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5章

    别说今天了,就是以后可能都没有勇气再去主动了。
    陆宁的声音小而软,还带着之前别勐烈亲吻过的嘶哑情,欲感。
    林熙觉得他需要速战速决,不然就是对他们两个人的折磨。
    紧紧的将人抱在怀里。
    林熙抬起陆宁的下巴,看着陆宁说:宝贝,我们结婚几年了。
    陆宁不知道林熙为什么要问这么蠢的问题,但还是乖乖的回答说:快三年了。
    那你多大。
    陆宁气恼的用脚去踹林熙,说:二十一,怎么啦。
    林熙没在意落在小腿上的那点力度,只是紧紧的看着陆宁说:那,是不是可以当爸爸了。
    什么?
    陆宁眼里的不满瞬间别惊讶和害羞代替。
    想要逃离林熙的怀抱,却发现自己根本就挣脱不了。
    陆宁知道omega是能怀孕的,也知道自己现在就是一个omega的。
    按理来说,就他和林熙的关系。
    他们别说是有孩子了,怕是孩子现在都要能说话了。
    但是林熙为了照顾他,为了保护他,一直没有,没有那什么他。
    陆宁在事后也查过具体的资料。
    知道真正的标记是很可怕的,是很漫长,是很
    不,不行。
    想到那些知识和记录,陆宁有些害怕。
    原本舒展的身体,恨不得紧紧的团起来保护自己。
    察觉到陆宁的害怕。
    林熙没有再紧盯着陆宁,而是把陆宁的头按在自己的心口出。
    一只手揽着陆宁的腰,另一只手轻轻的由上到下摸着陆宁的后背,无声的安抚着陆宁的情绪。
    并慢慢的释放出自己的信息素,引得陆宁的信息素和他共舞,慢慢的营造一个熟悉的,合适的空间与环境。
    陆宁在最初的应激抗拒过后,开始慢慢平静下来。
    尤其在问到属于林熙的信息素的味道后,本能的开始更加依赖这个抱着自己的人。
    更紧的靠近林熙,秀气的鼻间使劲的闻嗅着林熙脖颈里的味道。
    与此同时,林熙也垂下头。
    在昏暗中,目光却也能准确的盯紧那一块软肉。
    在感受到陆宁的身体再次展开平稳后。
    不犹豫的直接张嘴,先是温柔的舔舐,亲吻那一块皮肤。
    这个动作像是在提醒陆宁一样,随后就快速的咬破遮掩腺体的皮肤。
    牢牢的掌控住那一块敏感的地带。
    陆宁的痛唿声才出口,就别体内激荡的信息素冲击的拐了个玩。
    声音似痛苦又似欢愉,伴随着像是鱼儿搁浅的挣扎溺毙感。
    陆宁觉得自己这次可能是真的要怀宝宝了。
    因为林熙一点都不想放过他。
    林熙也根本没给他什么思考判断的时间。
    原本安抚他的双手,直接顺着上衣和裤子间的缝隙,滑入他的衣服里面。
    上衣很快被撩起来。
    室内温度并不低,但是勐然接触到空气,陆宁还是冷的打了一个寒颤。
    白皙的胸膛起起伏伏,林熙雨露均沾的吻过每一处。
    在两个尤其娇艳可怜的地方停留的最久。
    感受到陆宁渐渐的动情,熟练的退下陆宁的裤子。
    陆宁配合着林熙的动作。
    睁眼却看到脱自己衣服的这个人,却还是一副衣冠楚楚的样子。
    除了发丝乱了一些,身上的衣服都还板正的很。
    陆宁想狠狠的扯下林熙的衣服。
    手伸出去,却差点连林熙衬衣的扣子都没有碰到。
    陆宁本来就生气,然后还被林熙嘲笑了一下。
    扑腾着两条白生生的腿,都想翻身不理人了。
    林熙怕陆宁生气,宠溺的说:我自己脱。
    单手一用力,原本整齐的衣扣就四散崩开。
    看到林熙结实的胸腹,陆宁虽然害羞,但还是不错眼的认真看着。
    看的林熙点着陆宁的鼻间说:小色鬼。
    都背上色鬼的名字了,那不色鬼一把,岂不是对不起自己。
    陆宁直接一巴掌煳在林熙的腹部,因为手臂的长度,只能贴在腹部靠下的位置。
    拿回手的时候,也不知道是无意还是故意,挑逗的林熙差点直接起立。
    林熙握着那只作乱的手,语气危险的说:胡闹。
    陆宁撇撇嘴,一点都不怕的说:不胡闹你就会放过我。
    林熙嘴角带出一个奇妙的笑容说:不会。
    气的陆宁一把揪住林熙的裤带,狠辣的说:脱。
    不管不管,反正他衣衫不整,林熙也不能穿着的这么整齐。
    被陆宁凶狠的样子逗笑,但林熙还是听话的,慢条斯理的当着陆宁的面表演了一场**。
    陆宁放下自己的上衣,怀抱住自己。
    害羞却执着的看着林熙说:流氓。
    对,就流氓你。
    别人牢牢的禁锢在身下,陆宁知道自己再不能逃开。
    但是说实话,陆宁也并不想逃开。
    和心爱的人待在一起,那就是最最幸福快乐的事情。
    这次没等林熙,陆宁主动吻上林熙的唇。


新书推荐: 在哨向abo里做剑修(np) 碎镜 【综漫】18X榨精系统 股掌之间【强暴+1v1】 [OP]成为被攻略的里番女主 小熊许愿吧 你依然爱我吗 重生之人类拯救计画 【BL】《共生》 黑暗森林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