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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有所思 第108节

    看着这热闹的街景,方朝清眼里才露出一丝笑。
    这份热闹,也有他的一份贡献。
    当然,那是时局紧迫时的临时上任,如今崔相手下英才备至,自然也就不是那么迫切地需要他了。
    也好。
    方朝清笑笑,走到一家书铺门前,铺子门口已经摆好了桌椅和纸笔,方朝清跟店里伙计打了招呼,坐在了门口,不一会儿,便有人围了上来。
    “……方先生,这次还是写给我家那大儿,就跟他说,他媳妇儿昨儿生啦,生了个大胖小子,八斤四两呢!他爷给取了个小名儿叫铁头,大名儿留着给他取哪……叫他在外头注意身子,别胡混浪荡,生意做完了就赶紧回来,如今这时局不太平,他媳妇儿天天念叨他……”
    头发花白的老太太碎碎念地说着,方朝清一边含笑听着一边落笔,笔尖如流水在白纸上蜿蜒宕开,一挥而就,流畅自然,写出的字工整又不失流丽,而且极少连笔,十分明了好认。
    老太太絮絮叨叨地说完,一看方朝清也停下了笔,探头看了看,顿时笑得满脸褶皱乱颤,小心翼翼地捧起信纸,一个劲儿地夸赞。
    “还是方先生的字儿写地俊!”
    一旁顿时有人笑道:“大娘,你都不会写字,就知道人家写地好看了?”
    老太太眼睛一瞪:“老婆子不会写字,老婆子还没长眼啊?”
    立刻有人附和:“就是就是,方先生字写地好,长眼睛地谁看不出来!”
    先前取笑那人笑着讨饶,还趁机挤到前面,凑到方朝清跟前道:“方先生你可别听他们胡说,我可没说您字儿写地不好!这不,我家那小子开始上学堂了,我正想在家里挂幅字画儿呢,可自个儿那狗爬字儿实在拿不出手,就找到您这儿了。”
    这话一出,后头的人立刻嚷嚷开了,纷纷起哄让他滚到后面排队去。
    男人转身躬身作揖陪笑,“哎哟各位,今儿个就让我占个先,反正方先生就在这儿又不会跑。”
    其他人也不是真心生气,笑骂了一番,也就不再闹腾了。
    方朝清好脾气地等他们都协调好了,又问那男人,知道他是想要些圣人之言挂在家里,好督促孩子上进,于是便写了《劝学》里的句子,“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八个字,同样是一挥而就,只是相比起给方才那老妇人写的温情脉脉的家信相比,这八字更加有力,蘸墨饱满,却又并不张扬,正契合了句意里的劝学之意。
    男人看了,也是十分满意,数出一个铜板,便美滋滋将那副字拿走了,剩下的人纷纷上前,等着方朝清为他们写。
    大半还是给远在外地的亲人写家信,当然也有其他各色各样的,比如让写几句吉祥话儿挂在墙上的、让写孩子老人甚至自个儿名字的、养了牲畜的让写个“人畜兴旺”贴在畜棚上的,还要写会过日子的,干脆自带了红纸,让方朝清给写对联儿的……形形色色,不一而足。
    方朝清来者不拒,听着他们带着不同祈望的话,感受着他们或欢喜或期待或忐忑或的心情,下笔,一个个地满足了所有人地要求,两手不停,右手写累了便换左手写,两手字都是一样的好看。
    不论写什么,一概是一张纸一文钱,多了还打折,不过强强够笔墨的成本罢了,完全不赚钱,这也是他生意这么受欢迎的原因之一。
    直到夕阳西沉,眼看着外头人散了,书铺伙计忙出来招呼:“方大人,累了吧?来进来歇歇?多亏了您,今儿店里生意也不错呢!”
    方朝清甩甩手腕,一边跟伙计一起将桌椅搬回书铺,一边笑道:“写几个字而已,累什么。我也是多亏了你们东家,肯借我地方呢。”
    说着,笑了下:“还有,以后莫要再叫方大人了,就还像以前那样叫我方先生吧。”
    伙计惊讶地瞪了瞪眼,“诶?可方大人——”
    方朝清摆摆手,笑道:“我本就不是什么大人,之前不过是人手紧帮了把手。”
    说罢,也没再多说什么,便出去了,那卖字换来的一堆铜板,一个都没有拿走。
    伙计还兀自纠结着,心想当时明明是这位方大人带了一群兵把他们这片儿给梳理清楚的,相貌堂堂,一表人才,一看就是出身高贵的大家公子,虽然文弱书生了点儿,却把一群兵带地有模有样,据说还是什么相爷的女婿?
    怎么这会儿又本就不是什么官了?
    听说当官的都互相倾轧的,难不成是被排挤了?
    伙计天马行空地想着,不住摇头叹息,半晌看着桌子上的铜板,才发现方朝清没拿钱,忙一把抓了跑出门,却已经不见了方朝清的踪影。
    出了书铺,方朝清便在左近闲逛了起来。
    虽然隔了一条长江,但闹市大抵都是相似的,衣食住行,百戏杂耍,还有来来往往的人们,有一瞬间,方朝清几乎以为自己回到了洛城,回到了铜驼大街。
    然而一想,却又笑着摇了头。
    他在洛城五年,在铜驼大街每日守着悦心堂也待了两三年,然而仔细想想,他却似乎根本没有仔细逛过那条日日都经过的街道,甚至连洛城的许多地方都没去过。
    那时的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自伤自怜,又何曾抬眼仔细看看周遭呢?总是耿耿于怀不能实现年轻时走遍山川的志愿,可却连自己所待的城市都未细心体会过,这岂不可笑吗?市井烟火,山川大河,哪里不是风景呢。
    那些年,真是愚蠢至极啊。
    好在现在醒悟也不算晚。
    这几天,他经常这样兴之所至,走马观花地逛着,用眼,用耳,用心体会着这市井俚俗,人间烟火,慢慢便觉出几分况味,还在大街上卖起了字,便愈发体会到这人间烟火的美妙。
    世俗,热闹,真切,喧嚣……绝不是高高在上的琼楼玉宇,而就是朴实真切的人间烟火。
    怪不得她那样喜欢。
    最初相识,还未避嫌时,总是听她说最近又去逛了哪里哪里,见了什么好玩儿的人和事,明明比他晚来洛城,却很快比他熟悉了那座城市。
    想到这里,他忽然笑了。
    秀雅俊俏的脸上忽然荡开笑,便如忽逢三春花开,登时叫眼前摊子上,卖些木雕小玩意儿的小姑娘羞红了脸。
    他回过神,一见小姑娘这模样,也不好继续待,只是在人家摊子前站了那么久,也不好什么都不买,便随意挑了个雕地憨拙质朴的小老虎,想着回去没人要的话,就给阿圆玩儿好了。
    付了钱,手里拿着小老虎,一转身,便看到几步之外,不知道站了多久的人。
    看着眼前的人,方朝清没有惊讶,只是淡淡地道:“你来了。”
    语气既不亲昵,也不冷漠,只是平平淡淡的。
    “我,来了许久了。”几步之外,蒙着面纱,身后仆人簇拥的崔珍娘轻声道,“从你刚从官衙里出来,父亲的人便来告诉我了。”
    方朝清怔了下,旋即失笑,点了点头。
    “也是。”
    如今的武昌城,或者说整个南方,都是崔相的天下了,而身为崔相唯一的女儿,如今的崔珍娘,自然今非昔比。
    想要掌握他的行踪,相比以前,自然是更加轻而易举了。
    被人跟踪行迹,而这个人还是自己的妻子,正常男人似乎应该惊讶愤怒吧。但是,方朝清却丝毫提不起这样的情绪,反而有股淡淡的恍然,那种——“果然如此啊”的感觉。
    所以,说了个“也是”后,他便没有了再开口的意思,迈开腿,便想要往前走。
    崔珍娘叫住了他。
    “清郎!”
    方朝清停下脚步,抬头看她。
    崔珍娘往一边走了两步,露出身后怀里捧着一堆纸的仆从,而那些纸,分明就是方朝清刚刚给人写的书信、楹联等。
    崔珍娘身子有些颤抖,抬头望他,小小的绿豆眼紧紧地盯着他。
    “清郎,这是你刚刚写的字,我……都买回来了。”
    “清郎,你的字那么好,怎么能随便流落到那些根本不懂欣赏的市井粗人手里,你……又哪里需要卖字为生……”
    “清郎……”崔珍娘哀哀地唤着,面纱下的嘴唇止不住地颤动,眼眶里有泪水欲落未落。
    “你……还在生我的气么?”
    ——
    方朝清不傻。
    这是自然的,傻子可考不上状元。
    所以,不傻的方朝清其实很早就发现,自己的妻子,乃至自己妻子的陪嫁仆从,对他的态度并不完全像对待一个“深爱”丈夫的模样。
    崔珍娘总是劝他不要拼,不要闯,求他只要待在家里陪她就好。
    起初他并没有觉得不妥,毕竟有了尘大师的批命在前,又有他的确命犯灾星般的一连串遭遇在后,作为一个胆小的妇人,崔珍娘的担忧是完全正常的。
    但是,一次两次的劝说正常,再多些,便无法不让他心生怀疑。
    还有那些陪嫁的仆从。
    他曾不止一次听到崔妈妈等人在外面埋汰他,说他是吃软饭的,吃穿住用都是靠妻子,对于一个深居简出,除了开始做生意那两年,后来一直深居简出,几乎每日都只往返于方宅和悦心堂两地之间的人来说,若非有了解内情的人泄露,偌大一个洛城,又怎么会有那么多消息灵通的人知道他那些半真半假的事。
    他其实不是很计较这些,下人嚼舌头罢了,便是这些下人都是妻子平日倚重的,他也不会因此把这怪在妻子头上。
    但是,当崔珍娘知道崔妈妈等人平日的作为后,却只是哀求他轻饶过她们,因为她们是她母亲留给她的陪嫁,是从小看着她长大的人。
    涉世未深的闺阁小姐,眷恋养大自己的老仆,甚至被老仆糊弄,这也是十分有可能的。
    所以方朝清起初也并未在意。
    但是,次数一多,便由不得他不在意。
    再怎样眷恋老仆,宽待下人,会容忍下人在外头随意抹黑自己的丈夫,会让自己深爱的丈夫因此受委屈么?而若真心想约束仆人,仆人还会不长记性,一次又一次地犯同样的错误?
    有些事,是禁不住细想的。
    所以以前的方朝清从不去细想。
    想明白了又怎样呢?
    无论如何,崔珍娘是他的妻子,是他答应了崔夫人,要一生一世照顾着的妻子,也是他最彷徨落魄之时,唯一向他伸出援手,唯一没有放弃他的人。
    所以,哪怕发现什么,他也从不细想。
    然而,知道阿圆被刺的事,与崔珍娘在牢房里谈过那一次后。
    以往的那些事,便无法不去细想,有些问题,也无法再逃避。
    第112章 找一个人
    卖木雕的小姑娘心不在焉地守着摊子,目光却不由自主地往刚刚那位客人身上瞟去,看到客人停下来,跟一位虽然衣着华丽,蒙着面,却依旧可以看到一双绿豆大的眼睛,以及黑黄皮肤的妇人说话,便不由瞪大了眼。
    路过的行人中,也有人注意到了他们。
    方朝清叹了一口气,说道: “先回家吧。”
    崔珍娘沉默,随即点了点头。
    “家”并不远,就在距离官衙不到一刻钟脚程的街道上,两人走了一会儿,挂着“方宅”匾额的宅子便映入眼中。
    宅子说小也不小,毕竟对于一个十口之家,甚至二十口之家来说,这宅子都显得十分宽敞了;然而说大也不算大,毕竟,这里如今的主人之一,可是曾经的尚书大人,尚书大人曾居住的宅邸,不说本家,便是随便一处别院,都比这宅子要宽敞得多。
    进门的时候,方朝清便又听到了中气十足的骂声。
    “那孽子呢?叫他滚过来!”
    守门的老仆尴尬地朝方朝清和崔珍娘笑笑:“老爷这几天有点儿上火……”
    方朝清却没生气,只道:“那就吩咐厨房,做些清热去火的药膳。然后,看紧老爷,不论如何,没有我的亲自吩咐,不要让他出去。福伯,可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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