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本来是想开公司的车出去,是那个小孩非要送我,说他晚上开车爱犯困,让我过去跟他说说话……现在想想,他当时眼睛瞪得特别大,笑得像哭一样。”暴龙深吸了一口气:“那个眼神,像是被吓坏了。”
我整个人像是陷入一团黑漆漆的噩梦里,道:“你的意思是,青龙知道自己要出事……”
暴龙道:“我只知道他那天必死无疑,一般车队过桥都是一辆一辆过的,可是他上桥之后,那两辆车就跟上去了,三车同上,桥才会塌,而桥边又有人……”
我喃喃道:“所以……不光是为了给我们制造麻烦,而是有人要杀青龙……”
暴龙没有回答,他只是道:“老大,越穷的地方,人就越接近兽。”
蛟龙村的项目,就好像一头膘肥体壮的牛,被投入到了饥饿已久的兽群之中,所有的豺狼虎豹,都想撕下一块肉来。
他们饿狠了,哪怕被牛蹄子蹬得肠穿肚烂,也要吃个饱饭。
这时候暴龙的女儿回来了,明着赶人:“阿姨,医生说我爸不能坐着时间太长。”
“好。”我回过神来,站起来道:“我下回再来看你。”
暴龙被女儿扶着躺了下来,又嘱咐我,道:“别硬扛,想想你家里人,要是我女儿,我死都不会让她去的。”
我走出医院门,只觉得通体发冷,直到了牙齿打战的地步。
玻璃窗外,是连成一片的雨线,和堵得水泄不通的车流。
这里距离程厦的单位不远,我就买了把伞,去找程厦吃晚饭。
那个红房子真是漂亮,满墙的爬山虎,被雨水冲刷清透翠绿,大家都在急匆匆的往外走。
这个时候我看见程厦从里面走出来,他穿了一件黑色长风衣,挺拔俊逸,隔着一层雨雾,他就像言情小说里男主角。
我刚想叫他,一个年轻的男孩就从里面冲过来,问道:“程工,你带伞了吗?我这有!”
程厦犹豫了一下,就抬头看见了我,他的眉目舒展开来,笑着对那个男孩说:“不用,我老婆给我送伞来了。”
男孩们看到我,起哄起来:“嫂子好!你们感情也太好了吧!”
我的脸爆炸的红起来,只是尴尬道:“顺路……顺路……”
“这终于见着了。”一个大姐也在旁边打趣:“小程开口闭口总提你,老也没见着,我们还以为是他瞎编出来的呢!”
男孩挤挤眼睛,道“哪能啊,严工不是说了吗!嫂子是s建的,身边都是肌肉猛男。所以程工天天打篮球锻炼!”
程厦脸一下子红了,道:“明天图纸都你画啊!”
男孩们嬉笑着跑了。
程厦接过我手中的伞,温声说:“走吧。”
我说:“我就是来找你吃个晚饭,什么送伞啊!好肉麻!”
“咳,男人么,也有会有点虚荣心。”
我们俩并肩走着,一把伞终究是太小了,他尽量向我这边倾斜。
我侧头看着我们紧紧相贴的肩膀,想起很久以前,那一个拳头的距离。
心里又酸又暖。
这时候程厦抬起手臂,搂住我的肩膀。
我整个人如同被温热的电流击中了,全身都麻酥酥的,有一种昏昏然的感觉。
啊啊为什么会这样啊!只是搭个肩膀而已,我们可是!床都上过了!
我心里无声的喊着,可是身体动弹不得,任由他揽住我,就这样一直往前走。
南方的叶子,在秋天仍然保持着绿意葱茏,清凉的雨水透过交横的绿叶滴落下来,我整个人被他密不透风的护在伞下,就这样慢慢地,走过一条长街。
“我想起我爸爸之前说过。”程厦道:“原来他和我妈妈谈恋爱的时候,就经常骑着自行车接我妈下班,两人也不骑车,就这么推着一路走回去,心里却特别安定……原来是这种感觉。”
我笑了,道:“那你以后也骑自行车来接我?”
“行啊,以后我每天接你下班,我们就一起吃饭,然后一起散步回家。”他揽住我腰,轻轻笑了,道:“如果以后有了小孩,我们也可以一起去接小朋友放学……”
“你倒是可以,我这工作,小孩等成石头了,我也不见得来。”
“那怎么办?我们的孩子可能注定跟爸爸好了!”
“她敢!我一定揍得她屁股开花!”
我们俩一边斗嘴,一边走到街角处,那里有一棵很大的刺桐树,雨打在叶子上,沙沙的响。
我微微有点走神,我在想,此刻的我,距离当年那个梦想,应该只有一步之遥吧。
我会有一个拿得出手的学历,然后在总公司工作,工资不太高,但体面,不用再在工地上东奔西走。
然后和程厦结婚,应该会过上那种标准的中产阶级的生活,一起上班,下班,一同看话剧和演唱会,周末开车去看海、烧烤、露营,假期出国旅行,有了小朋友后,换一个更大更漂亮的房子……
我看着程厦,心想,我的小孩一定很漂亮吧!
程厦也低头看我,他突然笑了,道:“你看我干什么?”
我尴尬的想解释,可是刚张口,嘴唇就被他轻轻覆盖住了。
雨还是那样大,伞下像一个小小的宇宙,这里是安全的、温柔的,只有我和他。
他身上的清香,唇舌间极尽温柔的缠绵。
“你饿不饿?不饿的话先回家吧,好么?”程厦在我耳边低声道。
我知道他什么意思,连忙摇摇头:“我饿了我饿了,我真的饿了。”
比起上床,我更喜欢接吻和拥抱。
因为床上的程厦侵略性太强,总带着一种陌生的疯狂,他想让我和他一同失控。
可是我不喜欢失控,也不喜欢太过凶猛的情欲。
我喜欢这样青涩的、温柔的吻。
让我觉得,是那个十七岁的少年在吻我。
程厦笑起来,道:“你慌什么,我又不急,反正我们有的是时间。”
——
我们去了一家环境很好的西餐厅。
我一直走神,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程厦在看着我。
我说:“你干嘛?餐点完了吗?”
程厦道:“我在数数……看数到几,我女朋友会看我一眼。”
“你好像有那个大病——”
“刚才是三百七十二个数。”他把菜单一放,说:“说吧,你到底有什么心事?”
我深吸一口气,说:“公司通知说,蛟龙村那个合同保住了。”
“所以?”
“我想回去做完它。”
第36章 我们永远留在这里怎么样
我初入乌勒吉村的时候,我曾拿着我的方案,挨家挨户上门劝他们同意施工。
“我们一定会把房子盖好的!到时候整个村子大变样!”
“明年你们就能住上又亮堂又暖和的房子!”
“各位叔叔婶婶绝对不会吃一点的亏!”
“我保证!”
我大概说了几千几万句“我保证”,嘴唇都泛着白沫。
他们从一开始的敌视、怀疑,到最后比划着,硬塞给我一杯纯正的蒙古奶茶。
我保证过的,我不能说话不算数。
“不是‘你保证’”程厦冷静道:“是你背后的公司保证,换个人没有任何区别。”
我道:“当然有区别,不同的项目经理风格不同,效率不同,对图纸的理解也不同。”我道:“而且,这是我自己的方案,凭什么拱手让人?”
“所以说白了,你还是想争。”
“没错。”
一时间我们谁都没有再说话,服务员上了两份牛排,热腾腾雾气扑面而来、带着一种让人垂涎欲滴的香味。
其实还有一件事,我没能说出口。
巴特其实给我打了个电话,他说领导们对我印象深刻,如果我愿意继续做这个项目,他会帮我争取保住这个合同。
“你们公司说,你和赵总都会离开这个项目,赵总不提了。你绝对是最好的人选。”那个蒙古大汉在电话里长长地叹气:“这里太穷了。穷到做一点事,都特别特别的难。”
他给我讲了他大学毕业,没有留在北京,呼和浩特,而是来到了一个最偏僻的嘎查,他倒没想着大刀阔斧的让家乡改头换面,县里穷,就是想为家乡做一点事。
——一个理想主义者的天真。
“只有在这种环境长大的人,才知道一点好的改变,对他们来讲有多重要。”
可是做一点事,万重的阻力顷刻而至,久了,也就算了,反正大家糊弄糊弄也都能活着。
不过是一些老人佝偻着的身躯,和孩子蒙昧麻木的眼神而已,一代一代,都是如此。
“那种感觉你懂吗?”
我只觉得有什么经年累月的陈年旧伤,钝钝地痛起来。
我怎么能不懂呢?
我出生在一个都是废品的家里,我也不想毕业就进厂,我也不想别人又是大学又是出国,前程万里,我的命运就是年龄到了去嫁人,然后重复我的命运。
可是每次想改变一点,都换骨洗髓般艰难,而向下堕落和保持现状,却是轻而易举。
“这个项目如果给一些本地的施工单位,八成就是偷工减料,随随便便的搞完。”巴特说:“不会有人像你这么较真,这么一丝不苟的施工,我觉得你就是最好的人选。”
他说完这句话,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明明知道留在这里是更好的选择,却一直犹豫。
改变一个穷乡僻壤的地方,是很难的,需要无数个人、无数个微小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