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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少帅的金丝雀 第67节

    “还成!”匡珍珠顿了一下,又问:“那你明儿个来吗?”
    “听说晚上还有舞会,恐怕是赶不回来!”
    “那你们住哪儿?”
    “露营!”
    “玩的愉快。”
    “好的。”沈南瑗挂线之前,握着话筒,在心里说“再见。”
    打了这两通电话,沈南瑗这才租了辆黄包车,去了城门边,时间赶的很巧,正好赶上卢家的车队,随在后面出了城。
    二毛子打听好了卢家订婚礼举行的地点。
    郊外的跑马场,骑着自行车追到城门口又渴又饿,想着今儿一天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吃上饭,他下了自行车吃了碗馄钝,这才朝城外骑去。
    黄包车在跑马场的门口转了一圈儿,往回走的时候,刚好撞上姗姗来迟的二毛子。
    二毛子将自行车靠在了跑马场外面的大树旁,蹲守在外面。像这种场合,他不好混进去。
    此时的沈南瑗已经变好了妆,剪去了一头的青丝,像个俊朗的少年一样,穿着粗布的短打,准备前往和裴天成约好的渡口。
    接下来,就只等天黑了。
    ——
    裴天成看着那少女舍去了那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变成眼前这模样,他想,当时她心里想的,一定是离开这里之后的海阔天高,才有的这样的勇敢与决绝。
    又或者是哪怕抛下这些,也要远走高飞,才使得她能这样豁达与果敢。
    不管是哪一种,总之在裴天成见到沈南瑗的那刻时,哪怕是惊讶也没维持多久。
    这人变成什么样,都还是沈南瑗。
    而他自己也说不上,费了这么大周章,想要帮她的目的。
    反正帮都帮了,那自然是好人做到底,送她最后一程。指不定这往后,山高水远,就是后会无期。
    他推了帮派里的其他事情,推说今日乡下有事,早早就出了城。
    沈南瑗摸了摸短绒绒的头发,剪得有些短了,约莫得养上个把个月才能恢复。
    剪掉的那刻,沈南瑗强迫自己睁着眼看,但好歹,靠着金丝雀的这张脸撑住了颜值,没崩。
    只是一时还有些不大习惯。
    “怎么,是不是认不出来了?”沈南瑗对自己的乔装技术还是颇有信心的。
    裴天成点了点头道:“乍一看是不敢认,不过多看了两眼还是能认出来,但要换了旁人就不一定。”
    沈南瑗知道,他这个旁人,意思就像是杜聿霖派来的盯梢的那些货色。
    不过,连他都能看的出来,更别说杜聿霖那个变态了。
    沈南瑗稍稍有些失望,随后又自己安慰自己,想什么呢!她此番离开,这辈子都不会再碰上杜聿霖,还管个什么认不认的!
    转回头说正事,沈南瑗问他:“你怎么来了?”
    “来送送你!”裴天成说。
    没想到,来了泷城这么久,能够说上一声再见的人,居然只有他一个。
    沈南瑗默默地长叹了一声,发自肺腑道:“谢谢你……虽然我不知道你到底想要做什么,但我希望无论是何种情况,你都能好好保重自己。”
    裴天成居然有些伤感,强咧开了嘴,将给她准备的干粮和换洗衣物递了过去,“船今晚八点会来,渡口边有一间没人住的空屋子,你暂时可以在那里歇一下脚。从此,就天高任你飞了。我不会陪你到八点……”
    “我知道,你能特意跑这一趟,我已经很感激了。”
    沈南瑗真挚地点了点头,又说:“那么再见,珍重!”
    “再见!珍重!”
    裴天成花了几个小时的功夫,到了这儿,也就是为了这句“再见珍重”而已。
    裴天成转身就走,走路的姿势虽然有些坡,但挺拔的身影看起来很是潇洒和利索。
    沈南瑗就立在原地,一会儿看看面前那悠长的大河,一会儿又看看他越来越远的身影,叹一口气,也转了身,朝裴天成说过的小屋走去。
    那小屋年久无人居住,到处都是灰尘。
    沈南瑗费了好半天的劲,将屋子打扫了一下,这才坐了下来,等天黑。
    她这趟开溜,为免引人耳目,只带了一个书包。
    原还想着到了下一个落脚地,再买置办的东西来着。
    没想到裴天成一个大男人想的倒是周全,包袱一打开,给她准备的衣裳,也都是男式,虽然半旧,看起来却很是干净。
    沈南瑗又叹了口气,无所事事,又七上八下地等天黑。
    人要是专注于等一件事情的话,时间会过的奇慢无比。
    感觉都要过了一个世纪了,沈南瑗突然听见门外响起了水声,连忙推了门出去查看,将好看见夕阳照着河面,而渡口的旁边停了两条乌篷小船,陆陆续续地从两条船上跳下来十好几个男人。
    最后的一个男人跳了下来,沈南瑗的心脏克制不住地怦怦乱跳了起来。
    他的脸上,那条狰狞的刀疤,她是怎么都不会忘记的。
    那些人从船上下来,鬼鬼祟祟的四下看了又看,便把目标朝向了她这里。
    沈南瑗这时再想退回去已经晚了,早在第一个男人跳下船的时候,那人就发现了她。
    不过,她除了心惊,害怕一会儿不好脱身之外,倒一点都不担心那些人会认出她来。
    片刻间就拿定了主意,沈南瑗等到那些人来到小屋前,仗着现在雌雄莫辩的身份,还有脸上打扫时刻意沾的黑灰,有了这些掩护才敢拦住了那些人的路,以一副主人的架势,不让任何人进。
    硬着头皮度眼前的难关。
    “怎么了?”走在最后面的刀疤脸不快地问。
    最前头那个男人和沈南瑗大眼瞪小眼了一会儿,气闷地说:“不知道哪来根蒜,敢挡爷的路。”
    沈南瑗一副急坏了的模样,指了指身后的小屋,又拍了拍自己,咿咿呀呀。
    “是个哑巴!”那人又道。
    刀疤脸走上前来,皱着眉头:“这臭小子什么意思?”
    队伍里有人猜测:“好像是说这儿是他家吧!”
    “屁,这就是个没人住的屋子。”刀疤脸一把推开了“他”,气冲冲地进屋了。
    还别说,这屋子和先前来时真不太一样了,虽说没有干净到一尘不染,可明眼人看的出来,这是被人打扫过的。
    刀疤脸回头,一双眼睛在沈南瑗的身上打量来打量去。
    沈南瑗往后撤了一大步,眼里有‘家园’被占的气急,一副“你们是坏人”的提防表情。将十几岁少年郎的年轻气盛和被恐吓过后的怯懦愤懑演绎得惟妙惟肖。
    刀疤脸咧开了嘴乐,心想这这小子就是个不开眼的小傻子。
    他招呼兄弟几个坐了下来,指着沈南瑗道:“烧火会吗?去给哥几个烧点热茶!放心,我们入夜就走。”
    沈南瑗站在原地没有动。
    就在刀疤脸发火之际,她抬手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摆了摆手。
    “二哥,这人不止哑巴,还聋。”
    “有会哑语的吗?”有人问在座的。
    “谁会那操蛋玩意啊!”
    “操,谁去告诉他让他烧水?”
    “算了,费那劲,我去烧吧!”
    那人嫌弃地从沈南瑗的身边走过,还故意撞了她一下。
    沈南瑗一个趔趄,往后又退了好几步。身材单薄可见一斑。
    那群土匪哈哈大笑了起来。
    这么个‘傻小子’穿的也就比乞丐好了那么一点,想也知道是在城里混不下去,跑轮渡这地方往外求生路来的。
    但显然是觉得她不具备什么危险,拿她当乐子耍。
    沈南瑗一脸气恼地站稳了,眼睛斜了斜她放在最里面的包袱。
    刀疤脸顺着视线看了过去,视线也落在了那个蓝色的包袱上。
    他伸手一捞,将包袱抓在了手里,随意地扔在地上,只见里头除了几件破衣裳,就是一些铜钱和毛票。
    沈南瑗紧张地扑了上去,一把抓过了包袱,紧紧地护在胸前。
    刀疤脸彻底放下了心,不客气地踢了一脚,“滚,爷就是再穷,也不稀罕你那两张毛票。”
    却还是不客气地抓起了从包袱里掉出来的大饼,分给了兄弟。
    鸠占鹊巢!
    沈南瑗一副委屈巴巴的模样,坐在了小屋的外面,手里还紧紧地抓着自己的小包袱。
    财不外露,她这样子乔装最稳妥。
    而路上需用的银票碎银都贴身藏着,是也谁都想不到。
    而跟刀疤脸一块来的人不少,背后背着的东西都遮遮掩掩,只能看出鼓鼓囊囊。
    沈南瑗大致看了一眼就能猜到是他们干这一行营生的家伙什。
    上回沈家被抢,就见识过那伙人的凶残劲儿,沈南瑗绝不会想不开和他们去硬碰硬。
    只殷切盼着那伙人要是能在船来之前走了就好了。
    那些人在屋子里吃吃喝喝,还有两个土匪,吃饱喝足,跑到河边的芦苇丛里撒尿。
    眼看天就要暗沉下来。
    沈南瑗的心里焦虑得不行,幸好是这个时节,天黑得早。
    若是夏天,八点都不一定天能黑。
    真的是流年不利,出门没看黄历。
    躲过了杜聿霖,还是没有躲的过这莫名其妙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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