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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他过分美丽[穿书] 第136节

    但把所有随身之物都留下的温师兄又能去哪里呢。
    陆御九的眼泪扑簌簌落在轮盘之上,轮盘似是有所感应,其内透散出的温润清光,竟化作一双无形的、冷情的胳膊,把陆御九整个抱揽起来,无声地拍抚着他的额头。
    陆御九尚未察觉,只顾着流泪,徐行之站在他身前,是以也未曾觉察。
    放在那巨石板下的,还有几封信函。
    说是信函,也只是几张折叠起来的树皮,用鲜血写着某某敬启。
    温雪尘向来为人体面,怕是从未使用过这样的纸笔。不过对他而言,有很多事已经不重要了。
    收信人有三个,孟重光,徐行之,以及陆御九。
    徐行之俯身展开了自己的信件。内里的字迹依旧是用血写就,寥寥八字,朱色渲染,刺得他双目生痛。
    行之,抱歉。莫要寻我。
    恰在此时,陶闲进了洞来,满洞的血腥气冲得他脸颊更苍白了几分。
    他扶着一块稍干净的地方,小声叫:“徐师兄,徐师兄。曲师兄他们找到温师兄了。”
    陆御九抱着那青玉轮盘,一马当先地冲了出来,左右望上一望,却发现几人都立在周弦坟前,无人妄动。
    徐行之快步自洞中出来,听见陆御九着急地大呼:“哪里?在哪里?”
    周北南神色中怆意难掩,他伸出一指,示意诸人安静。
    陆御九惶急之下,眼圈发红,却硬是忍住了泣声,伶仃地抱着温雪尘的轮盘,侧耳细听。
    半晌后,他双目猛然睁大。
    他听到了一缕幽微的呼吸声,声音不是来自地上,而是地下,被层层新翻出来的土壤稀释过,近似于无。
    徐行之握住信函的左手垂下,眸光沉沉。
    ……他早猜到了。
    在留下三封信和自己的信物后,温雪尘一无所有、浑身浴血地爬出了山洞,用双手挖掘出了一处墓穴,为自己十三年前就该死去的肉体找了一个归处。
    ——温雪尘与周弦,生不同衾,死则同穴。
    温雪尘躺入泥土中,用已然挖翻了的十指,把刚刚挖出去的坟土重新盖回二人身上。
    温雪尘不觉得痛,实际上也用不着呼吸,因而这项把自己掩埋起来的工作,他做得得心应手。
    经过漫长的劳动,又调动了体内仅剩下的一丁点法力,他的世界总算彻底安静了下来。
    身边躺着他的弦妹,黑暗的地母慈悲地包容着他,温雪尘感知到了过去十三年都没有体验过的安心。
    他在那具骸骨耳边低语,送出了他没有一次能送得出去的情诗:“……坐观天地卧观心,流云成卿,飞星成卿。”
    说罢,他握紧骸骨的手指,闭上了眼睛。
    他早已死去,又养成了一具永不会死的躯壳,那么,他就永远在这里陪着他的弦妹。
    温雪尘进入墓穴时,除了一身蝉衣,手中唯执一帕,上书“弦”字。
    周弦一身瘦骨,手中亦执一帕,上书“尘”字。
    命若琴弦,满身风尘。
    弦尘二人,此间相聚,永不分离。
    地上诸人望着地上一座平坟,谁也没提要将温雪尘带出的事情。
    唯有曲驰小声说:“雪尘在里面。”
    周北南垂下头,略有凌乱的鬓发垂下,挡住了他的眼睛:“……别说了。”
    曲驰说:“我替他将灵力封印解开。他在里面,会舒服些。”
    当初擒获温雪尘后,孟重光一心记挂着昏厥的徐行之,因而温雪尘的灵力是曲驰动手封印住的。
    这回没人阻拦于他,因此曲驰捻起心诀,破开了加诸在温雪尘灵根之上的束缚。
    刹那间,华光大盛,但那光芒并非来自地底,而是来自陆御九。
    手捧轮盘的陆御九只觉脉轮宛如被尽洗一遍,双膝猛然砸翻在地时,神灵却觉清透轻飘,一路朝九天之上涌去。正静明虚,纯气沆砀,陆御九的浑身都被纯净无比的灵力蚕茧似的包裹起来,一如初生孩童。
    饶是徐行之,眼见此景也瞠目了片刻,方才含着极痛之意,哑声道:“雪尘啊……”
    这是温雪尘送给陆御九的最后一份礼物。
    ——温雪尘生剖了灵根,熔去其形,将其寄寓融合在轮盘之上。
    他算到曲驰会释出他的灵力,也算得到清凉谷上下,唯剩一个陆御九有资格去碰触他的轮盘。而能继承他这通身灵力的,也只剩下一个道鬼双修的陆御九。
    现如今封印一解,他修炼数十年的功力,尽数涌入了陆御九体内。
    而他的青玉轮盘,也在完成自己的使命之后,铿然一声,摧折成数片玉瓦,灵力流散,殉主而去。
    陆御九通身灵光流离,宛如长灯明澈,然而功力骤增,并未让陆御九感到半分喜悦。
    他张着嘴,已哭喊不出声来,口中唤出的声音颤抖如咽:“温师兄……”
    ……他的温师兄清醒地躺在眼前的浮土中,却已与他们山海永隔。
    每个人都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就连曲驰亦在发呆,竟一时间无人发现,陶闲留在了山洞中,并未出来。
    徐行之刚才看到的信函,他也看到了,于是他把剩下两封信函捡起,打算出去交给孟重光与陆御九,然而当他目光扫过“孟重光”三字时,却不由得滞住了。
    在他有限的认知里,陶闲晓得,这位温师兄极厌恶非道之人,对孟重光更是不假辞色,为何在这分离之时,不留下只言片语给关系更好的温师兄和周师兄,偏偏要给孟重光留话?
    而且,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预感,陶闲觉得这封信他一定要拆开看上一看。
    在短暂的踌躇之后,他白着一张脸,颤着一双手,打开了折叠着的树皮。
    陶闲虽不大识字,但是上面的字都不算难,每一个字他都能看得懂。
    少顷,他浑身剧烈哆嗦起来。
    “蛮荒之境,三器化成。世界书一分其二,半属陶闲,半属行之。务必杀陶闲,保行之。”
    陶闲一把将染着血的树皮揉皱,手忙脚乱地藏入了衣袖间,像是急于藏起一个不堪入目的化脓伤口。
    第96章 无所不能
    蛮荒在响过一声跨越千嶂的响雷后, 进入了它绵延漫长的雨季。
    天落豪雨,决河相倾。大雨延迟了大家前往无头之海的行程,但也算是给了陆御九调息养气、炼精化神的契机和时间。
    陆御九迁去了附近一座空山, 在靡靡雨声中独身一个攀上高岩险峰, 于绝壁之上寻到一处可供安身静修的山洞。周北南与其他两名应天川弟子则横槊立枪, 镇守于山下, 以保他清净太平, 环堵安然。
    以前的周北南性子烈说话冲, 公子哥儿脾气大,死后倒是沉淀出几分沉稳之风,安安静静盘膝而坐,感八方来气, 唯恐有野物出没,扰了陆御九修炼。
    两名应天川弟子这些日子也看出些门道来, 自知自家公子是一门心思瞧上了这清凉谷小弟子,但既是自家人, 难免多出了偏私之心。
    趁周北南打坐相护于陆御九时, 这二人便窃窃私语起来。
    “咱们家公子可是道门正统, 跟一个清凉谷外门弟子相好,未免太失身份了。”
    “更何况还是以主奴相称, 着实不好听。”
    “咱们公子皮相也算是上等了,偏生配上一个容貌尽毁的……”
    周北南耳听八方,又岂能听不见这两人嚼的舌根。
    他嗤之以鼻,抄起两块石子, 准确弹射到替他抱不平抱得热火朝天的两人的后脑勺上:“少议论他。再犯一次,小心我打断你们的腿。”
    其中一名摸着后脑壳鼓起的肿块,苦着脸想,罢罢罢,瞧周师兄这模样,怕是日久生情,情人眼里出西施了。
    周北南手撑长枪,安然而坐,想也知道这俩兔崽子在嘘叹些什么。
    ……他当初为何会选定陆御九呢。
    这么说吧,陆御九矮小,爱哭,脾气不好,然而剥去一切,他都是那个顽强、坚韧,哭泣着也要把整个清凉谷背负于自己身上的矮个子青年。
    见过孟重光和徐行之这般的上好皮囊,周北南回头再望一望,还是发现戴鬼面的小陆最好。
    当自己魂核在即将溃散前无意识地飘向他的时候,一切在冥冥之中已有注定。在那之后,什么丑美,什么身份,他周北南喜欢的人,便是天下第一的好看,天下第一的尊贵。
    在洞窟之中,陆御九端端正正取下鬼面,露出一张清秀白嫩的面庞。
    感知着躯体内有些陌生的灵力波流,他一时间百感交集,想要哭,却又总觉得有温雪尘在体内静静看着他,便把泛到口中的酸意缓缓咽下。
    他眼泪汪汪地想,以后再也不会饿着周北南了,真好。
    陆御九本就有金丹二阶的修为,又全盘继承了温雪尘的灵力,因此提升之速远超所有人想象。
    在他入洞静修第七日,蛮荒中的豪雨在某一瞬间彻底止绝,一道飞虹气冲云天,万千虫兽尽皆失声。
    两名应天川弟子蓦地一惊,拔枪四顾,只怕天象有异,是极恶之兆。
    只有周北南在短暂怔愣后,兴奋得直接跳了起来。
    ——陆御九竟只用了短短七日,便直接突破了元婴修为,修得了元婴之体!
    因为蛮荒与世相隔,天道亦难以关照,陆御九竟直接免了元婴雷劫洗髓伐毛之苦,平安过渡,毫发无损。
    陆御九发了疯似的修炼,像是一只因为即将过冬,不知疲倦、也不知道饥饱的小兽,一直致力于把尽可能多的食物塞进嗉囊里。
    而在高塔之侧,向来平缓的小河水面高涨,越出河岸,湍急地朝四面八方漫溢,好在高塔有孟重光设下的阵法庇护,流入高塔间的雨水经过截流,仍呈潺潺静好之态。
    长久的落雨好像把时间的流速都拖得缓慢起来,大家闲来无事,倒有了几分闷起头来过小日子的随性惬意。
    徐行之房间一角新添了一口火塘,里头哔哔啵啵地响着火声炭声,徐行之把软榻布在火塘边,坐在榻侧,只觉脸和手都被烤得热乎乎的。
    徐行之披在肩上的兽皮长袍被硝制过,原本的浓郁生碱味道被新鲜木枝翻来覆去地烘烤过,拥在身上,木香袭人,暖意融融。
    孟重光则躺在徐行之腿上,闭目听雨。
    徐行之把手烘热后,贴在孟重光脸颊上,却贴了一手的汗。
    一拎他的衣服,徐行之发现他浑身上下活像是被水洗过似的。
    徐行之畏寒,再怎么暖和也不嫌,但孟重光是个火炭体质,和他蹭在同一口火塘前,也难怪热得难受。
    徐行之赶他:“热的话就去床上安置着。”
    孟重光被烤得发昏,哼哼唧唧地念叨着:“师兄在哪儿我就在哪儿。”
    徐行之就不赶他了。这孩子自从化外之境回来后,便一门心思地黏准他不放,叫人既好笑又好气,偏又生不起责怪他的心,只能惯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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