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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零幸福时光 第39节

    看着她远去的身影,张文杰和他妈妈打声招呼,转身就走了,看也不看吕凤思。
    张文杰的妈妈问吕凤思:“那是你们班上的同学?家里是干什么的?”
    刚才张文杰的妈妈询问夏小语的时候,吕凤思心里非常着急,害怕她会喜欢夏小语。现在听到她问夏小语的家世,就放下心来,说:“她的父亲死了,母亲嫁人了,现在只剩下她一个人在家,是个有爹生没娘教的。”
    张文杰的妈妈一听到前面的话,就开始皱眉头,听到吕凤思最后一句话,原本放开了的眉头又皱上了。
    作为一个母亲,她能看出张文杰眼中对夏小语的重视。现在听吕凤思这话,她的家里穷也就罢了,还是不完整的家庭,现在见小杰回城了,又找到城里来了,也不是个安分的!至于吕凤思的心思,谁都清楚,以她说话那粗俗的样子,还真以为能配得上小杰呢!
    吕凤思和张文杰的母亲各怀心思,继续在路上散着步。
    夏小语很快就等到了客车,乘着客车回到了石亭镇上。这一次,她没有像往常那样一下车就回木阳村,而是朝邮局走过去。
    她想过了,给翻译社打工,以后要寄的信可不少,所以要准备多一些信封和邮票。信封必须是大信封,因为只有大信封才能放下那么多纸张,邮票也要买不少。寄信是按照信的重量贴邮票的,要是邮票的面额不足,信会被退回去。要是这样的话,就误事了!
    夏小语仔细询问了关于信的重量以及邮资的问题,买了一大沓大信封和许多邮票,花了十元钱。
    走出邮局,夏小语到文具店买了一大沓的信纸,单行的那种,无论是写中文还是写英文都可以。
    对于寄信这个问题,夏小语仔细盘算过了,要是只是周末到镇上寄信的话,也太被动了。
    她打算和送信的邮递员商量一下,看看可不可以在每天送信过来的时候顺便帮她把信寄出去。
    夏小语留意过了,每天邮递员送信到木阳村的时间都是在下午三点钟左右。要是邮递员同意帮她寄信的话,想寄信的时候,只要带着信提前在那里等候就可以了。
    夏小语从镇上往木阳村的方向走着,心里思考着这个问题。正在这时候,送信到自己村的那个邮递员就从她身边经过,她连忙喊了声:“邮递员叔叔!”
    邮递员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小伙子,听到夏小语的喊声,连忙刹车,一只脚支撑着自行车,转头看向夏小语,说:“小妹妹,你喊我有事?”
    夏小语连忙说道:“我是想问一下,你每天过来送信,可以帮我把信捎出去寄吗?”
    “没问题,你想寄信的话,提前在邮箱前等我。我到达后,你把信给我就可以了!”
    夏小语连忙说:“谢谢邮递员叔叔!”
    邮递员笑了一下,说:“不用谢!”
    他说完,就骑着自行车飞快地离开了。
    爱情不重要,永远虐不到!
    第七十七章 笔译
    看着邮递员远去的背影,夏小语突然就哼出了一句歌:“你是一封信,我是邮差,最后一双脚惹上尘埃……”
    她突然就笑自己,一首悲伤的歌,让她唱得如此欢乐。无法否认,在唱这句歌的时候,她在脑海里是把一封封信变成了一张一张的钞票。
    要知道,要是没有这个邮递员的帮忙,夏小语就只能每个周末到镇上寄信,寄稿件不及时的话,社长就只会给自己安排少量稿件。
    夏小语摇了摇头,把哼的歌换成国语版:“就像蝴蝶飞不过沧海,没有谁忍心责怪……”
    她并不觉得这两首歌好听,不知道此时为何会自然而然地哼唱起它们。也许是,只要怀着快乐的心情,再悲伤的歌曲也唱不出悲伤的感觉。
    也不知道此时这两首歌面世了没有,这个时候有电脑的人不多,估计网络也不怎么发达,普通人只能通过卡带知道出了哪些新歌。
    走在路上,路边的野花无数,五颜六色的,还有无数彩色的蝴蝶飞来飞去,如此美丽的风景,看在眼中,让人不忍走得太快。
    回到家里,看了看母鸡啄米的闹钟,是四点多钟了,夏小语喂过鸡兔之后,便开始煮晚饭。
    下车的时候随便在镇上买了两个包子吃了,现在也差不多消化完了。
    早上买的猪肉还有剩下的,夏小语就做了个白切猪肉,再从院子中摘了些青菜。就这样,晚饭除了一大碗米饭,就是一碟炒青菜,一碟白切猪肉,还有一大碗的水蒸蛋。
    吃完晚饭,夏小语把小木桌子和竹椅子搬到院子的荔枝树下,就开始翻译那两份材料。
    两份材料都是英译中,夏小语便选了其中一份,开始翻译起来,一边看,一边思考,然后把自己的翻译结果写下来。
    翻译中途,遇到不认识的单词,便翻开牛津词典,把那单词相关的各种意思和所有词组都仔细读了,找到相应的意思,然后把自己的翻译结果写下来。之后,还要进行适当的修改。
    很多人都以为,只要懂英语,就能当一名好翻译。其实这种说法是不完全对的。
    精通英语,能翻译是肯定的。但是要翻译得好,还要具备深厚的中文功底。
    不能只是直译,也不能只是意译,好的翻译者,会把直译和意译很好地结合在一起,既照顾到了作者,也照顾到读者。
    夏小语非常喜欢读培根的《论读书》,上初中时,语文书上的那篇文章,是越读越喜欢。
    后来读了另一本书上的这篇文章,译者不同,便觉得索然无味。不是说它翻译得不对,而是它带着很浓重的文言文的味道,要拐几道弯才能弄明白那意思,便不想继续读下去。
    她至今还记得那喜欢的文: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
    天色已暗,夏小语只翻译了其中一份材料。另一份,便留到第二天再翻译。
    看来这翻译的钱也不好赚啊!不过现在只是刚开始,相信今后翻译得多了,速度会加快一些。
    一天后,夏小语把誊抄好的翻译稿件放进大信封里,贴足邮票,让邮递员帮着寄出去。
    信寄出去的第二天,翻译社就收到了。林道峰打开夏小语的翻译稿,看着上面娟秀的字体越看越满意,不禁微笑起来。
    见夏小语这么快就翻译好了,他便又让小刘把两份新的稿件寄给她。
    如此一来,接下来的整个暑假,夏小语几乎每天都有稿件可以翻译,比之前更忙碌了。
    虽然兔子还是照过去那样喂养,但是做布艺品的时间开始减少。不过也无所谓,做这些布艺品的工厂多了许多,竞争对手就多了,前几个月夏小语做得多的时候,还会有积货的现象,现在少做一些正好。
    第一次结算工资的时候,夏小语收到了一千三百多元的邮局汇款单。
    因为之前说过要给母亲做一件衬衫,夏小语就在暑假里抽空做了一件浅绿色格子布的衬衫,在某个星期天在镇上的布店里遇到母亲时,递给了她。
    林芷云手里拿着自己女儿做的衣服,非常高兴,笑着说:“没想到你真的会做衬衫,我的女儿真厉害!”
    夏小语说:“我刚学会做,你喜欢就好,你试一下看看合不合身?”
    林芷云拿着衬衫走进布店里面的杂物间,换上了那件衬衫,走出来一看,正合适,她非常满意。
    走出布店,夏小语问:“白石墩的那两块地买到了吗?”
    林芷云说:“买到了,之前借邻居的钱也还了。卖了一部分稻谷,手里还有几百元剩下来。”
    听母亲这样说,夏小语的心里也替她感到高兴。
    秋季开学前,夏小语统计了一下暑假期间赚到的钱,一共是两千多元,把其中两千元存了银行定期之后,银行的定期存款满三万元了。
    小富即安,也算不错!
    还有几天就要开学,这几天夏小语已经做好了上学的准备,突然林小燕的爷爷就告诉自己,夏日辉打电话到村委会,让夏小语第二天到城里参加四堂哥的婚礼。
    三堂哥还没结婚,四堂哥就要结婚了?
    上辈子四堂哥也是比三堂哥结婚要早,但那是因为三堂哥受伤残疾了的原因。这辈子三堂哥没出事,也是这么迟,看来是缘分来得迟了。
    这一次,没有安排人来接她。夏小语心想:三堂哥也许是忙着给四堂哥准备婚礼没空,要是有空的话,他一定回过来的。
    不过这样也好,大白天的,路上也不危险,夏小语也不想总是麻烦别人接送。
    第二天,夏小语并没有一大早就出发,而是等中午翻译好了稿件再收拾东西准备出发。
    翻译好稿件之后,已经是十一点半了,在家里吃过午饭后,夏小语把院子大门钥匙托付给林小燕之后,就开始出发了。
    晚上是没有客车赶回来的,只能在伯父家过夜,所以夏小语在背包里带上了一套衣服。
    中午的阳光很猛烈,夏小语也带了一把长雨伞撑着遮阳。
    到了镇上,夏小语连忙到邮局把装着稿件的信封寄出去。寄完信,就去客车站等车。
    第七十八章 堂姐出手
    很快,客车来了,然后就是旧旅客下车。突然,夏小语看见张文杰搀扶着一个老奶奶下车了。
    夏小语刚在心里想着怎么和他打招呼,张文杰就扶着那个老奶奶过来了,问道:“小语,你准备出城?”
    夏小语点点头,说:“是的,我四堂哥今天结婚。”
    张文杰笑了,说:“那你快上车,我和我奶奶回家去。”
    他的奶奶看起来非常的慈祥。貌似就是他和奶奶在农村生活,只是不知道他为何不去城里上学。
    夏小语无意打听别人隐私,朝他们摆了摆手,就上了客车。
    在车上,夏小语想着四堂哥和四堂嫂的婚事,根据上辈子的记忆,伯父夏日辉交游广阔,认识一个很有钱的朋友,那个朋友就把女儿嫁给了他最小的儿子,也就是夏小语的四堂哥夏成博。
    夏小语想起了上辈子听说过的四堂哥小时候的趣事:
    夏成博从小就害怕他那个严厉的母亲,在他五岁的时候,有一次到外面玩,玩疯了的时候,不小心被树枝刮破了自己的裤子。他哭着跑回家,努力想办法补救,然后取出自己的一条新裤子,从上面剪一块布下来,找到针线,补在自己那条裤子的破洞上……
    后果可想而知,被他母亲狠狠地骂了一顿,但没有挨打。他虽然剪坏了新裤子去补旧裤子,但是作为一个五岁大的小孩子,能为自己犯的错误而努力补救,本身就值得表扬。
    夏成博比不上大哥精明,也比不上二哥和三哥读书聪明,但是他却是几个兄弟中最先富起来的那个。那是因为他娶了个有钱的老婆,少奋斗了几十年。
    四堂嫂是土著渔民的女儿,为什么叫土著呢?那是因为他们是一直生活在船上的人,岸上没有自己的土地,也没有自己的房子,除非是为了躲避台风,才会到岸上找地方住。
    土著渔民的生活环境非常恶劣,他们清楚自己在岸上没有自己的立足之地,所以养成了勤劳勇敢的性格。
    除此之外,他们的生活也是非常俭朴的,哪怕是赚到再多的钱,也不会大手大脚地花钱。每一顿饭菜,都是定量的,从来不多做。
    正是因为如此,他们的生活才不会过得很艰难。
    四堂嫂的父亲比他们更多了一项品质,就是会投资和发展,最后发展到拥有很多条大轮船,据他们船上的一个打工仔说,有一次运气好,一个小时捞上来的鱼就卖了一百万元。
    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政策的变化,土著渔民们都在岸上有房子了,不会再像过去那样,有钱都买不到房子。
    上辈子的夏小语,有一次被四堂嫂拉去和她家人一起吃饭,发现她的家人虽然有钱,但是十分低调,无论是穿着还是吃食,比普通人还简单。
    四堂嫂从小在船上长大,虽然不识字,但是很会过日子。不但如此,她的父亲对所有子女都一视同仁,所有财产都平分给他们。夏成博是个傻人有傻福的人。
    夏小语回忆起这些事,对四堂嫂的家人不是羡慕,而是钦佩!有那样品质的人,只要运气不太差,日子都不会难过。他们有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在背后,他们付出的是比常人多许多倍的艰辛的努力。
    当夏小语站在伯父家门口的时候,看到的是一片喜庆,门口挂着很多纸制的彩球,喜酒是摆在伯父家里,请厨子来做酒席。
    夏章喜一看见她来了,就微笑着过来拉她去里面坐。中途,夏小语看见了三堂哥,三堂哥对她笑了笑,说:“小语,我本来要去接你的,可是实在是没空。你一个人路上害怕不?”
    夏小语笑着说:“我不害怕,自己一个人就能过来,不用你多走一趟去接我。”
    夏成广见她的表情不像是作假,就放心了,转过身继续忙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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