好汉,还望隋大当家收留,等过了年路通了再走。”
    隋大当家名叫隋凤,是邺州数得着的绿林好汉,就算在整个大赵也有不小的名声。
    传说此人从小跟着镖局里的师傅习武,十三四岁时镖局和附近一伙土匪结了仇,那些土匪十分心狠手辣,不但血洗了镖局上下,还将镖局所在的整个镇子烧杀抢掠后付之一炬。
    隋凤家受了牵累,满门十几口就跑出了他一个。
    此后十年,此人销声匿迹,再出现时竟是单枪匹马剿灭了云岭群匪二百余人,报了灭门深仇,而后拉起了人马,修建金汤寨占山为王。
    一晃又是十几年过去,其间金汤寨虽然被官兵围剿了好几次,隋凤的势力却越剿越大,陆续在大青岭一带建起了七座山寨,手底下聚集起了五六千人,眼见成了气候。
    要说隋凤这个土匪头子,身上还真有不少异于其他匪首的地方。
    他娶妻江氏,生了一双儿女。
    这么多年江氏呆在后宅,很少现身于人前,而隋凤不要说□□掳掠强抢民女了,连个贴身服侍的姬妾都没有。
    这也是宋大姑娘为什么要跑来投奔的原因。
    同一件事,总是几人欢乐几人愁。
    宋大姑娘这一留下来,江氏身边的梅大嫂子不免嘀咕:“她这是什么意思?大过年的哪里不能去,不要脸硬往男人堆里凑,又不是只咱们金汤寨太平,怕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太太,你可得提防着点儿。”
    隋凤两口子先有长女,过了好些年才得了儿子隋明城。
    江氏生儿子时伤了身体,隋明城是吃梅大嫂子的奶长大,梅大嫂子家里男丁都在隋凤麾下,这会儿隋明城都六岁了,梅大嫂子自然一心一意向着江氏。
    江氏年纪不过三十许,嫁给隋凤除了名声不好,这些年家里家外全不用她操持,过的日子同大户人家养尊处优的少奶奶无异,按说应当美貌犹在,色如夏花般娇艳,可坐在榻上的妇人一袭素衣,系着暗色抹额,脸色苍白,神情怏然,整个人透着沉沉暮气。
    半晌她方叹了口气,将手里正结着的丝绦放在衣裳上端详,问梅大嫂子道:“你瞧这么着可好看?这颜色,可配明城的衣裳?”
    “太太眼光还会有错?少当家一准喜欢。”梅大嫂子哪能叫江氏岔开话题去,“我可听大伙都在讲,那杜昭是个大将军,手底下几万兵,他这一反,朝廷非乱了套不可。咱们金汤寨再不是旁人的眼中钉肉中刺,等过了这个年,眼瞅着好日子就要来了。”
    江氏低着头,微微苦笑:“我的眼光?天底下再不会有比我眼光更差的了。”
    梅大嫂子听个正着,忙道:“哎呀,我的好太太,这是什么话,都说乱世出英雄,咱们寨子上下几千口都等着跟大当家谋个正经出身呢,不知多少人羡慕太太你慧眼独具,咱们大当家又不像其他山寨那些杀千刀的,见着漂亮姑娘就往回抢,他可是做大事的人,将来少不得封妻荫子,到时候咱们少当家可就享福喽。”
    江氏被梅大嫂子触动心事,怔怔出了会儿神,低声道:“若真有那一日,只盼着爹娘能原谅我这不孝女,就算死也能闭上眼了。”
    这话出口,她不由眼睛一热,面前一片模糊。
    几年下来,梅大嫂子隐隐知道她心结。
    但梅大嫂子觉着当务之急不是说这个。
    在一众外人看来,隋凤同江氏多年夫妻风风雨雨过来,患难与共鹣鲽情深,可梅大嫂子却早就发现,这两口子私底下竟是相敬如冰,几日也未必说上一句话。
    所以突然多出个性格开朗的美貌女子在金汤寨长住,才会叫她这般如临大敌。
    她抬头看看窗外空荡荡的院子,压低了声音劝道:“太太,都说瘦田无人耕,耕开有人争。那姓宋的是什么人,做买卖的商户,最爱这一本万利的勾当。你守着大当家这么些年,可不能便宜了她,就算是为了大姑娘、少当家,你也该软和软和,好好的对大当家,先把人哄回来再说。这男人啊,你只要叫他面子好看,他还不是都由着你?”
    江氏没有说话,只是抿了抿唇,看上去有些意兴阑珊。
    梅大嫂子还待再劝,里屋响起了窸窸窣窣声,跟着就听一个稚嫩的声音叫道:“娘!”
    不等江氏应声,梅大嫂子慌忙站起,笑道:“哎呦,少当家的醒了,我来抱,哈哈,这时候起刚好,不耽误夜里睡觉,来,咱们收拾收拾,洗把脸,先试试太太给你准备的过年衣裳。”
    说话间她进了里屋,江氏听着儿子一醒来就撒娇:“不嘛,我想去跟胜子玩。”索性坐回了原处,将身体向后靠在了锦被上,望着窗外出神。
    胜子是梅大嫂子的二儿子,只比隋明城大了半年。
    过了一会儿隋明城穿戴停当,六岁的小子正是精力旺盛能闹腾的时候,他这一醒,梅大嫂子和江氏再没空闲继续先前的话题。
    一转眼到了腊月二十几。
    正像梅大嫂子担心的那样,宋家人在金汤寨住下来,半个月时间够他们融入其中,和金汤寨的头目寨丁呼朋唤友,乐不思蜀。
    宋家的根基在北地密州,他们将北地盛产的皮毛药材卖到南边,再换成南方丝绸茶米贩运回北地,为打开商路,十几年前就开始同邺州的土匪打交道,拜山头,交孝敬,依足了江湖规矩。
    这宋姑娘闺名安如,极得家中老太爷宠爱,从小和生意伙伴齐氏的嫡孙订了亲,宋齐两家一北一南,想着联手赚天下人的钱财,谁知在宋安如十六岁那年,齐家树大招风,遭人入罪,竟落个满门抄斩,家产充公。
    宋安如就此守了望门寡,婚事一下子成了老大难,拖延到如今二十好几,更是高不成低不就,不要说门当户对,想找个差不多的人家续弦,还担心对方是冲着自己的钱财而来。
    买卖人家没那么多讲究,宋安如从小抛头露脸的惯了,往日里这金汤寨她跟着家人也经过几回,可那都是改头换面穿了男装混在商队里,像现在这么涂脂抹粉精心打扮,还是头一遭。
    宋家人出手阔绰,年礼拉了十几车,据金汤寨掌管账目的三当家粗略估算,这诸般礼物加起来怕是得上千两银子。
    宋大姑娘还找了门路,赶在年根儿底下从百里外的安城弄到了数百件皮甲。
    这批皮甲运到,大当家隋凤再忙,也抽出时间来,专门设宴款待宋氏一行。
    宋安如于席上单独敬酒,隋凤含笑满饮,据梅大嫂子的丈夫回来讲,当时不少兄弟借着酒劲儿瞎起哄,闹得两人面红耳赤,气氛十分暧昧。
    他还叮嘱梅大嫂子:“我看大哥多半有点那意思,三当家的他们一个个都乐见其成,你就别跟着参合了。”
    结果没等梅大嫂子把这消息向江氏透露呢,他家那惯听墙根儿的二小子就跑去跟隋明城忧心忡忡地说:“听说等过完年你家要办喜事了,你爹给你找了个后娘,也不知道往后你在家里会不会受欺负?”
    隋明城本来就挺怕老爹隋凤,闻言打了个哆嗦,含着两泡泪大声叫道:“放屁,我娘好好的,哪来的后娘?”
    胜子讪讪然住口,望向小伙伴的目光迷茫中又带着同情。
    要是他摊上这等倒霉事,非叫上大哥一起,去给那女人点厉害尝尝。可惜隋明城没有兄长,大当家的待他又严厉,全不像自家老爹最疼的就是自己。
    不等他期期艾艾说点什么,隋明城已丢下一句“我问我娘去”,掉头就往家跑。
    江氏正在屋里看书,见大冷的天儿子跑得满脸通红,微微颦眉,放下手中的《六祖坛经》,柔声道:“怎么了这是?不是和胜子一起玩么,他人呢?”
    隋明城望着母亲,吭哧了半天憋出一句:“娘,姐姐到底什么时候回来?”
    江氏不明所以:“快了,我估计着今天不回,明天一准回。城儿是想姐姐了么?”
    隋明城登时长长松了口气,也不回答江氏的话,只道:“那我等姐姐回来。”便将烦恼尽数抛到脑后,蹬蹬又跑出屋去。
    果如江氏所言,次日傍晚,一队人马从东边翻过大青岭,赶在夕阳落山前到了金汤寨外。
    隋凤的闺女,过了这个年就十五岁的隋明月便在队伍当中。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文了,请大家多多支持。听说每一个上进的好作者都会在不定哪本书打通任督二脉,水平突飞猛进,希望在大家的关照下,属于心渔的那一刻会早点到来!
    第2章 明月
    隋明月人如其名,是个明眸皓齿的小姑娘。
    不像江氏对着隋凤手底下一帮大老粗总是避之唯恐不及,她待人和气,常常未语先笑,眉眼弯弯的,就像两道月芽儿。
    金汤寨上下很少有不喜欢她的。
    这一路因为要翻山越岭,为图方便,她和贴身的丫鬟都做男子打扮,牵着马匹,马背上驮的麻袋鼓鼓囊囊。
    一行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虽然风尘仆仆难掩疲惫,神色中却透着平安归来的喜悦和满足。
    “我的娘哎,终于到家了,这一趟可累死了。”丫鬟铃铛连声抱怨。
    她体力不及明月,出门儿没两天就浑身酸痛,脚底磨出了血泡,来回半个多月,上百里的山路,硬着咬着牙坚持了下来。
    小姐都步行,她一个丫鬟哪好骑马?再说这崎岖山路,骑马未必就比走着舒坦,没见队伍中唯一骑马的贺老先生颠得骨头都要散了,直说这一趟下来至少折寿十年。
    真不明白小姐为什么非要带着这个穷酸出门。
    多半是因为贺老先生讲话太直,老是得罪人,小姐怕不在眼前照看着,他被人套了麻袋吧。
    明月不为所动,嘴角含笑:“先前是谁嚷嚷着非要跟出来的,我看在昌临的时候你那逛街的劲头儿,可不像累得要死要活。”
    他们这次出门,是到邺州重镇昌临去采办年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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