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相,竟然是墨玦的老师。
那么,她真的可以信任墨玦吗?
林熙走出承禄殿,长吁一口气。
既然理不清楚,那就让这朝堂无人可理清,以阮家之剑,搅动这潭死水,终会有人露出马脚的。
自始至终,她从未忘记过自己的目的,不执着与仇恨,却要,让阮家沉冤得雪。
林熙望向皇城外湛蓝的天空,蓦然间回忆起少年时候与风花雪影四将在战场厮杀的时光,虽然过程苦不堪言,如今却显得弥足珍贵。
终究,已经是一去不复返了。
秋高气爽,微风阵阵吹拂,正是中午,太阳照在身上,是少有的好天气,令人浑身暖洋洋的温和起来。
“将军,内阁兰总管已经派人恭候了一会儿,说是要亲自带将军去将军府。”启宣见林熙终于出来,立即迎上去说道。
“派人?”
“是之前的御前侍卫陆佑。”
林熙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微微一愣,便看见陆佑站在一辆马车旁边,腰间悬挂宝剑,一身藏青锁子云纹青衫,身形挺拔,眼眸似一潭深渊,眉目之间俊逸非凡。
只是细微之处,还是能够看出和昨日那个“陆佑”的不同之处。
若昨日的陆佑,是清冷寒凉,寂然无声的暗器,那么今日的陆佑,就是锋芒毕露,锐气冷冽的利剑。
这个陆佑,才是真的墨玦手下的一等侍卫。
“陆统领,我的手下沧澜还在驿站,他应该找不到将军府,劳烦你先去驿站,带沧澜先去安置好了。”林熙眉心一皱,不动声色的拒接道,“在下山野村夫,初到墨都,想要游逛一番,陆统领不会不同意吧?”
陆佑淡淡的瞥了林熙一眼,原本冷寂的表情,却因为林熙的容貌而微微愣住。
面前的人,面容如玉,眸似寒星,这般清冽从容的模样,哪里像是镇守边境,弑剑喋血的不败将军?反倒,更像是一名清高矜贵的公子。
唯有那双沉寂如墨玉的眼眸,仿佛蕴藏着尸山血海累积的幽深,看不清其中的情绪。
陆佑收回视线,并未拒绝,对着林熙抱了抱拳,便折身去驿馆找沧澜去了。
左右,陛下也未让他监视这云麾将军,而且在墨都,任谁也翻不出天去。
见到陆佑走了,启宣与她并肩而立,不知从什么地方摸出一顶斗笠来。
“将军,您现在这样子,出现在墨都肯定会引起那些女子的围观,还是带着这个好一些。”
楼启宣还是很有先见之明的。
“你什么时候拿的?”
林熙的脸色有些苍白,接过斗笠便戴上。
“就刚刚你们上朝的时候,属下想着万一没有马车遮掩,说不定这些都城的小姐们,最喜欢将军这样自战场归来的翩翩少年郎,您又得引人围观”
启宣说着,想起了之前有一次,攻破城池之后,本想着会遭到百姓的唾骂,谁知道那些百姓得知是将军,居然列队欢迎,只为一睹将军容貌。
将军一人,男女通吃。
“哪里哪里,她们更喜欢你这样的小白脸,一看就是读书的官宦子弟。”林熙顶着斗笠,遮掩住了半张脸,认真地说。
楼启宣这张书卷气息的脸太有欺骗性,谁又知道,他每日笑眯眯温润如玉的君子做派,鬼点子却是最多的呢?
墨都繁盛,两人一路走来,店铺林立,吆喝声和贩卖声络绎不绝,这里的百姓生活安居乐业,富裕安定,回想起漠南边境的肃然和冷漠,林熙整个人仿佛回到了家,神情从容放松。
林熙和启宣沿着银安街的街市一路慢悠悠的逛着,灰褐的斗笠掩住了有些苍白的脸色。
她之所以拒绝陆佑相送,是因为之前在翰沙城被流箭射中的伤口,似乎有一些开裂,正好可以去前面的百草堂抓一副药。
终于回到墨都这样繁荣舒适的地方,身上身经百战留下的伤病隐疾正好诊治一番。
林熙的眼神扫过一处小摊上贩卖的劣质首饰簪钗,样子很是精巧,目光顿了顿,有些恍惚。
这小摊看起来有些简陋,清一色女孩子家的小玩意儿,但样子都很不错,摊主见到林熙目光驻留,赶紧吆喝起来。
“这位公子,老朽这摊位,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已经在银安街摆摊已经七八年了,虽然出卖的东西成色没那景宝阁的珠宝好,但是绝对是真品!”
“您买个给自家小妾佩戴的簪子也好”
林熙听到他口中的“景宝阁”,有些怀旧的将视线移到前面不远处一家看起来富丽堂皇的店铺上,景宝阁的掌柜曾经与父亲是同窗,为她和母亲打造过很多小饰品。
只是可惜,十年前阮家覆灭,平时和父亲爷爷交好的人,却没有一个站出来为阮家说话。
她重新看向摊位上的劣质钗簪,见摊主说的卖力,准备挑上几个,送给启宣沧澜,让他们找几个红颜知己也不错。
忽然,林熙眼神一凝,在摊位不起眼的一个位置,摆放着一个破烂的小木盒子,盒子里盛着的,是一枚巴掌大小的墨色籽玉。
这籽玉,是极为少见的和田墨玉,虽然没有和田羊脂玉珍贵,但是也比较稀罕,能在这个小摊看到,实属奇特。
“这枚籽玉,我要了。”林熙开口道,“价钱,好商量。”
“一看公子您是识货的,这枚墨玉籽玉是我这摊位中最珍贵的东西,既然公子看中,老朽就卖给您,正好五——”
林熙正想买下来,身后却有一道疾风传来。
启宣刚要反手挡过去,却意识到此处是在墨都,只能和林熙一起站到道路两旁。
“永乐公主鸾驾,闲杂人等,速速退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