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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有所思 第39节

    一本薄薄的字帖。
    字帖里面的字纸发黄轻薄,显然已经有了些年头,且是时时翻用的,但书封用牛皮纸仔细包了,里外都无卷边,显然,字帖主人对这字帖很爱惜。
    翻开字帖,便看到那与墙上字画里如出一辙,却更圆润成熟,也更飞扬肆意的笔迹。
    “辛酉年廿月初三,吾登泰山,临沂水……”
    看到第一个“辛”字,阿圆便顺畅地默诵出下面的字句来,然只诵了几句,便忽然又闭上了嘴。
    他阖上字帖,忽然回头看了眼甄珠,然后做贼似地将它揣进怀里。
    ——
    甄珠醒来时,阿圆不在,问门房,说是出门逛去了,倒叫她有些稀奇。
    这几日他整日地缠着她,根本没出过门,现在出门……是真的要走了么?
    或许下次来,便是道别了。
    甄珠愣愣地想了一会儿,便一个人用了午饭。
    这几日寝食坐卧都有阿圆在一旁,要么身躯交缠,要么叽叽喳喳嘴里从来不停,此时突然又只有她一个,倒是有些不习惯了。
    用过午饭,因为上午已经睡过一觉,这会儿倒没了午睡的念头,甄珠顿时有些百无聊赖,去到画室想画画,想起这几日阿圆总跟她说卖画的事,再看看已经堆积满室的画,便有些认真地考虑起以后的出路。
    坐吃山空肯定是不行的。
    虽然之前跟悦心堂合作赚了不少钱,但买宅子就花了一小半,剩下的银子若还照以前在柳树胡同的过法,自然可以撑很久,但如今换了大宅子,又有了下人,开销也比以前大许多,更不用说有钱了她也不委屈自己,不说过得多奢侈,但吃穿住用都是能用好的就用好的,如此一来,想维持如今的生活质量,剩下那些钱迟早也会用完。
    况且,正如阿圆所问,她难道不想出名么?
    她并非无法忍受孤独,哪怕画的画无人欣赏,也不会因此就停笔,但既然能被世人欣赏,又何必闭门自关?
    没有悦心堂,她也该考虑再寻找别的合作伙伴了。
    而别的合作伙伴……
    或许该问问方朝清,打听打听他之前说的那个人品可靠的书画铺子东家了,虽然对方究竟如何谁也不能保证,但起码是方朝清认识的,还是略微有一些保证的,总比她无头苍蝇似的上大街乱找地好。
    想到这,她拿了纸便想写信,只是刚提笔,便又放下了。
    ——为她和方朝清传信的阿朗已经不在了啊。
    她愣了下,想起那个孤身去了京城闯荡的少年,心头有些思念。
    上次收到他的信,还是两个月前,说是到了京城,正准备考武举,之后便再无消息。
    也不知如今怎么样了。
    他到了京城也没个稳定的落脚地,便是她想去信问他,也不知往哪里送信。
    想着千里之外京城的那个少年,甄珠许久才回过神来。
    思绪转回方才所想,她便改变了主意。
    ——没有阿朗送信,那么就亲自去悦心堂一次吧。
    说起来,搬家的事都还没跟他说呢,还有《登临贴》,那么久了,也没有还他。
    想到这里,甄珠便起身,走向书案。
    《登临贴》是她每日都会临的,因此便放在画室的书案角落里,从未挪动过位置。
    她下意识地伸手去拿,手却在半空滞住了。
    ——字帖呢?
    第42章 表姐
    天方过午,正是白日里人最困倦的时候,悦心堂本就冷清,此时更是没什么客人。
    方朝清却不困,看两个伙计瞌睡地不行,还让他们自去内室里歇息一会儿,自个儿在前面守着铺子,左右无人,也不用费心什么,依旧是坐在柜台后面看书。
    除了看书,他似乎也没什么可做的了。
    他从小就不是多喜欢玩闹的性子,就喜欢一个人清清静静地看书,练字,后来长大,能一个人到处走了,便喜欢登山临水,揣摩山形水意,将之融入书法中。
    但如今他已经很少出去游玩,又无别的事可做,整日地便只能看书,悦心堂所有的书,他几乎都看过一遍。
    甚至这些天,他已经开始看医书。
    那日被方朝元闹过后,崔珍娘刺激太重昏厥,夜里又做噩梦,到了白日里依旧魂思不属,更加吃不下饭,本就病弱的身子愈发难以为继。
    她胎里便带了顽疾,以前大夫说若是放宽心怀好生将养,兴许还能活到半百之年,然而成年累月地不好好吃饭,又心思过重,心力交瘁之下,只怕寿命难久。
    方朝清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不懂医,只会用言语开解劝慰,但那似乎毫无用处。如今眼看她的身体每况愈下,便是再不懂医,他也还能硬着头皮啃书。但他再怎么啃医书难道还能比得上大夫么?所以,不过是但求心安罢了。
    正低头看书,忽然听见脚步声。
    这脚步轻快随意,只听脚步声,便知道不是个成熟稳重的。
    他百般无聊地心里猜测了下来人秉性,抬起头。
    视线里首先出现的,是一袭耀目刺眼的锦衣。
    他眉头一跳,视线上移,然后便看到了那张唇红齿白,分明很讨人喜欢,然此时在他眼中却格外叫人厌恶的脸。
    ——阿圆,亦或者说方朝元。
    方朝清眉头皱起:“你来做什么?”
    阿圆却不回答他,只背着手,大爷似的在铺子里转了一圈儿,时不时地对着铺子嫌弃地啧啧。
    转到柜台西侧,看到那红绸盖着,丝带系着的画轴,还好奇地上手拉丝带。
    “够了没有。”方朝清一把抓住他手腕:
    “方少爷若是无聊,尽可去别处逛,小店寒酸简陋,恕不接待。”
    阿圆斜眼看他,旋即冷笑:“方老板就是这么对待上门的客人的?”
    又“啧啧”着摇头晃脑:“怪不得生意冷清地没一个客人!也是,背靠大树好乘凉,有个嫁妆丰厚的老婆,哪里还用得着苦心经营,学什么圆滑手段,还能维持着高高在上的清高架子,当自己是个世外闲人呢!”
    方朝清眼里怒火微聚,放了他手腕,扬起手。
    “你又想打我?”
    阿圆仰起头,将那一半刚将养好几天,嘴角的疤都还未褪尽的脸颊凑到他身前。
    “好,你打啊!”
    他冷笑着:“不是说你的手废了?连字都写不了了?呵呵,明明还很有力气嘛,提不动笔,倒是打得动人?当初打死人也是用的这只手吧?看来方老板真是走错路了,当年就该去考武举呀,说不定还能再考个武状元呢!”
    他冷笑着,语气嚣张,字字诛心。
    然而这样近的距离,这样亮堂堂的白日,方朝清却分明能看到他的嘴唇微微颤抖着,圆圆的猫儿眼里瞳孔大睁,清澈的瞳孔里还映着他的影子。
    方朝清愣了一下,看着他,又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腕。
    这一愣,便叫阿圆挣脱了他,又满脸不屑地伸手拿那画架上缠着红丝带的画轴。
    “哗啦”一声,画轴在两人面前展开。
    ——拙劣的画工,交缠的人体,分明就是一幅坊间最常见最不入流的春宫图。
    这下轮到阿圆愣了。
    方朝清劈手将画夺过来,低声微怒:“你到底够了没有!”
    阿圆愣愣地,看着方朝清小心地将那拙劣不入流的春宫图重新卷好,又拿丝带缠了,再仔细放回书架,拿红绸盖上。
    他身形俊挺磊落,面貌清隽,哪怕穿着最不起眼的灰扑扑的长衫,全身上下无一饰物,也盖不住浑身的文雅书生气,那小心卷起画轴的动作,叫人看了便觉得那画定是什么珍稀名画,传世精品。
    然而事实上,那不过就是一副最拙劣最不入流,坊间市价不过百十文的春宫图。
    阿圆握拳,愣过之后,脸上冷笑更甚。
    “原来……方老板还在卖春宫图啊。”
    “怎么,尝到好处,舍不得了?”
    “可惜,没了‘风月庵主人’,这种不入流的破玩意儿,谁都不稀罕吧!”
    ……
    方朝清深吸一口气,转过身,回到柜台后,又拿起放在放下的医书。
    竟是任阿圆说什么,都不再看他一眼。
    阿圆气急:“怎么,说不过就当缩头乌龟了?!”
    方朝清目光聚在医书上,不管看不看得进去,却是一个眼神都不给他一个。
    阿圆劈手躲了那医书,瞟了一眼,夸张地笑了一声,随即掼在地上。
    “噗,你居然在看医书?”
    “是想找法子治好你那病秧子骷髅鬼老婆?叫她多活几年?还是想叫她给你生个小妖怪?”
    方朝清终于抬头,语气平静无波,眼里却凝聚着怒火:“方朝元,随便你怎么说我都行,别侮辱珍娘。她没有对不起你什么,更不欠你什么。”
    阿圆瞪眼,一脸乖戾:“她怎么没有对不起我了?长那么丑还叫我看到,每次看到她都恶心地吃不下饭,这还不叫对不起我?再说,我哪里侮辱她了?叫她病秧子骷髅鬼就是侮辱?实话实说也叫侮辱?好,那你把全天下人的嘴巴都堵住啊!不然就算让全天下人评说,崔珍娘也都是病秧子、骷髅鬼、丑地像妖怪!”
    方朝清忽然站起身。
    阿圆不由后退一步。
    方朝清定定地看着他,像是在看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
    “仗着口舌之利,平白指摘侮辱一个弱女子——”他语气平静,声音平稳,只有袍袖里的手微微颤抖着。
    “当初我就是这样教你的?”
    “阿圆……你太令我失望了。”
    他看着他,直视着他的眼睛,两双不似又相似的眼对望着,如此近的距离,彼此都能看清眼底最深处的情绪,容不得一丝逃避隐瞒。
    唤出“阿圆”两个字时,方朝清眼里的一抹痛色没有逃过阿圆的眼睛。
    阿圆呆愣愣地,忽然,眼睛里大颗的泪珠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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