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本文并没有走多远,就被那女人拉了回去。
其实于本文已经四十四岁,可他三十五岁的时候就看着很年轻,如同刚刚三十岁的人,而末日后的这些年,他的容貌并没有改变。
此时,他没想到丽莎竟还会让他回去。
经历过很多事情的人自然就更能看透人心,于本文当下就明白了,这对母女一定生活的很艰难,要不然丽莎不会把他拉回去。
“亚当,今晚你睡客厅。”
亚当觉得妈妈的语气有些严厉,他还没想明白妈妈要干嘛,但把于本文带了回来,这让亚当觉得高兴。
于是他乐观的点点头表示同意,同时对于本文做了鬼脸。
于本文经过他身边时动手摸了他的头发。
亚当举起手中的鸡蛋,还没舍得吃呢。
于本文对他做了个吃的动作,之后,他就被丽莎拉进了里面的卧室,结束了这样友爱的小互动。
“有烟吗?”
丽莎坐在床上,情绪看上去有些激动。
于本文拿了一包烟扔给丽莎。
“十天前另外一个镇子上买的,距离这边三百公里。”
“末日中路不好走是吗兄弟?嗯,呵呵!”
“你可以放松些,不需要用这种嘻哈语气跟我说话,我不是黑人,而是个黄种人,我们可以更简单的面对彼此,就好像末日前那样。”
“我能吗?我可以信任你吗?”
丽莎点燃了一根烟,用力抽了两口,然后咳嗽,这烟有些呛人。
于本文也拿起了一根,点燃了抽,然后蹲在房间的角落里。
“怎么才能让你相信我呢?其实我不需要同伴更好些,但你们救了我的命,我喜欢亚当那孩子,我们两个有缘分,我想把他带到那个地方。”
“那个地方到底是什么?”
“暴君城,我是暴君城暗探,七个月前被派出来执行任务,我一个人走了差不多六千多公里的路程,去过二十几个地方,如今我要回去了,因为我已经完成任务,当我回去时,我的首领会给我丰厚的奖励,我想如果你们跟着我,以后的生活会很好,当然前提是我们活着返回暴君城。”
“暴君城,那到底又是什么地方?”
“说不好,我也不方便说太多,我们是有纪律的,不能随便传播暴君城的事,在我们没有高调的出兵对丧尸亮剑之前,我们只想低调的壮大,用我们能理解的诙谐词语描述,那叫做猥琐发育,不要浪。”
丽莎有些听不懂这句话,更不明白其中的诙谐成分,看来这是属于东方人的歇后语。
“可先生,如果我要跟你走,你知道的,我要承担多的风险。”
“我懂,其实你所承受的最大风险来自于我,你并不信任我。”
“我不能信任任何人,我是说在离开这里之后。”
“嗯,应该这样,末日里人们都这样。”
“可是......”
“可是你们在这边的生活也并不好过,你很可能挨不过这个冬天,虽然冬天并不寒冷,可你们没有食物,这无疑与是个寒冬。”
“你很聪明,那你说我应该怎么办?”
“跟我走,我会竭尽所能照顾你们,我可以保证的是你绝对可以信任我,但我不能保证能安全的带着你们走一千三百公里,因为末日的路确实不好走。”
丽莎坐在那里咬着嘴唇,不说话,许久后又狠狠的抽了一口烟。
于本文微笑道:
“也不用太担心,毕竟我是在末日里走了几千公里路的男人,而且末日快十年,我们都还活着不是吗?所以我们这样的人,没那么容易死去的。”
“活着?哼,心早死了!”
“但你的价值无量,对于我来说,如果没有你,我可能已经死了。丽莎,很抱歉让你看到了我最虚弱的时候,不过请信任我吧,我觉得我们有机会返回暴君城,那将是你们母子的天堂。”
“哼,谁知道你是不是在说些谎话骗我。”
“你让我产生了深深的无奈感,不知道要怎么才能让你相信。不过这不怪你,还是那句话,这是末日的悲哀,我......”
“行了,你让我考虑考虑。”
丽莎忽然起身,将烟头弹飞,然后竟开始脱衣服。
于本文愣住,不知她要干嘛。
脱了衣服的丽莎直接钻进了被窝,然后道:
“你应该需要休息,你还很虚弱,而且现在已经是晚上,你可以明天再走。”
“哦,好吧。”
“上来。”
“丽莎,你没必要这样。”
“不,这是我了解你的一种方式,快上来!”
于本文有些哭笑不得。
好吧,他还能怎么办呢?似乎拒绝反而是一种不友好的态度了。
那既然拒绝不了,就安心享受吧,这是不是也算是一种艳遇?
......
丽莎醒的有点早,天还没亮,四五点钟。
感觉很特别。
她和很多男人在一起过,为了食物,为了各种其他的原因,反正总有一个原因。
而这一次并不太一样,因为是在自己的家里,她还从没有把任何一个男人带到自己家中。
而这男人真的很强壮,虽然他刚刚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差点饿死,但丽莎现在可以确定,他是个肌肉猛男。
躺在那里头脑中是空洞的。
她看不懂自己,这算是做出选择了吗?她真的要跟他走吗?
哎,很可笑,他们有了最亲密的接触,可她对他还是一点也不了解,这就是末日喽。
或许她应该相信亚当,因为她不相信自己,而她依然不信于本文,这是个很纠结的逻辑循环。
“喂,喂,醒醒,你醒醒。”
她忽然伸手去推于本文,把于本文推醒。
“怎么了丽莎?”
于本文伸手抱住她,搂在怀里。
“你说的那个地方,真的存在?”
“暴君城?是的,它确实存在。”
“那里住着多少人?”
“一千多万吧。”
“你骗我!末日里怎么可能有那么多人的地方?”
丽莎一下就激动的坐起来了,她就知道,于本文不可信。
嗨,我如果想要骗你,那才不会说这么多人好嘛?
“......”
“我知道这很难理解,跟故事一样,但确实有,去年的时候加国丧尸泛滥知道吗?我们分别属于各方势力,一起逃亡,然后我们遇到了那个男人,他在所有人都被困食物绝境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食物,把一千万人养活了,这至今为止还是个谜,别问我细节,我根本不知道,没人知道!而正是他的出现让我们所有人被整合在一起,成为了今日的暴君城,而我就是为他做事的,他的父母妻子全都在末日中失散了,七个月前他亲自挑选了九百六十名斥候密探,散出去寻找他的家人,而我,于本文,很荣幸在距离暴君城足足两千三百公里的埃尔亚防线找到了老板的父母,所以我现在是去报信,只要我把消息传到,锦衣玉食,一生无忧,就是这么简单。”
丽莎听着男人的讲述,这个故事似乎有头有尾,可还是显得那么不真实,因为丽莎不相信有人能拿出来足够一千万人吃的食物。
等等!有漏洞!
“你既然找到了他的父母,为什么不直接把他们带回去,而是还要先回去送信呢?”
“很简单,因为他的妈妈病情很严重,我打探的消息是,她不能受到一点刺激,多年前丢了儿子,前几年又丢了女儿,她已经要奔溃了,我不敢直接告诉她,她的儿子找到了,我怕引发不必要的后果,而且他们现在也不能走,我老板的父亲是埃尔亚防线的主将,他正在带领联军与迪克丧尸群奋战,保卫他们足足拥有五百万人口的巨大城市联盟,他们在末日中的家园,所以我必须回去把我的老板找来,让他去亲自操作这些事,他是个非常有本事的人,相信我,跟我回到他身边,你就会幸福。”
丽莎皱眉,不语,不知道再说些什么。
“睡吧丽莎,睡好了我们就出发,我单身好几年了,以后我们就在一起过日子,睡吧,别想太多,从今天,把你们母女的命运交给我好了,相信我。”
丽莎慢慢的闭上眼睛,无论怎样,她依然不相信于本文,但他的一番话把她感动了,她有机会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一个男人嘛?而再不需要愁苦?呵呵,那好像一个梦!
......
过年了,过年了!
孩子们一大早起来就叫唤,并且爬上杨牧的身体,各种捣乱,将他吵醒。
情绪总会随着时间而变化,当初知道自己有这么多女儿是高兴的,现在也不是不高兴,但有时会烦。
杨牧有点懒床气,被女儿们吵醒后,扯着嗓门就喊。
“李大花!李大花!把你生的这窝小猪弄走!”
李大花正在厨房里弄早餐。
其实庄园厨房里的厨子做饭要比李大花好多了。
可李大花就想亲自给杨牧做,手艺一般,杨牧也不挑食,知道那是李大花对他的爱。
大花听到了杨牧喊声,气愤的直接冲进我是,掐着腰道:
“我要是生的一窝小猪,那你就是那只大公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